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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7    来源: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阅读次数:

 温人大办〔201425

 

市政府办公室,人大各街道工委、各镇人大主席团:

《关于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的工作方案》已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627


关于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跟踪检查的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切实履行人大职责,全力推进‘五水共治’”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浙人大常办【201411号)的精神和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7月份对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其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委“五水共治”重大战略决策,通过开展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全力推进“五水共治”工作,督促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狠抓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方面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二、主要内容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方式,对《关于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温人大〔201323号)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以审议意见为依据,以《市政府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工作计划》为内容(见附表2),对所采取的具体措施、资金安排、工作进度、工作评价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检查分析。主要内容是:

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情况,重点是湖漫、太湖、花芯、桐岭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

2、市、镇、村三级制水设施改造、建设情况,重点有市自来水厂(山下金)、大溪水厂、城南水厂、坞根水厂等;

3、市、镇、村三级供水设施改造、建设情况;

4市、镇、村三级饮用水水源水质和供水水质监测、检测情况。

三、方法步骤

本次跟踪检查分部署准备、跟踪检查和听取审议三个阶段。具体安排是:

(一)部署准备阶段(6月下旬)

提出《关于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的工作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常委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并在温岭人大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做好跟踪检查的各方面准备工作。

(二)跟踪检查阶段(7月上旬至中旬)

7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首先集中听取市环保局、水利局、住建局、卫生局、农林局和财政局等主要职能部门关于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然后分组到各镇、街道进行实地检查,逐条对照落实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并形成书面检查材料。

7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同城建环保资源工委综合各组调研材料,形成调研报告。

(三)听取审议阶段(7月下旬)

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和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提出建议意见,要求市政府研究处理。

四、组织安排

市人大常委会将采取分组跟踪检查的方式,检查组分6组(见附表1),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并由常委会各委办正副主任等组成,同时请市环保局、水利局、住建局、卫生局、农林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分组检查时间安排在7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

五、工作要求

1、市、镇(街道)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配合,认真准备。根据本次跟踪检查活动要求,抓住本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镇、街道人大要积极参与本次跟踪检查活动,可视当地实际情况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开展相应的跟踪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方面采取措施认真解决,通过上下共同努力,推动跟踪检查深入开展。

3、各检查组的跟踪检查情况和各镇、街道开展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意见请在715前书面汇总到市人大城建环保资源工委。联系人:蔡斌峰,639502(内网),86222559(办公)。


附表1

 

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分组安排表

 

组别

带队领导

成员

检查地点

参加

单位

主要内容

顾雪荣

林兵华

张敏亮

林应荣

环保局

水利局

住建局

卫生局

1、湖漫水库水源地保护(含治污、居民迁建、违法建设、环卫、畜禽禁养、种植、工业企业搬迁等);                                                                  2、桐岭水库水源地保护;                                             3、拟建白溪水库规划保护;                                

4、城南水厂制水供水与改扩建工程;

5、城南西山备用水源地规划保护;                                         6、白溪、三宅等村饮用自备水水   源保护与制水供水;

7、村级水厂净化设施建设和改造(2013年完成:大田、铁下、沌头,2014年安排:池头、后里);

8、其他需检查的事项。

 

阮阿才

管玲菊

陈駉跃

王于呈

水利局

财政局

卫生局

1、市自来水厂制水供水;                                             2、市自来水厂制水改造建设工程;                                       3、城区旧管网改造;                                                 4、石井坑水库水源保护及制水供水;

5、二次供水情况;

6、其他需检查的事项。

应云才

 

王文瑛

潘则明

环保局

水利局

卫生局

1、太湖水库水源地保护;                                                      2大溪水厂制水供水及改扩建工程;

3大溪大溪岙备用水源地规划保护;                                     4、下毛坦、大溪岙等村饮用自备水水源保护与制水供水;

5、村级水厂净化设施建设和改造2013年完成:水桶坤、银河、上毛坦、前溪、翁岙、坎头,2014年安排:水坦、岩头山、小溪、滥田湖、下郎桥、花金、流庆);

6、其他需检查的事项。

组别

带队领导

成员

检查地点

参加

单位

主要内容

吴良颢

潘根定

骆忠华

环保局

水利局

住建局

卫生局

1、湖漫水库水源地保护(含治污、居民迁建、违法建筑、环卫、畜禽禁养、种植等);                                                                    2、马步溪水库水源地保护;                                  3、石桥头水厂制水供水;

