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岭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2月17日在温岭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温岭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温岭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 收入预算。2016年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财政收入)6168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3.0%,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9.1%(以下简称“增长”或“下降”)。其中税收收入5204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增长5.4%;非税收入96427万元,完成预算的110.0%,增长34.4%。
2016年实现上划中央“六税”收入415094万元,上划中央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执行数相加,实现财政总收入1031980万元,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
2. 支出预算。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执行数为943353万元(即地方财政支出,包括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和中央、省转移支付收入形成的支出),完成调整后支出预算的99.5%,增长28.1%。如上下年度均剔除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的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8.4%。
重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208821万元,完成调整后支出预算的98.2%,增长11.2%。主要是通过调整预算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0.98亿元用于增加学校基建投入,以及全体在职教师首次缴纳行事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基本支出增加所致。
科学技术支出162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增长0.6%。增幅偏低,系上年中央财政研发费定向补助1400万元的不可比因素所致,如剔除该因素,增长10.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800万元,完成预算的92.4%,增长6.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525万元,完成调整后支出预算的103.7%,增长2.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530万元,完成调整后支出预算的99.6%,增长35.0%。增幅较大,主要是通过调整预算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17亿元用于增加公立医院建设,城乡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增支3060万元,以及归口部门人员基本支出增加等因素所致。
农林水支出177373万元,完成调整后支出预算的102.6%,下降0.3%。小幅下降,主要是渔业油价补贴支出同比减少2.1亿元的下拉因素影响所致。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0.6%。
2016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和历年结转结余等,收支相抵,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由于省县之间年度财政体制结算尚未完成,最后结果待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16年度财政收支决算后,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执行数为452590万元,完成预算的169.9%,增长66.6%。预算完成率较高,增幅较大,主要是受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度超年初预期影响所致。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执行数为447638万元,完成调整后支出预算的131.9%,增长44.5%。支出超预算,增幅较大,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度增长,出让成本返还等补偿性支出和出让收益按体制结算分成支出相应较大幅度增长拉动所致。
统筹上级补助收入、历年结转结余、基金预算调出等因素,收支相抵,全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执行数为66916万元,完成调整后收入预算的100.1%,增长5901.4%。收入非正常增长,系转让钱江摩托国有股权收益65550万元的不可比收入因素所致。
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6881万元,其中转移性支出(调入至一般公共预算)3809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3072万元,完成调整后支出预算的100.0%,增长5860.9%。支出非正常增长,系追加路泽太高架温岭段建设项目资本金等预算调整事项,以及上年支出基数低综合影响所致。
收支相抵,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执行数为673550万元,完成收入预算的102.0%,下降0.9%。小幅下降,主要是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因参保人数减少,收入同步减少影响所致。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执行数为625734万元,完成支出预算的95.6%,增长19.9%。增幅较高,主要是随着转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人员逐年增加,参保与享受同步,引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支出大幅度增加所致。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47816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16年,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05.3亿元,其中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一般债务87.4亿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专项债务17.9亿元,比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亿元。该限额已报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并向社会公开。
截至2016年底,我市纳入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债务余额为9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9.4亿元、专项债务17.8亿元,均控制在限额内。另外,政府或有债务7.9亿元,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249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债务78564万元。政府债务与或有债务的债务总额为105.1亿元。
(六)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认真研究落实各项举措,推进财税管理改革,发挥财税职能作用,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是圆满完成各项收入目标。全年地方财政收入突破60亿元,财政总收入突破100亿元,在全省十七个强县(市)排名中分列第11位和第12位,其中地方财政收入排名比2015年前移3位。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45.3亿元,是上年的1.7倍。全年各项收入目标圆满完成,主要做法有:强化税源监控,国地税分别将1181户和1141户企业列入重点税源监控。强化行业税收管理,开展“营改增”行业税收专项清理,补缴营业税12149万元;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耕地占用税清理,一次性补征入库6316万元。深化国地税合作,设立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强化涉税信息共享,国税代地税累计征收税费3551万元,地税代国税累计征收税费2146万元。加大欠税清缴力度,全年国地税共清欠入库各类税款3410万元。加强非税征管,全年实现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7.8亿元,是上年同期的2.4倍;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1.7亿元,比上年增加1.4亿元;启动行政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征缴工作,共征收入库8.87亿元。
二是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面贯彻落实营改增试点工作,全年降低我市企业税负3.8亿元左右。及时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全年减征企业负担的职工医疗保险费3242万元、失业保险费2510万元,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3115万元,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5200万元,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征2885万元,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及时办理各类退税手续,全年共办理出口退税24.29亿元、其他政策性退税1.45亿元。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共拨付工业技改、科技研发、外经贸发展、建筑业、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和人才专项等财政奖补资金2.92亿元,拨付落实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契税先征后补资金0.75亿元等。积极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置换规模,全年争取到置换债券43.55亿元,为各平台公司节约财务成本1.3亿元以上;争取新增建设债券17亿元,有效缓解道路交通建设等投资项目预算缺口。首期安排1亿元设立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
