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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资源工委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安排,为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促进河道消劣工作,巩固“五水共治”成果,从6月初开始,我委对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容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集中听取了市农办、住建局、治水办、水务集团等4个部门(单位)的情况介绍;走访了城北、泽国、松门、箬横、新河、石塘、滨海等7个镇(街道),实地踏勘了观岙、牧屿等7个污水处理厂和列入今年提标改造计划的贯庄、岸头等5个村;同时,对反映较多的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和运行管理问题开展了延伸调查,深入现场一线,了解真实情况,听取建议意见,并就调研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与市治水办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台州市《关于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标准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的要求,市住建局委托编制了《市域“十三五”污水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布局进行了优化,将17个污水处理厂调整合并为10个,并进行提标扩容改造(详见附表)。对此,市政府已计划分四个标段对各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实施PPP模式招标,第一标段是牧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工程,第二标段是北城、新河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工程,第三标段是观岙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工程,第四标段是东部区域的松门、箬横、上马、东部北片、东部南片等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工程。
今年3月初,出售一、二标段的PPP招标资格预审文件,4月中旬确定牧屿污水处理厂提升扩容项目投资人为中国葛洲坝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和曙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城、新河污水处理厂提升扩容项目投资人为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冶京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两个联合体在温岭分别注册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目前,牧屿污水处理厂提标项目已完成管桩施工,正在开挖基坑;新河、北城污水处理厂提标项目变更的钻孔灌注桩已开始施工;松门、箬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已进入PPP招标准备阶段。
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我市对2013年前实施的18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分年度进行提标改造,今年已安排74个村。至6月上旬,74个村已全部完成图纸设计,其中,48个村已开工建设。
二、存在问题
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虽然投入了大量精力致力于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工作,但由于准备工作仓促、运作PPP模式经验不足、运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工作上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关于提标升级方面
1、前期工作准备仓促。牧屿、北城、新河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招标文件自今年4月2日售出,通过竞争协商方式于4月12、13日确定投资人,并于5月12日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三个项目分别于5月7日、27日、18日进场施工。由于设计周期严重不足,开工之日施工图和图审工作尚未完全到位,水域占用、水保、环评、可研、用地、规划和施工许可证等报批工作采用边设计、边施工、边办理的办法,更为重要的项目设计方案未经严格审查,其不利影响在北城、新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桩基变更中已见端倪。
此外,牧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所需60亩用地尚在办理农转用;北城、新河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所需的6.5亩、4.7亩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指标目前尚未落实。存量资产中除观岙一期、泽国丹崖污水处理厂外,其他均未通过环保验收,大量的已建管网也未组织竣工验收,相关工程档案短缺、不齐,老管网的断、堵、漏等情况严重,存量资产难以短期内移交,项目按合同要求近期以新模式投入正式运营难度较大。
2、现状进度存在差异。根据要求,牧屿、北城、新河污水处理厂的提标升级工程要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并做到出水水质达到准Ⅳ类标准。虽然牧屿污水处理厂提标项目目前基本上能按计划进度推进,但北城污水处理厂提标项目由于地勘滞后于设计,施工场地紧邻工业园区厂房,并位于高压走廊下,以及新河污水处理厂提标项目紧邻污水池等原因,原设计的管桩施工挤土效应将对周边建筑物产生不利影响,高压线下桩架无法设立,设计的管桩基础难以施工。北城、新河两个项目的管桩基础现已确定变更为钻孔灌注桩,客观上工期将延后,赶进度现象明显;再加上原进度计划未考虑灾害性天气对施工的影响,实现9月底前完成的目标难度较大。此外,三、四标段PPP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进度不快,等待、观望、依赖现象存在。列入今年提标改造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至6月上旬,有26个村尚未开工建设,还存在终端设施和管网进度不协调的现象,有的村污水收集系统完成,而终端设施尚在安装调试,污水在短期内可能变成集中排放。
3、进水水质超标严重。全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总磷普遍超过设计标准,松门、上马污水处理厂尤为严重。一方面,水产冷冻企业污水预处理不达标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企业甚至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排管网,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总磷超标严重;另一方面,为使出水水质达标,一些污水处理厂采取限制进水量、增加降解药物的措施。这样,不仅减少了应有的污水处理量,增加了处理成本,降低了处理效益,而且大量的高浓度污水散失在外,渗流进河,污染水体。据了解,上马污水处理厂5月份(休渔期)日均处理污水0.24万吨,与其0.99万吨/日的处理规模相比闲置了四分之三,与该区块现状日产0.7万吨的污水量相比散失三分之二,上马区域周边河道水质低劣与之有较大关联。
(二)关于规划和运行管理方面
