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关于印发《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7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温人大办〔201916

 

 

市政府办公室,人大各街道工委、各镇人大主席团: 

    《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已于2019年4月24日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实施,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8

 

 

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市、县人大联动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安排,今年4月至6月,市人大常委会将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紧扣《条例》执行情况,查找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完善政策措施,补齐学前教育“短板”,满足人民群众对享有优质学前教育的美好期盼,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检查重点

这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是:2017年9月1日《条例》施行以来,政府和相关部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办园的原则,落实“省市统筹、以县为主、乡镇(街道)参与”的管理体制,编制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制定与落实相关配套政策等情况。(对应《条例》第四条至第八条)

(二)学前教育校网布局与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制定区域内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改善办园条件,落实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移交使用“四同步”、每个镇(街道)公办幼儿园建设要求,支持和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等情况。(对应《条例》第九条至第十五条)

(三)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与扶持情况。主要包括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落实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不低于5%比例要求,制定并落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贴标准等情况。(对应《条例》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四条)

(四)幼儿园办园质量监管情况。主要包括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防范和纠正小学化倾向、落实安全防护与卫生保健制度、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以及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对应《条例》第三十条至第三十六条、第五十条)

(五)师资队伍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核定公办园教师编制、按标准配备幼儿园工作人员,落实教师培养培训和职称评定制度,劳动合同制教师人均年收入是否达到条例规定标准等情况。(对应《条例》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九条)

 

三、组织领导

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工作组,组长由常委会主任陈辉担任,副组长由常委会副主任蒋招华、张国荣、陈刚、林继平、潘立平担任,成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有关专工委负责人组成。

执法检查组分组(见附表)赴镇(街道)检查时,由常委会领导带队,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分组检查安排在5月20日前,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

四、检查方法

执法检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会议座谈和实地检查等方法进行。分组检查时,要求至少实地察看幼儿园2-4所,其中公办与民办幼儿园各至少一所。

五、工作安排

本次执法检查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起草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

(二)检查阶段

4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在5月上旬完成自查。5月上旬至中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各镇(街道)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5月20日前书面报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

(三)审议阶段

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在汇总分析各组检查情况的基础上,与市有关部门沟通,起草完成执法检查报告,提请主任会议研究。

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四)整改阶段

7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汇总整理常委会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交市政府研究处理。

12月底前,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研究处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做好跟踪督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要履行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加强与各镇(街道)、各部门的协调沟通,保障执法检查顺利进行,市人大各专工委要强化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镇(街道)人大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辖区内的联动检查活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镇(街道)要主动接受监督,全力做好自查和配合工作,认真整改,确保这次执法检查达到预期目的。

(二)务求检查实效。这次执法检查要紧扣条例的具体实施情况,对照国家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和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要求,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认真查找当前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问题解决,通过检查的实际行动,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三)注重配合协作。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注重扩大社会各界对执法检查的参与,主动邀请有关方面的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家长代表参加,广泛听取和吸收有关意见建议。市、镇(街道)之间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市级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正面典型,客观反映存在问题,营造执法检查良好氛围,确保本次执法检查工作取得真正实效。

 

 

 

 

 

 

 

 

执法检查分组安排表

组别

带队领导

成员

检查地点

联络员

第一组

陈  辉

林夏法

李利彬

陈景永

周旻澍

泽国镇

大溪镇

谢敏志

第二组

蒋招华

梁玲春

潘根定

柳坚勇

戴海晨

太平街道

新 河 镇

石 塘 镇

江  凯

第三组

张国荣

李君标

骆忠华

黄霞东

蒋华春

 

城西街道

城北街道

松 门 镇

 

林  波

第四组

陈  刚

陈景祥

林兵华

陈翁斌

骆和庭

城东街道

城 南 镇

程林志

第五组

林继平

金瑞华

江志强

薛学杰

刘永标

蔡  瑛

箬 横 镇

石桥头镇

坞 根 镇

冯  威

第六组

潘立平

林  晨

陈駉跃

阮宝富

江丽君

横峰街道

温 峤 镇

滨 海 镇

江  晨

 
设为收藏】【打印本文】【返回顶部】【关闭窗口
Copyrigh © 2005-2018 Standing Committee of Wenling People's Cong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   邮箱:wlrd@wlrd.gov.cn   
浙江省温岭市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浙ICP备09009166号-1
    
 

浙公网安备 331081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