三是扎实推进民生事业建设。坚持公共财政保障导向,统筹安排财力支持民生实事,改善民生福祉,2016年全市民生支出增幅19.9%。重点支持教育现代化市创建,教育基建项目投入2.5亿元,比上年增长一倍;提高学校公用经费,义务教育提标高于省定标准100元/生,普通高中增加100-300元/生,职业教育增加300元/生;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500万元,比上年增加500万元。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850万元支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800万元用于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500万元启动温岭街古建筑保护,2000万元用于博物馆建设。调整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标准,统一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出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050万元;出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依法救助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重视社会就业工作,全年发放就业社保补贴1951万元。实施医疗惠民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年人均430元和45元;提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取消特殊病种门诊起付线,发放计生对象奖特扶金1918万元。加强城市公交考核管理,全年共审核拨付城市公交刷卡优惠补贴1130万元,经营亏损补贴1054万元。支持住房保障建设,全年拨付公租房建设资金0.72亿元,旧城改造资金1.69亿元,住房货币化补贴0.6亿元。重视公共安全投入,全年公共安全支出5.28亿元,增长30.2%。
四是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落实《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财政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按照“四张清单一张网”要求,将本级所有专项资金整合为21个大类,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累计盘活结转结余资金3.23亿元。加强市级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对预算执行率连年偏低的若干部门,相应核减下一年度项目预算。加强国有资产盘活管理,开展钱江摩托国有控股权转让,注销国有“僵尸”企业6家,清理行事单位闲置办公用房1万多平方米。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工建设看守所、技师学院、污水一、二标段等PPP项目。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选择8个公共民生类项目开展改革试点。持续深化公款竞争性存放,累计对16.3亿元社保资金和0.75亿元国企资金的存放进行招投标。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健全偿债机制,防止债务违约事件发生。探索创新政府采购管理,调整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范围,提高采购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务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制订公务人员交通费管理办法,“三公”经费比上年进一步压缩5%以上,公务用车改革节支率不低于7%。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市级部门和各镇(街道)全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上级规定,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差旅费新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财政运行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企业投资意愿不强,税收增幅连年低于地方财政收入增幅;人口大市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刚性,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刚性等日益增强,预算收支平衡压力逐年增大 ;支出结构不尽合理,部分支出项目形成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单位预决算公开不及时,部分镇(街道)财政运行风险在加大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7年收支预算(草案)
2017年,我市财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市委决策部署,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实干争先”为要求,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按照“划清边界、厘清事权、做好‘蛋糕’、防范风险、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思路,积极发挥财税职能作用,推进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 收入预算
根据国务院规定,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营改增后的所有增值税收入调整为中央和地方五五分成。同时浙江省规定,从2016年11月1日起,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为保持上下年度之间收入预算的可比性,需对上年度地方财政收入基数进行调整,其中增值税收入基数调增63798万元,营业税收入基数调减57738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基数调减8939万元,调整后的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由616886万元变更为614007万元。在此基础上,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660100万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7.5%,其中:税收收入拟安排568600万元,增长8.0%;非税收入拟安排91500万元,增长4.6%。
主要科目收入预期情况:
2017年,全市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66.01亿元,加上税收返还、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和上年结转结余等转移性收入预期39.65亿元,收入合计为105.66亿元。
2. 支出预算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2017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预计的税收返还、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和上年结转结余,扣除财政体制结算上解省预计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财力为817010万元。拟安排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7010万元,比上年调整后支出执行数782611万元(按预算法规定,同口径调减属于预算调整事项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70000万元,调增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9258万元)增长4.4%。
重点支出科目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全市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7亿元,加上体制结算上解、地方政府债券还本和结转下年等转移性预算支出23.96亿元,支出合计为105.66亿元。
收支相抵,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支平衡。
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按财政供养对象和经济分类,2017年安排基本支出预算3621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439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1401万元、财政专户收入安排1679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2661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4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05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5万元。
预备费安排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2017年设置预算预备费8200万元,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增长2.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311890万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下降31.1%。降幅较大,主要是受土地出让金收入预期较上年下降影响所致。
根据政府性基金当年收入预期,统筹考虑基金转移支付收入、基金调出和历年结转结余盘活等因素,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375861万元,下降14.3%。主要是受土地出让金收入预算下降,支出预算相应减少影响所致。
收支相抵,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单位从上年的21家扩大为40家,已涵盖我市全部国有企业,并调整了利润上缴比例。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5849万元,下降91.3%。降幅大,系上年钱江摩托国有股权转让收益65550万元的不可比因素所致。
