温人大办〔2020〕14号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人大各街道工委、各镇人大主席团: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经中共温岭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工作评议。现将《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附件: 1.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 2.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工作评议日程安排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附件1: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教育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 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市政府组成部门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工作评议。为保证评议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在中共温岭市委的领导下,通过组织开展对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工作评议,进一步促进被评议单位增强执法为民和勤政廉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增进工作绩效,为建设发展更具活力、城市更为美丽、生活更加幸福的新温岭作出新的贡献。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 2017年以来被评议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的情况;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视察意见及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履行职能,担当责任,服务全市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追求工作创新,取得工作实绩情况;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对评议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在时间范围上可适当追溯。 三、评议工作的组织 评议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实施。为便于工作的开展,建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辉 副组长:蒋招华、张国荣、陈 刚、林继平、潘立平 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林夏法任办公室主任,张敏亮、柳坚勇任办公室副主任。 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评议的组织、调查、督促和协调工作。 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对市教育局工作评议调研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评议调研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工作评议调研组,分别负责对上述三个被评议单位的有关调查工作。各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对市教育局工作评议调研组 组 长:李君标 成 员:周旻澍、颜海波、黄霞东、吴贻苗、管玲菊 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评议调研组 组 长:陈翁斌 成 员:梁玲春、蔡 瑛、蒋华春、王于呈、陈 慧 对市交通运输局工作评议调研组 组 长:陈駉跃 成 员:江志强、戴海晨、阮宝富、江丽君、王 赛 四、评议工作的时间和方法步骤 评议工作自5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具体分准备动员、调查研究、综合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动员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上旬) 1、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 2、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与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谈话。 3、分单位召开工作评议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市政府领导,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及工作评议调研组成员,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全体人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4、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发动全社会参与,征集人民群众对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受理电话:86217002,86223261,邮箱:511757676@qq.com)。 (二)调查研究阶段(6月中旬至7月底) 1、组织自查。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围绕工作评议内容开展自查,提出自查报告(征求意见稿),于 6月下旬送交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于7月中旬送交正式自查报告。 2、开展调查研究。三个工作评议调研组,通过座谈、走访、查阅行政执法案卷、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调查了解对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工作的意见,并形成调查报告。 3、组织代表活动。各镇(街道)人大组织活动,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收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由各镇(街道)人大梳理、汇总后,于6月下旬报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各工作评议调研组调查情况汇报,研究确定召开评议会议等有关事项。 (三)综合评议阶段(8月上旬至8月底) 1、召开评议会议。听取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自查情况报告,开展面对面评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领导,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评议调研组成员,各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2、提出评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工作评议调研组调查报告和综合评议情况,确定评议意见。 (四)整改落实阶段(9月上旬至10月底) 1、落实整改。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评议意见,研究制订整改计划和措施,认真组织落实,提出整改情况报告(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于10月中下旬送交正式整改情况报告。 2、跟踪监督。在整改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城建环资工委、财经工委分别对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的整改落实情况实施跟踪监督。 3、满意度测评。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的整改情况报告,并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4、总结。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评议工作总结,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后向市委报告。 五、评议工作的要求 对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工作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式。评议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评议、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讲求实效的原则。各工作评议调研组要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要求,善始善终,有力有序有效组织实施评议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抓好评议意见的反馈和监督落实,促进被评议单位切实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对评议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依法监督,责成纠正;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要个案,要认真受理,重要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对评议意见和满意度测评结果,要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对评议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整改不力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要建议相关单位作出必要处理。被评议单位要把本次评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组织,有效对接,做好自查自评和整改工作。对反映的问题,要制订整改计划,抓好整改落实。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巩固评议成果,提升工作水平。 附件2: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教育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 工作评议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参加对象 |
| 3月25日 |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被评议单位。 |
| 准 备 动 员 阶 段 5 月 下 旬 │ 6 月 上 旬 | 5月底前 | 1、建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2、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3、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组织开展工作评议的通知。 |
| 5月底至 6月上旬 | 1、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与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谈话; 2、工作评议调研组拟订调研方案; 3、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评议调研工作和评议动员会有关事项。 |
| 6月10日前 | 1、分单位召开工作评议动员会; |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市政府领导,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及工作评议调研组成员,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全体人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 | 2、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对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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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工作内容 | 参加对象 | 调 查 研 究 阶 段 6 月 中 旬 │ 7 月 底 | 6月11日 开始 | 工作评议调研组开展调研。 |
| 6月下旬 | 1、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就工作评议内容组织自查,提出自查报告(征求意见稿); 2、各镇(街道)人大组织人大代表活动,听取和收集对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的意见和建议,梳理、汇总后上报。 |
| 7月上旬 | 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的自查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并反馈意见。听取调研组调查情况汇报,研究下阶段工作。 |
| 7月中旬 | 1、工作评议调研组对重点事项开展重点调查,根据调研情况并结合其他方面反映的情况,撰写调查报告; 2、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修改自查报告,并送交正式自查报告。 |
| 7月下旬 | 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工作评议调研组 的调查报告。 |
| 7月底 | 1、工作评议调研组修改调查报告; 2、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评议会议有关事项; 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工作评议调研组调查情况汇报,确定评议会议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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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工作内容 | 参加对象 | 综 合 评 议 阶 段 8 月 上 旬 │ 8 月 底 | 8月上中旬 |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评议会议,对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开展面对面评议。 |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领导,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评议调研组成员,各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班子成员 | 8月中下旬 | 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评议调研组调查报告和综合评议情况,研究提出评议意见。 |
| 8月底 |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评议意见。 |
| 整 改 落 实 阶 段 9 月 上 旬 │ 10 月 底 | 9月上旬 | 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评议意见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情况报告(征求意见稿)。 |
| 9月上旬开始 |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城建环资工委、财经工委分别对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的整改落实情况实施跟踪监督。 |
| 9月下旬 | 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的整改情况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并反馈意见。 |
| 10月中下旬 | 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修改整改情况报告,并送交正式整改情况报告。 |
| 10月底 | 1、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 2、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评议工作总结,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后向市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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