在调研过程中,还发现了污水处理规划、设施运行管理方面的问题,主要有:
1、规划有待深入衔接。在对《市域总体规划》的人口预测和用水量指标分析的基础上,《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总规模为25.89万吨/日,但由于目前雨污合流、非管网用水等情况大量存在,在规划期限内部分污水厂的处理能力将难以满足实际需要。目前,泽国丹崖、牧屿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均为1万吨/日,计划至明年9月30日前,牧屿污水处理厂完成4万吨/日的扩容建设,丹崖污水处理厂同步改为预处理厂。据泽国镇反映,随着纳管进度的不断加快,至今年年底泽国镇纳管污水量可达3万吨/日,超过目前2万吨/日的处理能力;明年6月份大溪镇污水总管接入牧屿污水处理厂后,污水总量将可能超过5万吨/日的处理能力。《规划》数据显示,至2030年,泽国、大溪镇污水量将分别达到5万吨/日、3.8万吨/日,其多余污水的去向、管网布局以及近期的衔接问题尚未明确。又据城北街道反映,目前该街道不足1/4区块的纳管污水量已达0.3万余吨/日,已达设计规模(1万吨/日)的1/3,遇雨天气水量还有较大增加,即使北城污水处理厂扩容后,也有可能难以容纳全街道截污纳管后的污水量,多余的污水如何处理有待深入衔接。再如,上马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内尚有7个村,近百家企业,超万人的污水未接入,且现状处理工艺还不适应,处理规模和工艺也待深入研究。
2、运行管理存在脱节。鉴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水质浓度低、水量小、日夜进水量变化大、运行不稳定的特点,终端设施主要采用生化处理工艺,需要经常试水调试,对运行维护管理的专业化要求高。目前全市基本上是村级自我管理,难以对进出水质、水量和处理效果进行有效检查、检测和维护,运行状况不尽人意。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专业化运行管理机制虽有所考虑,但因其主管职能尚未明确而未衔接、未启动。预计到明年年底全市493个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将全面完成建设改造,有效的运行管理将面临考验。此外,部分重污染企业虽然按标准投资建造了预处理系统,但对设施运行管理的重要性和专业性认识有限,多数企业的管理人员或兼管人员不懂技术,甚至存在由门卫兼管的现象,导致部分处理系统无效运转,污水超标排放。
三、建议意见
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工作不仅事关五水共治的深入推进,事关河道消劣任务的如期完成,而且事关决策和投资的绩效。对此,我委建议:
1、深入调查研究,深化建设规划。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深入调研各镇、街道(尤其是城北、泽国、大溪、石塘等)目前截污纳管的覆盖面、纳管率和雨污合流、使用非管网水等实际产生的污水量,结合《规划》中污水量的理论预测,进一步分析各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近、远期的污水总量,充分衔接2020、2030特征年城镇污水处理规划规模,并按照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要适度超前的原则,进行全面、系统的谋划,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的“能需比”,为远期的增量污水留足扩建余地。在《市域总体规划》的修编过程中,要继续深化“十三五”后远期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的总体布局。同时,针对我市资源性缺水的现状,要规划中水回用系统,预留设施用地,在控规中予以细化、控制,以备适时启动建设。在观岙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建设期间,对城西、横峰、温峤等镇(街道)纳管污水的处理要有对策措施。
2、做细前期工作,推进工程建设。一是做深做细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在推进牧屿、北城、新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施工的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镇、街道要积极协助项目公司抓紧办理用地等各项报批手续;对涉及三、四标段PPP项目招标的镇和单位,要按照《关于申报第三批城镇污水处理PPP项目的通知》要求,充分做好招标前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顺利落实项目公司打实基础。此外,要对已建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清查,明确存量资产清单,完善工程档案,抓紧组织验收,为资产移交做好准备。二是加强项目建设。对于已开工的牧屿、北城、新河污水处理厂等三个项目,有关镇、街道要主动做好协调处理工作,力求做到无障碍施工;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及时指导服务;项目公司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质量、进度管理。北城、新河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项目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组织设计,组织足够的机械设备进场,尽可能减少桩基变更后的工程进度损失。同时要加快扩容部分的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建成,解决近期超量污水处理的问题。三是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对未开工的26个提标改造村要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尽早启动招投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努力完成今年74个村的提标改造任务,并同步建设管网和终端设施,做到管网建设和终端建设相衔接。
3、重视项目监管,强化运行管理。一是加强PPP项目管理。按照合同的要求,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进度管理,积极组建、培育具备技术、合同管理能力的运行管理团队,对建成后的设施运行、进出水监控、费用核算以及可能出现的合同纠纷进行有效管理,实事求是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PPP协议的正常履行。二是强化对企业排污的监管。相关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企业偷排污水、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尤其要加强对水产加工企业的排污管控,积极推广水质在线监测系统,严格控制进厂的污水水质,降低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风险,提高负荷率和处理率。开展对企业污水预处理系统管理人员的调查,对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责令企业及时调整,同时积极引导企业聘请专业人员或委托专业团队实施管理,全面发挥预处理设施的功能作用。三要重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按照省、台州市要求,及早做好工程验收和运行管理交接工作。学习借鉴周边县市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经验,参照污水处理厂专业化管理的做法,积极谋划分片或按区域委托第三方专业团队进行运行维护管理等办法,保障投巨资建成的设施正常、长期、有效运行,充分发挥资金绩效,追求最大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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