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市法院开展规范民间借贷案件试点工作效果明显
发布时间:2018-12-20    来源: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阅读次数:

市法院切实推进规范民间借贷案件试点工作,民间借贷案件的收案数量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民间借贷案件8月份收案245件,9月份收案140件。今年截至9月底,民间借贷案件收案同比下降33.15%。

一是强化诉前调解工作。专门配置分流人员,对调解案件进行逐案登记、分流。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家事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7个专业调解室,由2名员额法官,2名返聘老法官,5位人民调解员负责调解。6个人民法庭各常驻1-2名人民调解员。2018年9月,该院诉前调解案件共492件,纠纷诉前化解率达40.66%。

二是严格立案审查标准。诉前调解“三必查”:查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借贷关系是否合法、被告是否有财产正处于拍卖阶段。立案审查“四必做”:要求原告签订诚信保证书、提供被告详细联系方式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对原告在立案环节申请撤诉的,要求说明具体理由,并留存借条复印件等证据材料备查。2018年8月至9月以审查方式滤去不合格民间借贷案件35件。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打击“套路贷”“高利贷”以及虚假诉讼行为,通过典型案例宣传、现身说法等方式,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本院电子屏幕及外界媒体,切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2018年截至9月底完成打击“套路贷”主题宣传8次,其中纸媒7篇,微信公号推广1篇。

(市人民法院  闻远杰)

 
设为收藏】【打印本文】【返回顶部】【关闭窗口
Copyrigh © 2005-2018 Standing Committee of Wenling People's Cong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   邮箱:wlrd@wlrd.gov.cn   
浙江省温岭市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浙ICP备09009166号-1
    
 

浙公网安备 33108102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