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化“大调解”机制建设,有效减轻诉累、实现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市法院积极推进“诉调对接”的诉前纠纷化解模式。2018年1-6月该院受案数增幅仅为13.52%同比下降20.76个百分点。诉前纠纷化解率达13.39%,同比上升160.5%。
一是建立多样化调解程序。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诉调对接中心,内设诉调衔接组、诉讼调解组,分别负责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安排人民陪审员、资深法官参与诉调工作,提高先行调解案件司法确认的效率,实现诉前调解工作与司法确认的顺畅对接。除此之外,在文广新局、司法局、交警队等部门专设著作权纠纷调解工作室、家事调解室、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等专项调解室。
二是优化调解员队伍配置。返聘3位法院退休法官参与调解工作,发挥其多年专业素养。同时与司法局对接,由其指派具有社会经验人员成为驻庭调解员,并依其不同专业性,划分成道路交通、医疗、物业服务合同等专业人民解纷团队,有效解决人民调解中遇到的专业性问题。2018年4月在诉讼法务中心另辟律师调解室,发挥律师在诉前矛盾化解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创新刑事和解调解形式。该院积极探索将人民调解引入刑事和解领域,专设形式和解调解室,由一名资深刑事法官专门负责。2018年1-6月共促成刑事案件和解32件,和解成功率达100%,帮助被害人方获得经济赔偿共605.4余万元,当事人满意率达100%。
(市人民法院 闻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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