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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宗教事务管理专项行动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8-12-11    来源: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阅读次数:

 温人大〔2018〕51号

 

市人民政府:

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民宗局周根祥局长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宗教事务管理专项行动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着力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了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强化教育引导,深入推进宗教事务管理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是依然存在思想认识仍需提高,齐抓共管的合力尚未形成,宗教事务管理复杂多变,整治成果难以巩固,长效机制亟待建立等问题。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宗教事务管理专项行动成果,切实提高我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特提出如下建议意见:

1.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宗教无小事”和宗教事务管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要从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和讲政治的高度,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最大限度地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强化工作责任,解决好干部队伍中的“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问题。要健全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强协调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完善市、镇(街道)、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加强市、镇(街道)宗教事务管理和执法力量,要明确村级分管和专管人员,为宗教工作提供保障力量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2.加强管理,深化专项行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联系实际,研究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持续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严格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制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反响强烈的各类非法宗教活动,重点防范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和互联网进行的渗透,坚决拆除非法宗教活动场所,严厉打击基督教堂内开设的“小子班”和假冒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等突出问题,推动宗教事务管理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3.标本兼治,完善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之以恒地抓好宗教事务管理专项行动。要加强教育引导,精心做好“导”的文章,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青少年学生、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要把宗教理论、法规和政策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各级干部的宗教工作管理水平。要注重发挥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的作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自我管理,真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要下大力气培养一支爱国爱教,具有较高素养的教职人员队伍。要认真总结前阶段宗教事务管理专项行动的经验教训,探索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要在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工作运行和工作保障机制的同时,突出抓好督查考核机制建设,强化对宗教事务管理专项行动的督导考核,实行严格的问责问效,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于三个月内报市人大常委会。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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