4、其他需检查的事项。

 

何培根

江志强

刘永标

 

 

环保局

水利局

卫生局

温峤:1、中保、姆坑等村饮用自备水水源保护及制水供水;

2、村级水厂净化设施建设和改造(2013年完成;桐山,2014年安排:岭下周、上保、下保);

3、其他需检查的事项。

坞根:1、坑潘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制水供水;

2、坞根水厂建设进程;

3、东里、洋呈等村饮用自备水水源保护及制水供水;

4、村级水厂净化设施建设和改造(2014年安排:西里);

5、其他需检查的事项。                                                                     

 

蒋华春

江丽

周志云

 

环保局

水利局

卫生局

箬横:1、花芯水库水源地保护;

2、白龙潭水库建设进程;

3、箬横水厂制水供水;

4、其他需检查的事项。

新河:1、硐天南、上桥头等村饮用自备水水源保护及制水供水;

2、其他需检查的事项。

注: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跟踪检查具体内容有:保护区划定、地理 界标、警示标志、隔离防护设施、水质监测、各类污染源防治、保护区内违章建筑拆除等。

2、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跟踪检查具体内容有:制水工艺、制水检测、出厂水质、供水营运、水厂改扩建和供水管网改建、建设等。

3、请各检查组在检查时,结合附表2进行对照核查,并及时在“进展情况”栏内填写检查情况。

4、成员栏中第一位成员为组长。

 

附表2

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计划一览表

审议意见主要内容

(温人大[2013]23号)

市政府分工落实计划安排(20138月)

进展情况

具体事项

资金安排

(万元)

主办

单位

协办

单位

完成时间

一、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分类做好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1镇级水厂水源地划分。并完善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宣传牌

2013年拟落实5万元

环保局

水利局

2013年底

 

2、日供水200吨以上村级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明净、龙皇堂、石景水库)划分。并完善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宣传牌

2013年已落实5万元

水利局、环保局

新河镇、松门镇、太平街

2013年底

 

3、日供水200吨以下村级水厂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划分。根据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情况和水厂整合情况,逐年对达到水源地水质标准的水源地并具备饮用水水源地条件的,明确保护范围和警示标志。计划2014年完成35村,2015年完成40村。

 

各相关

各相关

2015年底

 

411座后备水源中,2处为在建(白龙潭、鹰潭湖)工程,1处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白溪),确定3 处为规划水源地(西山村、大交陈、毛洋),3处为储备水源地(大溪岙水库、前溪水库、油麻潭水库),取消桐山水库后备水源地。公布后备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保护范围纳入市域总体规划。

 

水利局、

环保局、

住建局

各相关

2014年底

 

对具备条件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5、太湖水库:一期在井朱村白门溪头(30)、白门溪桔园入口处(12)、养鱼场(30)、电站取水口、毛坦路中段(200)、毛坦路块石护坡处(110)、大坝大门等7处设置防护栏,长度共计400,投资3.49万元,将于20138月完成,二期计划建造长度约300,投资2.5万元,计划于201312月完成。

2013年已落实6万元

水利局

大溪镇

2013年底

 

6、花芯水库:在水库入口和库区沿滩部分已设置完成1.8高封闭式防护栏500,计划2014年再建设500

 

箬横镇

花芯村

2014年底

 

审议意见主要内容

(温人大[2013]23号)

市政府分工落实计划安排(20138月)

进展情况

具体事项

资金安排

(万元)

主办

单位

协办

单位

完成时间

一、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7、桐岭水库:在坝头、蒲洞、桃园等3处设置防护栏2公里

2013年已落实20万元

城南镇

蒲洞村、照谷村

2013年底

 

建立健全水源地分级管理机制

8、建立温岭市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

 

环保局

国土局、农林局、水利局、住建局

2014

 

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采取限速、设置饮用水水源警示标志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措施,确保保护区通行安全;保护区周边的交通道路设置防护栏等必要的污染防护设施

9、公安部门划定、调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区域或者指定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线路时,应当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限速、设置饮用水水源警示标志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措施,确保通行安全。运输车辆应按规定载运危险化学品,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志,配备押运人员,并保证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控之下。交通运输部门应督促道路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要求,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新建道路设置防护栏、溢流沟、沉淀池等必要的污染防护设施。

 

公安局、交通局

相关镇、相关村

 

 

