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18日《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以来,市法院收到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生效判决及调解案件的再审申请大幅增加,截至11月31日,共收到再审申诉28件,同比上升460%。对此,市法院从三个层面入手,积极妥善处理大部分申诉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受理的13件民申案件,有9件再审申诉人撤回再审申请,3件驳回再审申请,1件进入再审后调解结案,主要的做法有:
一是强化释法明理,劝退一批。收到再审申请书后,及时联系申诉人进行沟通,积极了解申诉人的心里诉求及案件的相关情况。对没有提供新的证据,认为法律规定改变了就可以翻案改判的申诉人,进行释法明理,帮助厘清“可以再审”与“再审改判”概念。共有15名再审申请人经解答沟通后主动拿回再审申请书。
二是发挥审执联动,调撤一批。对生效后6个月内申诉的案件,当事人坚持申诉的,依法予以立案,尝试在执行工作中寻找突破口。召集原审法官、执行法官对案件的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症结所在展开讨论,有针对性的设计调解方案,并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促成执行和解。1-11月共有9件再审申诉人撤回再审申请,其中5件达成执行和解。
三是严格依法办案,审结一批。原判确实存在错误的,坚决予以再审。审理过程中,坚持厘清债权债务的内、外法律关系。在依法对原审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判断的基础上,考虑情感的因素以及可能存在虚假的成分,在维持既判力的同时尽可能的考虑社会效果。该院进入再审的案件中,3件驳回再审申请,1件以调解结案。
(市人民法院 闻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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