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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岭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09    来源: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阅读次数: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20

 

关于温岭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39日在温岭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温岭市财政局局长 王晓宇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温岭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来,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困难挑战,我市财税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改革创新、科学理财,统筹安排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支出需要,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全年财政运行情况基本良好,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财政收入)执行数为4783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0%,比上年增长9.1%(以下简称“增长”)。 其中税收收入4499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增长7.7%;非税收入284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5.3%,增长37.8%。具体详见附表1

2014年全市完成上划中央“四税”收入398689万元,增长14.7%。上划中央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执行数相加,实现财政总收入877077万元,增长11.6%

2.支出预算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即地方财政支出)执行数为645088万元,完成预算的96.4%,增长6.2%

重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农林水支出160078万元(含中央油价补贴支出117947万元),完成预算的97.4%,增长5.3%;教育支出156925万元,完成预算的98.2%,增长6.2%;科学技术支出15037万元,完成预算的99.1%,增长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65万元,完成预算的96.6%,增长4.8%;医疗卫生支出438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增长5.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6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6%,增长10.9%。具体详见附表2

2014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和历年结转结余,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由于上下级之间财政体制结算尚未完成,最后结果待省财政厅决算批复后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执行数为201368万元,完成预算的48.0%,下降71.6%,主要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大幅下降所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执行数为342549万元,完成预算的72.5%,下降52.8%,主要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的支出相应减少所致。统筹上级补助收入、历年结转结余等因素,收支相抵,全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执行数为506960万元,完成预算的145.2%,增长57.0%,主要是由于被征地人员转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养老金的不可比因素所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执行数为2831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增长22.7%。收支相抵,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22381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执行数为51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执行数为5116万元,完成预算的99.8%。收支相抵,全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结余7万元。

二、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和效果

(一)多措并举,确保各项收入目标圆满完成

2014年,财税部门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多措并举抓收入,全年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均好于年初预算,在全省强县(市)排名中均居第14位。地税、国税部门收入增幅分别居台州市第2位、第3位。具体举措,一是强化税源监控。国地税部门分别将1007户和1535户企业列入重点税源监控;加强部门合作,全年工商等15个部门提供涉税信息4万多条,征缴税费3.28亿元;对3826户纳税人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征缴税费0.37亿元;通过开展纳税评估,征缴税款0.26亿元;开展税务稽查,查补税费0.59亿元。二是强化税种管理。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入库税款0.99亿元;开展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核查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完税情况核查,补缴税款0.14亿元。三是强化行业税收管理。国地税部门联合开展鞋业税收专项整治,全年在鞋业税务登记减少2276户的情况下,国地税入库税收分别增长28.2%9.4%;对餐饮、汽车维修等16个行业实施“阳光评税”,对横石路、泽国、大溪等重点区域开展出租房税收规范管理,征缴税款0.17亿元。四是强化非税征收管理。通过上线运行新版非税征管系统,实行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等举措,全年非税收入完成2.84亿元,增长37.8%

    (二)统筹安排,确保惠民生保重点资金需求

       紧扣财税形势,统筹安排改善民生福祉和保障重点工作资金需要。惠民生方面,全年财政民生支出50.84亿元,人均财政民生支出4185元,同比增长5.9%。一是加大支农惠农力度。全年财政投入农林水等支出17.85亿元,支持渔业渔区发展,助推农业“两区”和“美丽乡村”建设,特色精品园和新兴农业基地培育、经济薄弱村建设等。二是继续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增加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提高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调整学前教育收费标准,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向上争取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增加教师培训经费,提高师资质量等,全年财政教育总投入达17.91亿元。三是增加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医疗卫生投入。全年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支出共计10.49亿元,提高城乡医保、城乡居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财政补助标准,提高社会医疗救助比例;开展失海渔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向职工养老保险转轨工作;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试点工作等。四是重视公共安全资金保障。深入推进 “平安温岭”建设,全年公共安全支出3.77亿元,其中消防投入比上年翻了一番。保重点方面,一是落实市级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全年按进度拨付各类财政资金15.6亿元,银行融资配套42.95亿元(其中还本付息27亿元),基本满足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需求。二是落实“五水共治”资金。安排用于“五水共治”项目资金5.6亿元。三是落实“三改一拆”等专项补助资金。全年拨付各镇(街道)“三改一拆”补助资金0.19亿元,部门交通治堵专项资金0.58亿元,黄标车治理补助资金0.72亿元,“一打三整治”补助资金0.14亿元,有力推进了相关专项工作的开展。