二、依法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

编制重点水源保护规划

10、已编制,并批复(温政发[2006]244号《关于温岭市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的批复》)。

 

环保局

相关部

 

 

制订迁建计划配套迁建政策,有序推进迁建工作。

11、湖漫水库库区迁建工作按市政府温政发[2006]117号《湖漫水库库区迁建改造实施意见》明确的实施计划及相关配套政策推进中。大溪镇:①2013年打包启动盘山、马面、陈洋、秀岭、田茶5个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解决落实库区居民迁建建设用地指标。

②需迁建总人口5988人,计划:2013年完成迁建总人口20%2014年、2015年完成迁建总人口15%2016年、2017年完成迁建总人口15%2018年全面完成。

箬横镇:进一步完善繁荣新村农民建房四村联建项目工作方案,充分结合花芯村库区保护整村搬迁工作计划,坚持应置尽置的原则,全部纳入搬迁安置,争取在2015年完成繁荣新村一期建设,到2018年完成二期建设,实现全村迁建。

 

 库区迁建指挥部,城南镇、石桥头镇、大溪镇、箬横镇

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

2018年底

 

审议意见主要内容

(温人大[2013]23号)

市政府分工落实计划安排(20138月)

进展情况

具体事项

资金安排

(万元)

主办

单位

协办

单位

完成时间

二、依法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

禁止新增太湖水库库区内的工业企业

12、①对太湖水库库区内的工业企业不再办理新设立登记。

②对现有污染企业按照环保要求落实整改,未整改到位的实施关停。

③对库区内近三年来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工商局、环保局、大溪镇

经信局

 

 

大力开展水库库区违法建筑治理行动。

13、城南镇:2013年共拆除违法建筑8宗,建筑面积8470平方米

 

各相关镇

国土局、行政执

法局,“三改

一拆”

办公室

 

 

依法取缔花芯等水库库区内农家乐经营活动,从严控制保护区内的交通道路建设。

14前期调查库区内有农家乐8家,实际有市场和较正常经营的有4家。下一步计划①严格管住当前,不允许增加,通过引导规范,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切断对水资源保护直接影响,逐步减少经营家数;②结合繁荣新村建设花芯村整体搬迁计划,在2015年繁荣新村一期建成后彻底取缔关闭库区一级保护区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日常巡查,督察审批,严格控制库区内随意新建交通道路等设施。

 

箬横镇

国土局、农林局、环保局、行政执

法局,

“三改

一拆”

办公室,花芯村

2015年底

 

太湖和花芯水库截污纳管措施。

15、大溪镇:①2013年做好上毛坦、下毛坦两村截污纳管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②2014年争取市村级污水工程建设指标,全面完成两村截污纳管工程建设任务。箬横镇:花芯村计划搬迁,未考虑截污纳管工程措施

 

大溪镇、箬横镇

农办、相关镇(街道)相关村

2014年底

 

 

16、全面清理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行为,调整保护区周边及上游产业结构,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水源地上游及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活动,依法关闭对水质有威胁的重大污染源,依法加强对禁止行为的监管。

 

农林局、发改局、环保局,相关镇

相关部

门、相

关镇

 

 

审议意见主要内容

(温人大[2013]23号)

市政府分工落实计划安排(20138月)

进展情况

具体事项

资金安排

(万元)

主办

单位

协办

单位

完成时间

二、依法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

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清理整治各类污染隐患。

17、按照分级管理机制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环保局

发改局、住建局、农林局、行政执

法局、

交通局、经信局,城南镇、石桥头

镇、大

溪镇、

箬横镇

 

 

建立健全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管理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农业种植、畜禽禁养、违法查处、设施维护、水质监测、日常管理和财政投入等长效管理机制。

18、结合温岭实际,探索建立温岭市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

 

市府办、法制办、环保局、水利局、农林局、财政局、库区迁

建指挥

各相关

部门、

镇(街

道)

2014年底

 

深层地下水禁采

19、新河镇肖家桥村已列入今年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计划,年底完工,在通过封井和饮用水工程验收后,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补助。年内关闭滨海镇2家工业企业深层地下水井(明华齿轮和利欧)。

2013年已落实175万元

新河镇、滨海镇

 

2013年底

 

审议意见主要内容

(温人大[2013]23号)

市政府分工落实计划安排(20138月)

进展情况

具体事项

资金安排

(万元)

