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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05-24    来源: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箬横代表团 江福根    阅读次数: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自2008年开始治理以来,一定程度地改善了农村的生活环境,但在质量管理、运行管理和维护上并不乐观,需政府及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存在问题:

1)群众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认识不到位,认为是政府工程、公共工程、希望工程,致使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质量把关不严,还有的不配合,不愿接入管网,污水池落地难。

2)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作用发挥低,有的标高不规范,入池率低,有的厨房污水没有接入,有的入户率低,有的管理不善堵塞了污水管,造成农村生活污水设施作用发挥不明显。

3)治理运行资金严重缺乏,虽然已经建好,但在运行过程中、日常管理和维护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政府财政补助很少,主要靠村级自行解决,长期下去难以维护。

4)部分污水设施质量不高,由于原来在2008年—2013年之间的涉及设计质量标准低,管网质量差,已建成的村相当一部分都已损坏,运行不正常,急需修复,以及原来陈旧的三格式化粪池渗漏严重,也急需更换。

5)部分设施处理不达标,建成后的处理设施,由于没有一个专人的负责,对于排出的污水是否达标,都没有依据。

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多层次、多形式进行宣传,使村民自觉配合和参与污水治理。

2)抓好规划施工质量,要规划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布局。要在规划上把好设计关,在施工上严把质量关,在验收上严把审核关。

3)加大财政投入,筹措运行资金,市政府、镇政府要加强投入运行资金补助的力度,把运行费用纳入市、镇预算,形成市、镇、村三级管理的运行模式。

4)加强维护维修,恢复设施运行,对已建成由于设计质量不高的设施,市政府要逐步进行安排资金进行维修,恢复运行正常。同时对已建成村,由于没有全部接到位的要严格接到位,对没有化粪池或破损的,市财政要进行补助,给予更换。

5)要完善管理体制,落实常态化管理,要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行维护市场化运行模式,也可通过招投标形式,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化公司承接农村生活污水运行管理,做到监管并重,确保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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