根据当年收入预期,考虑上年结转结余因素,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5884万元,下降91.2%。系收入下降,支出同比例下降所致,其中安排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3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76万元,转移性支出(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3008万元。
收支相抵,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677656万元,增长0.6%。增幅偏低,主要是大量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在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间转轨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2017年转轨业务将趋于正常化,预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收入将比上年下降5%的下拉影响所致。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676893万元,增长8.2%,主要是退休费上调增加养老金支出、医保政策调整增加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等影响所致。
收支相抵,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763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
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暂按省里下达的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105.3亿元控制,其中一般债务控制在87.4亿元、专项债务控制在17.9亿元。同时,为降低政府债务成本,缓解政府偿债压力,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额度和新增建设债券额度。根据上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余额和今年债券到期情况,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了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2亿元、一般债券付息支出2.3亿元,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安排了专项债券付息支出0.42亿元。
2017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债券额度待省里正式下达后,将分别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议案和新增债券收支预算调整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并向社会公开。
三、2017年财政主要政策和任务
1.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落实营改增政策,扩大减税效应。暂停向所有企事业单位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停止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继续取消、调整和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所得税率优惠、研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购置抵扣增值税,以及各类财政奖补政策等财税工具,以“两年”活动为抓手,着力推动平台建设、园区建设、招商引资、项目攻坚和要素保障,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引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培植涵养一批可持续发展优质财源,壮大地方可用财力。加快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实质性运作,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合作(PPP模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领带动作用。继续加强重点税源监管和增值税、所得税等重点税种征管,提高免抵调库计划性。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同时,坚决防止收“过头税”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重点是抓土地出让计划的落实,资产资源的盘活;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确保污水处理费等新的非税征收政策执行到位;稳步推广应用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深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
2.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项目库建设,严格全口径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社会认同感和在实践中的应用,减少对低绩效项目的预算安排。提高公共财政预算统筹能力,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挂钩事项,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力度,2017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将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2017年调入比例超过50%。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余资金以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推动基投、交投公司实质性市场化运作。严格落实预算公开各项规定,扎实推进预算和决算公开,将公开情况纳入财政和部门工作绩效考核范围。落实《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严肃维护财经纪律。
3.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有效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对已实现政策目标或实施环境发生变化的项目不再安排或从严核定预算。加快教育现代化市创建,教育装备经费再提高80元/生,职高公用经费再提高150元/生,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两免一补”政策,对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省基准定额标准补助生均公用经费。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继续推进农业“两区”和农业重大项目建设;适时调整渔业油价补贴政策,统筹用于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渔船压产拆解补助、失海渔民养老保险和渔港码头建设。重视扶贫工作,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和农村危旧房改造支持力度,调整完善结对帮扶工作,推进农村低保和困难残疾人补贴扩面,适度提高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标准,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修复和建设,开展农村闲置土地清理,提高拆后复耕和复绿财政补助标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指标;开展小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出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奖补办法;推进健康森林建设,消除劣五类水质。健全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制度,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5元;提高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运营经费补助标准,每家每年增加0.5万元;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再提高60元至490元,高于省定标准20元,国家标准40元,同时适度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至50元。重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重点保障群众文体设施、公共文体产品下乡、文物保护等支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继续推进市博物馆工程建设。
4.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严格执行预算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省政府出台的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意见,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责任管理。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举,妥善处理存量政府债务,加大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力度。关注镇级财政债务问题,深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将平台公司债务、镇级债务、短中期政府支出责任纳入定期统计监测范围。重点关注平台公司融资、PPP、政府购买服务、融资租赁等可能产生的政府隐性负债,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各位代表,2017年我市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新温岭、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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