    (三)有效引导,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

着力彰显财税职能,强化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在调结构、促转型中实现经济税收良性互动、协调发展。一是支持转型升级,促进工业提绩增效。全年安排投入工业技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人才专项资金、IT行业补助资金等共计1.5亿元。二是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外向型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全年安排投入三产、旅游、外经贸和总部经济等专项资金0.81亿元。三是落实结构性税费减免政策,支持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发展。全年国地税共批准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金额2.12亿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0.91亿元,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税收优惠0.98亿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0.19亿元,落实社保费临时性下浮政策减征1.42亿元,落实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优惠政策减征0.35亿元。四是开展行业税收整治,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结合“三改一拆”和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出台鞋业税收专项整治征管措施,在税务登记户数减少22 %的情况下,鞋业入库税收不减反增,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发挥税收杠杆作用,深入开展“个转企”工作,全年办理“个转企”税务变更登记1790户。

    (四)创新机制,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预算编制方面,一是在全口径预算编制上实现新突破。2014年首次按全口径预算体系和全口径预算资金来源,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提请人代会审议。二是在参与式预算的推进上有新的突破。2014年纵深推进参与式预算管理,全年共有39个部门预算实行参与式预算审议,较上年增加15个单位。三是在控制一般性支出方面有新的突破。2014年全市“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数压缩30%,公用经费预算压缩5%,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压缩10%。全面控制行政人员编制,核减事业单位编制。全面停止党政机关新建楼堂馆所预算资金安排,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资金项目。四是在盘活存量资金上有新的突破。2014年预算继续加大历年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压缩力度,共清理盘活存量资金7.7亿元。预算执行方面,实施16个镇、街道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部门预算执行率考核制度。深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对107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并对其中的13个项目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对8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评审。推进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调整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开展银行账户清理,实行财政、部门预决算公开和 “三公”经费公开。加强监管方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债务率等风险预警指标基本可控。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4.9%。组织开展“小金库”检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吃空饷”专项治理、民政专项资金检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等。

各位代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重点建设资金保障面临较大挑战。随着新预算法等法律政策的实施,重点建设项目的后续资金保障和政府债务面临严峻的压力。二是持续改善民生压力巨大。民生支出年年提标及支出刚性,已影响到一般公共预算的平衡。三是镇(街道)财政运行风险显现。受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和限制乡镇负债等影响,各镇(街道)保运转的压力、存量债务还本付息的压力会日益增大。四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尚需提高。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不断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5年全市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我市财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牢固树立“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坚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收支原则和“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保稳定”的工作基调,保持收入平稳增长,严格财政支出管理,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严肃财政纪律,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2015年财政预算主要指标拟作如下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

根据财政部规定,从2015年起,地方教育附加等11项政府性基金收入改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我市涉及其中6项基金,2014年收入总额为25065万元。为此相应调增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25065万元。在此基础上,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541210万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7.5%,其中:税收收入481200万元,增长7.0%;非税收入60010万元,增长12.1%

税收收入主要税种预期如下:增值税地方部分86200万元,增长9.1%;营业税111400万元,增长2.9%;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80770万元,增幅4.6%;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45870万元,增长14.6%;城市维护建设税29500万元,增长6.3%;房产税23200万元,增长7.5%;土地增值税31420万元,增长7.9%;契税32250万元,增长9.1%,城镇土地使用税19100万元,增长10.0%

非税收入主要项目预期如下:专项收入44680万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16.0%;罚没收入19400万元,增长5.2%;国有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退库7000万元,增长2.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200万元,下降18.9%。具体收入预算(草案)详见附表3

2、支出预算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2015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预计的税收返还、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性基金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上年结转结余,扣除财政体制结算上解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财力为711447万元。拟安排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1447万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按财政部规定,同口径调减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8000万元,调增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地方教育附加等基金支出49261万元)增长5.2%。收支相抵,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农林水支出151242万元,下降15.3%,(主要是油价大幅度下降,预计油价补贴减少所致,剔除油补减少因素,增长8.4%);教育支出187424万元,增长4.6%(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6.1%);科学技术支出16122万元,增长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133万元,增长8.3%;医疗卫生支出46899万元,增长7.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742万元,增长6.0%。具体支出预算(草案)详见附表4、附表5

