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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5-07-03    来源: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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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64

 

2013年5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学明,副主任李维平、胡晨钟、张国荣、林继平、陈韶宏出席会议。市政府法制办、国土资源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等负责人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

一、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汇报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法制建设,认真履行复议职责,依法出庭参加应诉,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在监督行政行为、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但我市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仍然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复议案件质量还需提升、行政复议办理缺乏刚性、目标考核体系不够完善等。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1、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市政府及相关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重视内部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机关自身对执法质量的把关;强化接受监督意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案件的调查和审理,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答辩工作。

2、恪守公正,进一步规范复议案件的办理。行政复议机关要依法、公正、高效地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扩大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全面审查案件事实,重视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区别对待复议案件,案情简单的,通过书面审理及时办理,案情复杂的,通过公开质证听证、现场调查勘查等方式办理;注重提高办案效率,严格掌握延长行政复议期限的适用,尽可能降低申请人的复议成本。

3、强化职能,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的作用。行政复议机关要充分发挥层级监督的实效。重视对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复议纠错力度,对于明显错误和严重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要敢于变更、撤销或者确认违法;加强指导监督作用,充分利用行政复议意见书、法制监督专报等形式,达到“办理一件,带动一片”的效果;积极组织人员培训、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4、完善机制,进一步促进复议和应诉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总结经验、认真研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机制,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普遍偏低的情况,建议适当增加考核权数,同时改变以往“一刀切”的考核目标数,根据具体行政机关每年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分段确定考核目标数;进一步完善沟通交流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会、研讨会等,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全市行政复议“一盘棋”的总体格局。

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

三、会议研究确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法院部分法官绩效评估的实施方案。

四、会议研究确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四边三化”工作视察方案。

五、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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