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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9    来源: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阅读次数:

 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30

 

温岭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39日在温岭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温岭市人民法院院长 陈文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全年新收各类案件23732件,审(执)结22186件,同比分别上升18.67%14.67%,收结案居台州法院首位;一线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244.38件,是全国平均数的2.47倍;上诉率为3.03%,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为5.17%,生效裁判息诉率为96.88%,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等主要指标稳中有升。

一、主动适应新常态,忠实履行审判职责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加强金融综合改革司法保障,认真剖析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乱象,提出监管建议。深入开展金融债权专项执行活动,审结金融债权案件1420件,执结813件,执行到位1.26亿元。坚持涉困企业差异化处置,妥善审理了一批因资金链断裂、老板“失联”、企业倒闭引发的群体性欠薪纠纷计503件。加强破产审判,建立专案联同处置机制,审结台州泰源进出口公司破产清算案。建立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8件。针对“7.4”大溪佛陇厂房坍塌事故,及时抽调业务骨干参与纠纷处理,促进事故妥善化解。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新收刑事案件2107件,审结2007件,判处罪犯2681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58人。审结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284件,审结盗窃、涉赌涉毒等多发犯罪案件882件。加大对敏感案件的风险评估,稳妥审理了与校车闲置有关的汤玉坤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案,以及应有才、罗新军受贿等一批社会关注案件。坚持依法从宽政策,对801名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等判处缓刑。注重被告人合法权益保护,严格执行被告人不穿囚服出庭受审的规定,通知关键证人出庭作证3人次,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诉1件,同意检察机关延期审理建议20件。试行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参与刑事和解工作,促成和解100184人,服判息诉率98%。延伸少年刑事审判职能,设立台州法院系统首家阳光驿站亲情工作室,推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出庭等制度,帮助失足青少年改过自新。

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新收民商事案件13966件,审结12987件。深化“四加一”调解模式,加大调解工作力度,调解撤诉率达83.25%。对于不宜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裁判。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协调机制,成功化解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诉我市17KTV娱乐场所侵犯著作权系列纠纷,涉诉案件336件,调解结案267件,引导双方签订版权许可协议,实现互利共赢。审慎处理涉村委会、涉养老机构案件,发出涉养老纠纷风险提示,得到省高院原院长齐奇的批示肯定。尝试开展民商事案件类案指导工作,对民间借贷、买卖合同、交通侵权三类案件形成裁量指导性意见,统一证据认定标准和司法裁量尺度。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新收行政诉讼案件88件,审结86件,同比分别上升76%68.63%,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占全部判决案件的33.33%,促成和解撤诉的占33.75%。审查准予执行非诉行政案件522件。全面落实新行政诉讼法,探索行政案件简易审。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出庭应诉首例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案件。编写《20132015年温岭法院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司法审查情况的报告》,提出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

二、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加强立案诉讼服务。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原则,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起诉,一律当场登记立案,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9.1 %;材料不齐的,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书面裁定。签发立案调查令39份,缓解了当事人因“取证难”导致的“立案难”问题。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优化立案窗口功能,真正实现一站式诉讼服务。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利用信息技术为当事人构建便捷的诉讼服务渠道,安排专人接听12368服务电话,处置诉讼事项598件次。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新收执行案件7023件,执结6539件,执行到位6.9亿元。创新执行工作机制,邀请人民陪审员现场见证执行、参与执行异议审查,共计138144人次。办理被执行人为温岭市燃气有限公司的首例执转破案件,规范资不抵债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597件,执行到位750万元。完善执行备勤制度,开展夜间、节假日蹲点守候执行158件次,跨省市执行130件次。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对1158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出入境,将6000余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微信曝光老赖314人次,司法拘留241人次,对3名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其中1名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全面推进零佣金网络司法拍卖,建立网拍房产按揭贷款机制,解决意向竞买人一次性付款难题,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通过淘宝网拍卖各类资产493件,拍卖成交率42.6%,成交额5.8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798万元。其中成功拍卖一被执行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单笔成交金额逾2亿元,成为全国首例上市公司股权网络拍卖案例。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44.15万元,向特困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33.57万元。会同市残联设立残疾人司法救助基金,第一年度的5万元救助金已全部发放。

三、稳妥推进改革,努力提升审判质效

积极应对案多人少矛盾。受经济下行影响,诉讼案件连年高位攀升,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我院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推行繁简分流工作机制,设立民事审判第四庭审理简易民商事案件。实行在职法官全员办案责任制,规定庭长办案数不少于人均的50%,后勤岗位的法官不少于30%。加班加点开展清积案活动,每周一夜和周六全员加班。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实时监控分析全院办案质效,对长期未结或超审结期限案件进行重点督办。

