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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温岭市镇(街道)人大工作考核办法》的函
发布时间:2020-07-24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温人大办函〔2020〕4号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人大各街道工委、各镇人大主席团:

《2020年温岭市镇(街道)人大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0年温岭市镇(街道)人大工作考核办法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2020年温岭市镇(街道)人大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温岭市2020年度镇(街道)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结合我市人大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由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机制、依法行使职权、深化代表工作、抓好自身建设等四部分组成,考核总分值为100分(换算为本年度镇(街道)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分值4分)。

(一)不断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机制,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15分)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计2分。强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法律的学习宣传,计2分。组织代表(选民代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全年不少于2次,计2分。(6分)

2.深化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把人大工作和建设纳入党委(党工委)总体工作布局,定期研究人大工作,计2分。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落实到工作各方面,及时向党委(党工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计2分。各镇(街道)要健全人大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干事,计2分。(6分)

3.助推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依托全市各人大代表联络站党建指导团,深入结对联系企业开展工作,合力推进民营企业“党建强、发展强”,计3分。没有完成组建任务的按比例扣分,没有常态化运行的酌情扣分。(3分)

(二)依法行使人大职权,切实保障党委(党工委)中心工作落到实处。(35分)

4.依法组织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街道选民代表会议)。镇人民代表大会(街道选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年召开2次,计3.5分。会议组织程序合法,各项材料齐全,文件归档规范,计1.5分。(5分)

5.依法行使监督权。结合市、镇(街道)年度重点工作,组织代表视察或执法检查,计2分。专题听取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计1分。未按要求开展的酌情扣分。(3分)

6.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实。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计1.5分)、票决(票选)(计2分)、监督和测评(计1.5分),关注代表票决(票选)的项目完成情况。未按要求开展的酌情扣分。(5分)

7.推进参与式预算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预算,并在镇人代会(市人代会)召开30日前将预算草案提交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计1分;召开预算收入和支出民主恳谈会或代表联络站预算征询会并开展预算初审,计2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恳谈及初审意见并及时修编预算,计1.5分;镇人代会(街道选民代表会议)期间集中审议预算并围绕预算开展专题询问或辩论,计2分;镇人代会后20日内,街道在市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按照要求公开预决算,计2分;镇人代会及时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人大街道工委及时初审预算调整方案,计1分;组织召开预算执行民主恳谈会或专题询问会,对政府新增重大投资项目及项目变更进行监督,计1.5分;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计2分;镇人代会提出并表决预算修正议案或镇(街道)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创新性工作,计2分。组织部门预算征询恳谈,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其他涉及预算审查监督等方面工作,计2分。(17分)

8.开展“七五”普法终期评估工作。制定评估工作计划,组织人大代表(街道选民代表)采取走访、座谈、视察等形式,开展区域内“七五”普法工作调研,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计1.5分。在镇人代会(街道选民代表会议)上听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关于“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评议,计2分。梳理总结当地“七五”普法工作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形成有质量的评估报告,按时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计1.5分。(5分)

(三)注重代表履职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20分)

9.开展代表培训工作。年内至少组织代表集中培训1次,计1分。配合上级人大开展好代表培训活动,计1分。(2分)

10.深化五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人大代表联络站有场所、有经费、有制度,活动有成效,活动记录完整详实,全年活动不少于10次,计2分,每少1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同步建立网上联络站和“掌上代表联络站”,信息更新及时,计1分。积极开展“台州市五星级代表联络站”创建活动,镇计4分,街道计2分。无创建的不得分,创建数(含往年创建数)达不到总数的50%的减半计分。复评被摘牌的镇扣4分、街道扣2分。街道要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代表联络站与民情联络室互动,计2分,每少1次,扣0.5分。每个代表联络站要按照“六个一”的要求开展活动,计2分。未按要求完成的酌情扣分。(9分)

11推进人大代表信息化建设。有效通过信息化手段发布、记录代表小组、代表联络站日常活动、进行活动签到、建议办理情况评价、上传代表日常履职情况等,并视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得分或酌情扣分。(3分)

12.建议案办理工作。组织代表小组深入调研,认真撰写提交意见建议,计3分。意见建议质量不高的每件扣0.3分。镇人大代表(街道选民代表)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应在下一年度镇人民代表大会(街道选民代表会议)上通报,计1分,没有通报的扣1分。(4分)

13.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未按要求完成的酌情扣分。(2分)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30分)

14.建立健全日常工作机制和创新工作。建立和完善学习、会议、信访、代表履职和代表活动等各项工作制度,计1分。人大主席团(工委)会议记录、代表履职情况记录、来信来访登记等资料齐备完整,计1分。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计1分。工作有创新、有亮点,被上级人大作为观摩现场或有关工作受到上级人大表彰的,在上级人大有关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的或有关人大规范化建设和创新工作被上级人大推广或肯定的(以书面材料为准),计4分。(7分)

15.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工作。积极参加上级人大组织的培训、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配合完成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委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此项考核内容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对各镇(街道)进行民主评分,按照最终平均分确定得分(8分)。

16.改进和加强人大信息宣传工作。全年在市人大宣传信息考核中得分在800分及以上的,或该考核总分排名在全市前三名的计15分,得分在400分-799分的计13分,得分在300分-399分的计10分,未达到300分的不得分。具体考核办法见《温岭市人大宣传信息工作评比办法(试行)》。(15分)

二、考核程序

按平时督查、抽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年底前,由各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对照考核内容提供自查材料,并经党委(党工委)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考核小组对各镇(街道)上报的自查材料进行核实评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考核计入市委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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