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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镇人大主席团
随着人大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工作开展的深入, 代表的分配比例和结构是否合理,不仅影响代表的素质,而且影响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质量。在吸收基层人大代表时,应确定代表的分配比例和结构,既要考虑代表在当地的影响力,也要考虑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而人大代表素质和能力问题也逐渐受到人们关注,提高人大代表素质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都需要靠基层代表们去反映和传递,并且基层人大代表肩负着地方社会、经济、文化等全面建设与发展的监督与引领的重任。这就需要基层人大代表必须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基层人大代表结构也需要更合理优化。只有代表素质高、结构合理,人大工作才有活力,才能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使命。
一、基层人大代表结构现状
从我市本届人大代表的结构情况看,无论是代表结构和代表的整体素质都好于往届,但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代表中妇女代表比例仍然过少,目前温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中,妇女代表仅占13%左右。从2007年开始,全国人大代表中妇女比例呈上升趋势,而且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7年即规定妇女在代表中的比例不低于22%。2014年浙江省全国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已经达到28%。在妇女代表越来越受重视的今天,我市提高妇女代表比例已是大势所趋。二是代表的文化素质和执行职务的能力不适应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本届人大代表的文化程度较往届有较大的提高,但代表的文化素质偏低,对人大的议事水平有一定影响。据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在本届召开的各次人代会上,代表建议案质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是群众的代言人,如果不能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能履行代表的职责,那么就失去了当代表的意义。从历届人大换届选举的实践看,只有代表的分配比例和结构合理,才能选出政治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大代表。为此,建议在新一届人大换届选举中,在确定代表的分配比例和结构时,一是对代表的文化素质应有明确要求,市级人大代表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为宜,有利于代表整体素质的提高和议政能力的增强。二是在年龄结构上,老、中、青、妇女应各占一定比例,人大代表中应有一些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和一些年富力强、精力充沛、勤奋有为的中年同志,不应过分强调代表年轻化。只有这样,所选出的人大代表既能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又能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水平和监督水平就会不断提高,人大的作用就会得到充分发挥。
二、人大代表应当具备的素质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有六方面的素质:
一是要有强烈的代表意识。就是要求代表时时刻刻都要意识到自己是人民选举的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有了强烈的代表意识,才能有对人民负责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这不仅是人大代表应具备的最基本的条件,也是人大代表能够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的动力所在。人大代表只要具备强烈的代表意识,才能认真行使好法律所赋予的各项权利,才能把代表工作列入自己的工作日程,把代表工作视为自己本职工作的一部分,才能义不容辞地为民执言,真正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代言人。截止目前为止,市人大第十二代表小组代表在本届市人代会上共提出建议案127件,涉及内容包括社会发展各个方面,每次市人代会召开前夕,各人大代表都深入选民,走访调研,全身心投入到市人代会建议案材料搜索和建议案撰写。
二是要有创新工作的思维和博采众议的品质。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新常态,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更加突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任务依然艰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这一发展趋势应当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如何实现这一“基本目标”和应对这一“主要任务”,作为基层人大代表务必博采众议与务必要开启创新工作思维。人大联络站(工作)站的设立和运行,为选民在反映问题,寻求人大帮助搭建了桥梁。选民反映情况更及时,也能够使人大更好地监督政府、部门工作。人大联络(工作)站每年年初都会制定本年度的工作计划,一般情况下严格按计划进行,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稍作更改,灵活的工作方式使人大联络(工作)站运行得有声有色。