细化创新工作举措。有序推进庭审记录改革,以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庭审记录,运用庭审记录新模式审理案件4160件,当庭宣判率62.3%。探索裁判文书改革,对1829件民商事案件适用令状式或要素式裁判文书。深化诉讼文书送达方式改革,研发送达管理软件,创新微信送达方式,实现诉讼文书送达信息化、集约化管理,日均有效送达量从改革前的54.3件提升至121.9件,公告使用率从22%降至14.6%,微信送达平均耗时仅需1.5分钟。深化轻微刑事案件远程视频集中审理模式,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判,便捷高效审结案件544件。送达方式改革和远程视频庭审被台州中院作为重点创新工作予以推广。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在市人大推动指导下,率先探索人民陪审员选拔任命和使用管理改革。建章立制,强化人民陪审员选拔任命程序、参审流程管理,细化权责义务。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随机确定、审前阅卷、庭审合议、会签裁判文书等履职措施,努力避免“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在全国首试人民陪审员任命差额淘汰制,并首次举行就职宣誓活动,受到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新闻媒体的关注。

四、从严管理队伍,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健全司法作风长效机制,对庭审作风、办案纪律实行常态化督察,集中司法作风巡查15次。严格考勤制度,引入指纹和人脸识别系统加强上下班管理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培训活动,引导全院干警立足本职、钻研业务,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完成省级重点课题5项,在省级以上发表、获奖调研文章52篇次,其中国家级11篇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列出73项“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状。完善述职述廉、廉政约谈、通报检查考核等制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出台实施细则,强化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登记工作。对干警与律师经济往来、参与资金借贷和违规投资入股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完成了大溪法庭审判业务用房暨法院档案用房建设项目的土建和监理招标工作。强化庭审录音录像的技术保障,改造了 31个审判法庭、1个远程提审室的高清数字系统。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提升警务保障能力,实现警务保障工作零差错。司法警察大队被评为全省模范优秀司法警察队、在全省标杆警队专业技能比武中获团体第二名。

五、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依法接受司法专项监督。围绕“依法履职、公正司法”专项监督主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23 项,边查边改。针对监督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48条,逐条狠抓落实。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涉案款物专项清理,对全部刑事案件的赃款赃物、2008- 2014年间的执行款发放,逐案核查,逐笔清理。刑事赃款赃物已清理完毕,未付执行款已清理发放3792.72万元。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审结抗诉案件2件,其中撤诉1件,改判1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专题研究、及时答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各1件。认真做好院领导定向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定期寄送院刊《天平》,发送“法院快讯”短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监督执行,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评议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全年共4次邀请350余名代表委员走进法院。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入推进阳光司法,扩大裁判文书上网范围,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0800份。提升新媒体时代沟通应对能力,拓宽“两网两微”服务范围,在温岭法院网、执行网、微博、微信发布权威信息8000余条,在线答复当事人咨询220余人次,拍摄了首部微电影《执行》。推进司法信息发布常态化,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宣传稿件336篇,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组织开展“万名群众进法院”集中宣传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紧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各项工作有了新突破,信息工作、司法宣传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彰,被省高院授予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审判监督、调研工作先进集体,获台州法院年度绩效考评一等奖,荣立集体三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部分干警的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收案持续高位增长,在实行周一夜、周六全员加班,清理未结案专项行动等系列措施之后,未结案依然居高不下,一线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队伍的稳定性受到影响,对审判管理、法官培养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债务人规避执行现象比较普遍,实际执行比例、标的清偿比例不高,“执行难”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综合治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四是暴力抗法、缠访闹访、威胁恐吓法官、恶意炒作个案等事件时有发生,法官职业保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对这些问题,我们一直在努力寻求更有效的解决方法,也恳切希望各位代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指导和帮助。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启动之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执法办案,严格队伍管理,提升司法公信,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抓好服务保障,维护大局和谐稳定。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大局之中,围绕“两美”建设,结合“五水共治”、“多城同创”等中心工作,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增强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的主动性。聚焦“G20”峰会,加强风险防范,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聚焦“僵尸企业”处置,执破结合推进破产审判,引导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密切关注农村股份合作制、小微金融等改革试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抓好执法办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权。实施好《刑法修正案(九)》,强化证据裁判规则,有效防范冤假错案。深化刑事和解工作,拓宽联动调解覆盖面。深入推进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民商事案件类案指导工作,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加强重大敏感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畅通行政诉讼救济渠道,努力在化解行政争议中增进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度。不断创新执行工作举措,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三是坚持抓好司法为民,依法维护群众利益。着眼群众司法需求,细化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的服务举措。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司法服务质量。妥善审理和执行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各类涉民生案件,依法及时保护群众权益。深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联动机制,多渠道、全方位缓解困难当事人的诉讼难题。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就近解决。依托阳光驿站亲情工作室,邀请更多热心人士参与帮教,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坚持抓好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凝聚广大干警思想共识,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稳步实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强化合议庭内部监督制约,开展合议庭运行情况专项督查。全面推进庭审记录改革,探索无书记员到庭记录。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简易审,做到“简案快审、
繁案精审”。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拓展司法公开的内容、渠道和方式,尝试建立电子商务网上法庭。

五是坚持抓好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忠实履行职责。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平衡参审、选任退出、评价奖惩等机制,逐步实现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坚持从严治院不动摇,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防止干预司法的“两个规定”,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落实专项司法监督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建设法治温岭、平安温岭和我市“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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