主办

单位

协办

单位

完成时间

二、依法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

对一级保护区范围实行封闭式管理

20、一期在横溪村老取水口至新取水口(约700)、马步溪大坝处(约200)设置防护栏,长度共计900,投资15万元,将于201312月完成,二期计划在横溪村湖漫堂(300)、山岙村(1200)设置防护栏,长度共计1500,投资25万元,计划于201412月完成。

20142015年分别拟落实1525万元

水利局

城南镇、石桥头

镇、湖

漫水库

管理处

2014年底

 

加密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

21、加密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

2013年拟落实5万元

环保局

 

2013年底

 

优选可持续的污染防治方案

22、及时掌握国内污染防治和水库水质生态修复研究成果。

 

环保局

相关部

 

 

明确城南镇7个村的居民迁建和工业企业搬迁的方向和时间

23、在市政府2006年出台政策依据的基础上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温岭市湖漫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及整治迁建规划》,对迁建计划做进一步调整明确,该规划已组织会审。正在做数字模盘。

 

库区迁

建指挥

部,环

保局、

水利局

,城南

经信局、住建局、国土局

 

 

加快推进石桥头库区迁建二期工程建设

24、征地已完成,进入招投标程序。计划年底动工建设。

 

库区迁

建指挥

部、石

桥头镇

 

 

 

重新启动建设城南林岙中心村二期工程

25、农转用已批复,计划进行征地工作土地20亩,房屋60-70间。

 

城南镇、库区迁

建指挥

住建局、国土局

 

 

尽早完成绿色屏障项目建设

26、争取有关部门、属地村等单位的支持,调整原库滩疏浚设计方案,尽早完成横溪及下洞桥段库滩疏浚,今年1011月份完成山岙区块的绿色屏障工程,启动横溪及洞桥区块的绿色屏障工程。

2013年已落实200万元

水利局

城南镇、石桥头

2014年底

 

审议意见主要内容

(温人大[2013]23号)

市政府分工落实计划安排(20138月)

进展情况

具体事项

资金安排

(万元)

主办

单位

协办

单位

完成时间

二、依法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

采用堵疏结合的方法,遏制违法建筑势头

27、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城南镇、石桥头

国土局、

行政执

法局,

“三改

一拆”

办公室

 

 

坚决制止并严肃查处迁建户回迁、复建

28、已摸清迁建户回迁、复建情况,迁建户115户,存在不同程度的回迁、复建有19户,其中回迁有6户,复建供其他人住有13户。全部拆除。

 

城南镇

国土局、

行政执

法局,

“三改

一拆”

办公室,

库区迁

建指挥部

2013年底

 

加强库区已建纳污管网的运行管护,加快部分破损漏失管网的修复工作

292013年汛期结束后,启动林岙--叶家泵站截污管网2119漏损修复,采用PE实壁¢400管改造。

2013年拟落实350万元

库区迁

建指挥

部、住

建局

城南镇

 

 

争取年内完成2只无(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的纳管改造建设。

30、已完成施工图设计,预算已经专业机构审核,共投资160万元(其中城南镇130万元,石桥头镇30万元),8月份在两镇招标平台落实工程招标,并启动建设,2013年底前完工。

2013年已落实160万元

库区迁

建指挥

城南镇、

石桥头

镇、交

通局

2013年底

 

进一步规范完善生活垃圾处理

31、由村收,市环卫处清运。

 

城南镇、石桥头

行政执

法局

 

 

审议意见主要内容

(温人大[2013]23号)

市政府分工落实计划安排(20138月)

进展情况

具体事项

资金安排

(万元)

主办

单位

协办

单位

完成时间

二、依法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

深化完善库区畜禽禁养工作机制,发挥好每年50万元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作用

32、调整考核办法,建议增加补助资金50万元,改当年补助为上年补助,并从严考核,同时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2013年已落实750万元,

201420152016年分别拟落实100万元

水利局

财政局、

城南镇、

石桥头镇

每年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有效削减农药、化肥使用量

33、①库区耕地施肥现状调查,需要资金0.2万元。②土壤调查及取土化验,其中耕地密度500/点,果园100-200/点,需要资金1.5万元。③宣传培训,施肥方案、宣传牌到村到店,需要资金1万元。④推广配方肥应用,实施秸秆还田、有机肥及畜禽排泄物利用,减少化学肥料应用,其中配方肥补贴80/亩,计80万元,其它农艺措施推广、示范、补贴17.5万元。⑤建立农作物有害生物发生和农药使用监测点。⑥通过实施防虫网覆盖,杀虫灯、性诱剂诱杀,引进驱避植物,推广生物农药,开展农业减量控害增效工程,病虫害综合防治,减少农药、化肥用量。⑦对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应用实行政府补贴。