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财政供养对象和经济分类,全年安排基本支出预算2923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8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5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225万元,资本性支出679万元。

预备费安排情况:按照《预算法》规定,设置预备费8000万元,下降11.1%,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拟安排301040万元,比2014年调整后收入执行数(按财政部规定,调减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地方教育附加等基金收入25065万元)增长70.8%,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大幅度增长所致。根据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统筹考虑上级补助收入、基金调出和历年基金结转结余等因素,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拟安排393921万元,增长34.3%。收支相抵,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拟安排448818万元,下降11.5%,(主要是上年度被征地人员转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养老金的不可比因素所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拟安排432305万元,增长52.7%(主要是由于保障标准提高,以及按新标准保障对象的范围扩大所致)。收支相抵,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1651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拟安排1115万元,下降78.2%,(主要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股权投资分红收益预期大幅下降所致)。考虑上年结余因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拟安排1122万元,下降78.1%(主要是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所致),其中调入至一般公共预算924万元。收支相抵,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4年执行情况及2015年预算(草案),一并书面报告,提请本次人代会审议。

四、2015年全市财税工作主要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法治建设的推进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完成“营改增”改革的关键一年。根据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依法组织收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收入方面,要严格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坚持依法征税,不能收过头税,也不允许偷税漏税”的要求,完善依法治税相关制度,做到应收尽收。要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和重点区域的税收监控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规费年度结算工作,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加强已结算楼盘的清算。重点开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加大税费清欠力度,强化涉税中介机构监管。加强“营改增”行业税收征管,继续推进“阳光评税”工作,深化信息管税机制。注重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排污费和罚没收入等征收入库工作。要更主动争取省对我市转移支付分档系数调整,增加我市可用财力。支出方面,要严格执行中央、省有关规定要求,建设节约型政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不得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临时用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在上年压缩基础上再压缩3%以上,其中公务接待费压缩10%以上。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加快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二)完善保障机制,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根据民生事业改革推进的需要和我市财力的实际,完善保障机制,落实保障政策。统筹安排教育投入,突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薄弱地区办学条件,鼓励民办教育发展。逐步增加医疗卫生投入,完善医保政策,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支持医卫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健全惠农政策,加快构建现代财政支农体系,支持农业重大项目、农业“两区”和“美丽乡村”建设,继续扶持经济薄弱村建设,加大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落实力度,重点保障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促进三农发展。继续推进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衔接工作,支持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支持保障房建设与管理使用,落实住房补贴资金。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建设,切实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保障公共安全支出需要,切实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按照国务院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

    (三)彰显财政职能,助推经济转型发展

继续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助推经济转型发展。全面推进创新驱动战略,推进机器换人,落实固定资产进项抵扣和加速折旧政策,加快传统制造向现代智造、高端制造转变。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进电商换市,支持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大力整治“低小散”,推进优质企业培育上市工作。支持节能降耗,落实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政策,加快“腾笼换鸟”步伐。全面支持三新区建设,发挥大平台带动作用。积极推进交通、水利、环卫、城建、渔港、旅游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台州第一技师学院、博物馆、福利中心、职教中心、托养中心等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建设,拓展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继续推进“五水共治”、黄标车治理、“一打三整治”和畜禽养殖治理工作,落实资金保障。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和项目补助资金,支持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积极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实质性推进技师学院等PPP试点项目。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和清费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落实新法新政,推进财税各项改革

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推进财税各项改革工作。一是完善预算管理机制。继续推进预算编制体系建设,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健全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和统筹使用力度。全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推进预算细编工作,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重视镇、街道财政保障能力建设问题。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部门、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除突发性事件等应急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需动用预备费外,一般不出台当年增支政策。严格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制度,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推进部门预算执行率考核结果运用。继续清理财政专户和单位帐户,清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完善国库现金管理,推进国库存款竞争性存放。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并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防范债务违约风险。探索研究镇(街道)债务管理,建立镇(街道)偿债准备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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