三是要有牢固的法制观念。人大是权力机关,同时又是立法和执法监督机关。因此,严格依法办事,是人大工作的一条基本原则。作为人大代表,要善于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在轰动一时的罗新军签名事件中,市人大第十二代表小组在此次事件中,能够“讲政治、守规矩”零签名,而且在平时工作中,遇到需要代表签字的,都能够及时向组长汇报,经代表小组合议后才能作出最后决定,人大代表并不是要求代表单独行使权力,更多的是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凡是需要人大作出决定性意见的事项,都要召开代表大会,经与会代表集体讨论,最后采取表决的形式,以多数人的意见作出诀定。
四是要有一定的履职能力。人大代表要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充分发挥作用,就必须具有一定的履职能力。没有较强的履职能力,要代表人民依法履行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责只是一句空话。而人大代表的能力主要来源于社会实践和多方面知识的学习。这样,才能不断提高人大管理国家重要事务的档次和深度。作为人大代表,要代表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责,客观上要求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素质。否则,在视察、检查、调查活动中只能当一个“随行者”,在审议有关议题时,就只能充当一个“听会者”,别人提人选就签名,别人说“好”就画圈。这样就很难发挥人大代表应有的作用。
五是要有相应的知识面。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仅仅了解本行业、本专业是远远不够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财经、文化、卫生、城建、环保等方面知识都要有所了解和掌握。如果没有较宽的知识面,就不可能对本地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没有自己的见解。作为一个人大代表应具有的基本知识水平是:了解和掌握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能看懂文件和能作会议记录,能把会议精神带回去传达到周围群众中去,能够作调查记录,能够写代表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当然,对人大代表知识面的要求,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既要符合我国国情和当地的现实条件,又要体现各级人大的不同层次对行使权利的要求。
六是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属于本级政权组织中的最高层次。它要代表人民的意志,从宏观上决定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大事,但又不直接插手具体的事务;它要监督同级政府对人大决议、决定的实施情况,但又不直接管理经济工作。这种工作相对而言的“超脱性”,要求人大代表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而只有严于律己,才能保持廉洁作风,甘于清苦;才会不计报酬、不辞辛苦,全心全意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才能有凝聚力和号召力;才能直正树立起人大的形象和权威。市人大第十二代表小组能够积极配合政府中心工作,在75省道建设过程中,能够带头拆建,并努力做群众工作,为75省道建设的顺利开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三、促进人大代表结构优化与素质提高的一些思路
一是对于人大代表专门用于履行职责的时间、成果、选民反馈情况通过法规文件的形式纳入对人大代表的考核体系当中,定时对人大代表对选区的走访情况和提案质量进行核查,选民认可度持续一段时间在正常值以下的,需要向人大机构做出书面报告予以说明。长时间无法正常履行代表义务的,应建议辞职。
二是做好初任、在职、专题培训“一条龙”服务,全面提升人大代表的专业素质。首先要做好初任、在职、专题培训“一条龙”服务,三种培训模式应当起到相互补充、相互提升的作用,初任培训专注于代表履行职务的基本常识和法律规范,树立良好的代表观念;在职培训针对各项与人大职能相关的法律解读、基层调研工作统筹、优秀提案的撰写思路与技巧等实用性较强的技能,目标是尽快让代表适应自身角色,做好知识技能储备;专题培训则需要实时跟进国家大政方针的颁布,地方经济特色和战略规划,提升代表的前瞻意识和站位意识,促使代表的脚步始终保持在改革前沿;其次在人大代表机构内部创造“学习型组织”氛围,严格遵循“三个结合”的基本理念:即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辅导与代表座谈相结合,外出考察与基层交流相结合;最后要充分重视优秀人大代表实务经验的传承工作,邀请资历深、能力强、口碑好的前人大代表担任“导师”或“顾问”,对缺乏实际经验的新进代表进行全方位的“传帮带”,力求让他们尽快进入代表角色。
三是完善人大代表资格的监督渠道和退出渠道,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治理当前人大代表体系中存在的某些名不副实、无法真正表达民意的“挂职”代表,亦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害群之马”,不仅需要防止“病从口入”:把好群众“选票关”和组织“审查关”,将不符合当选人大代表条件的候选人严格拒之门外,在源头上实现“择优去劣”的选择。而且还要注意“定期体检”:运用人大内部监督和群众外部监督的双重“免疫”机制进行筛查,及时对当选人大代表在各方面的综合表现作出评定,保证选民能够运用手中的罢免权及时剔除人大代表队伍中的不合格分子,更好的保证人大代表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增强选民的维权意识和监督的主动性,改变当前罢免制度仅在人大代表涉嫌违法犯罪时产生效力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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