201420152016年分别拟落实200200100万元

农林局

 

每年

 

开展马步溪水库库区垂钓、洗衣等治理工作

34、在马步溪库区设置200防护栏,并且在河岙村、横古塘村和黄西岙村设置建设三处洗衣点。政策处理由石桥头镇负责。

2013年拟落实100万元

水利局、石桥头

财政局、国土局

2013年底

 

黄西岙村的生活污水纳管截污

35201310月份前,完成方案编制、论证、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春节前完成项目立项、招标工作,20147月前,完成项目施工。项目投资估算300万元。

2014年拟落实300万元

水利局

财政局、石桥头

20147

 

黄西岙村的畜禽养殖

36、参照湖漫水库库区整治方案,关闭畜禽养殖场户,并给予补助。

 

农林局

石桥头

每年

 

审议意见主要内容

(温人大[2013]23号)

市政府分工落实计划安排(20138月)

进展情况

具体事项

资金安排

(万元)

主办

单位

协办

单位

完成时间

二、依法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

增加生态补偿资金规模,提高补偿额度,调整完善项目化管理的方式方法

37、生态资金补偿管理办法修改稿已报市政府,资金额度增加到1000万元

 

环保局

财政局

2013

 

兼顾肖溪村内引水渠的利益关系

38、目前已完成方案和预算的编制,整个抢险修复工程直接费用约85万,计划在8月完成滑坡段内侧保护应急处理。

2013年已落实85万元

水利局

 财政局、城东街

 道、石桥

头镇

20138

 

加强财政对库区污染防治投入。

39、先对水质有污染的项目及治污列入2014年重点,2013年所需资金由各主管职能部门盘内调整。

 

财政局

 

 

 

发挥警务室作用。

40、在横溪村老取水口、湖漫堂、山岙村等三处设置探头和高音嗽叭,并加强巡查力度和密度,做好相应记录,在职责范围内制止违法行为,需要各相关部门配合的,应及时报告。

2014年拟落实15万元

水利局

湖漫水

库管理

2014年底

 

组建综合性管理机构,承担综合管理职责

41、探索建立湖漫水库综合性管理机构。

 

 市府办、环保局、水利局、农林局,库区迁

建指挥

各相关部门、镇

(街道)

 

 

 

42、已委托省水利水电设计院对湖漫水库库区五村“拦蓄截污”方案可行性进行论证。

2013年拟落实50万元

水利局

财政局、城南镇、石桥头镇

2013年底

 

 

43、开展湖漫水库横溪、山岙、洞桥区块绿色屏障之外,多年平均水位线上下种植有利于净化水质的水生植物。计划2013年至2014年在库滩区试种植水生作物,面积约30亩,如效果理想,以后可在湖漫塘、陈岙、阮岙等库区滩地种植。

 

水利局

湖漫水库管理处、城南镇、石桥头镇

2014年底

 

审议意见主要内容

(温人大[2013]23号)

市政府分工落实计划安排(20138月)

进展情况

具体事项

资金安排

(万元)

主办

单位

协办

单位

完成时间

 

 

44、优化湖漫、太湖水库养鱼比例,开展花芯、桐岭水库库区养鱼净水,在一定范围内按比例进行一定数量的养鱼净水,改善水质。

 

箬横镇、城南镇、水利局

 

2014年底

 

三、加快制供水设施建设

制水工程建设

45、城南水厂计划在今年10月份开工,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工;

2013年已落实1000万元,2014年拟落实1000万元

水利局

城南镇

2015年底

 

46、坞根水厂将于今年年底前开工,明年年底前完工;

2013年已落实300万元,2014年拟落实700万元

水利局

坞根镇

2014年底

 

47、大溪水厂进入可研阶段,已列为省重点工程预安排,2013年底前完成水资源论证,启动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保环评等工作,开展征地前期准备。

2013年已落实50万元,201420152016年分别拟落实30010004000万元

水利局

大溪镇

2017年底

 

48、山下金水厂在完成征地工作前提下,今年年底前完成可研批复。

2013年已落实200万元,201420152016年分别拟落实50020004000万元

水利局

太平街

2017年底

 

