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法制讲座,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辉,副主任张国荣、陈刚、林继平、潘立平等出席讲座。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已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这部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它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
法制讲座上,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林晨作《民法典:依法行政的重要标尺》专题授课,并特别强调了《民法典》与依法行政的关系:《民法典》为划定行政权力边界提供了民法依据,为行政机关履行保护民事权利的义务提供了民法依据,为防范行政机关不法侵害民事权利提供了民法依据,为民事主体设定行政法上的义务提供了民法依据,为与行政法的相互融合提供了民法依据。 会议强调,要把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有效实施《民法典》作为一项系统工作、长期工作常抓不懈。要认真梳理其中与自己工作相关联的条文规定,建立法治思维、养成法治工作方式,把依法行权贯穿到人大监督工作当中,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引导广大代表当好《民法典》的宣传者、践行者和推动者,全力推动《民法典》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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