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集中调研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辉,副主任蒋招华、张国荣、林继平、潘立平出席会议。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特别是《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市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扩大教育规模,学前教育整体质量不断提高,已初步构建起“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截止2018年12月,我市共有幼儿园191所,其中公办幼儿园42所、民办幼儿园149所,在幼儿园数41535人,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12442人,公办园比例21.99%,公办园覆盖面29.96%;学前三年入园率98.3%;等级幼儿园184所,等级幼儿园比例96.3%,等级覆盖面97.8%。普惠性幼儿园167所,普惠性幼儿园比例87.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87.6%;幼儿园专任教师2753人(在编教师596人),持证教师2653人,教师持证率96.4%。 与会人员围绕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工作展开热烈讨论。
陈辉主任指出,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关系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针对我市学前教育存在的短板,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问题导向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共识,强化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检查、精准监督,力争推动温岭学前教育尽快提升到全省平均水平。 ◾ 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 ◾ 学前教育校网布局与建设情况。 ◾ 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与扶持情况。 ◾ 幼儿园办园质量监管情况。 ◾ 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执法检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会议座谈和实地检查等方法进行。分组检查时,要求至少实地察看幼儿园2-4所,其中公办与民办幼儿园各至少1所。 4月下旬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听取市有关部门情况汇报,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 5月上旬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完成自查。 5月上旬至中旬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各镇(街道)检查。 6月下旬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7月上旬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汇总整理常委会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交市政府研究处理。 12月底前 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研究处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做好跟踪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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