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道整治后续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5-03-10    来源: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大溪代表团 赵加平    阅读次数:

      去年以来,我市各地全面实施“五水共治”,实现抓好河道整治和黑河臭河垃圾河的整治,许多侵占河道的违法建筑得到了拆除,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但是,干部群众普遍担忧的是,河道整治后的后续工作来没有及时跟进,容易出现反弹问题。

      为此,建议:

      1、认真做好河道整治。尤其是侵占河道违法建筑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做到不留卫生死角;对倒塌的河岸,要做好砌石加固修复工作;对部分复杂地段采取设置防护栏杆、绿化、硬化、亮化工程措施、严防再次被侵占移用和引发安全问题。

      2、加快河道整治后拆后改造利用工作。对可以改造利用的地段,要加快推进改造利用;可以办理报批的,要积极做好报批工作;对无法报批的,要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到宜复垦耕种的尽快复耕,宜绿化的抓紧季节绿化,宜作停车泊位的抓紧建。总之,要做好拆后改造利用工作,美化河岸环境,严防死灰复燃。

 

 
设为收藏】【打印本文】【返回顶部】【关闭窗口
Copyrigh © 2005-2018 Standing Committee of Wenling People's Cong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   邮箱:wlrd@wlrd.gov.cn   
浙江省温岭市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浙ICP备090091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