2-3年内完成村级水厂净化设施建设和改造

49、在整合村级水厂的基础上,全面完成村级水厂常规水处理工艺设施建设,计划今年完成10村,2014年因村两委换届,完成15村,2015年完成37村,预计需投入资金3500万元,根据补助政策,需财政补助资金1860万元,其中2013年已落实300万元,2014450万元,20151110万元。

2013年已落实300万元,20142015年分别拟落实4501110万元

各相关镇

水利局、财政局

2015年底

 

太湖水库水资源利用

50、加快大溪至横峰管线工程建设,计划今年年底完成一级公路沿线 (大溪立交桥东侧至横峰加压泵站)工程,全长6650,投资2200万元;2016年底前完成大溪新水厂至大溪立交桥东侧段管线3980,投资3600万元。同时开展大溪水厂迁建工程。

2013年已落实370万元, 2016年拟落实3600万元

水利局

财政局、大溪镇、横峰街

2016年底

 

审议意见主要内容

(温人大[2013]23号)

市政府分工落实计划安排(20138月)

进展情况

具体事项

资金安排

(万元)

主办

单位

协办

单位

完成时间

三、加快制供水设施建设

 

51、滨海加压泵站建设位于滨海镇二塘庙村,面积25亩,解决东部10万人的饮用水问题。

2013年已落实200万元, 20152016分别拟落10001000万元

水利局

滨海镇

2016年底

 

有序推进市镇村三级供水管网改造建设。

52、在已完成55656.11万人的村内三级管网改造工程基础上,20142015两年,计划每年改造30个村,每年需财政补助210万元,20162017两年,计划每年改造110个村,每年需财政补助770万元,全面完成全市剩余279个村的三级管网改造工程。

201420152016年分别拟落实210210770万元

各镇

(街道)

水利局、财政局

2017年底

 

有序推进“一户一表”制的改造安装。

53、参照路桥等地做法,资金按“三三制”分摊(市、镇村、用户各1/3)。制定“一户一表”制的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拟考虑每年改造301万户。

201420152016年分别拟落实1000万元

水利局、相关镇

财政局、各供水公司

每年

 

四、加强水源和供水水质监测

加快建立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动预警环境监测体系

54计划2014年启动太湖水库自动监测系统建设,2015年完成,投资400万元,同时启动花芯水库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投资400万元,2016年完成,同时启动桐岭水库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投资400万元,2017年完成。每年每站还需维护费用30万元。

201420152016年分别拟落实430460490万元

环保局

 

2017年底

 

全面建立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体系

55、待划定后,参照四大水源地执行

201420152016年各拟落实20万元

环保局

相关镇

2014

 

村级饮用水源要采用定期监测和送检检测相结合的方法

56卫生部门将对村级水饮用水源进行不定期检测, 由村级供水单位自送水样,检测费实行减免收费,按原价的70%收取。减免30%的检测费由市财政专项拨款解决,并按实际费用结算。

 

卫生局

相关镇、相关村

每年

 

健全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机制

57、按照国家监测规范执行,特殊时期加密监测

 

环保局

 

每年

 

审议意见主要内容

(温人大[2013]23号)

市政府分工落实计划安排(20138月)

进展情况

具体事项

资金安排

(万元)

主办

单位

协办

单位

完成时间

四、加强水源和供水水质监测

做好环境风险评估,落实风险源管理和风险防控措施

58、已制定应急预案,市政府已发文(温政办发[2006]213号《关于印发温岭市饮用水源突发性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

 

环保局

 

 

 

全市制供水单位纳入水质卫生监测范围,定期开展常规指标和全分析水质监测

59、卫生局认为目前开展的水质检测指标、检测频次已经基本上能体现我市各水厂水质真实情况。一味扩大监测范围和检测数量不能从根本上提升我市的饮用水安全水平。我市应急需解决扩大市政供水范围,实施供水城乡一体化,加大经费投入提升供水单位的水源水水质处理能力和改造老化的供水管网水管及增添企业水质自检设备等。卫生部门根据每年制定的监测方案,适当扩大监测范围,定期开展常规指标和具有检测能力项目的检测工作,下阶段将新增设城东街道、城西街道为管网末梢水监测点和日常防病的水质监测点。

2013201420152016年分别拟落实52606060万元

卫生局

 

每年

 

继续加强对二次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水质监管,不断完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督监测制度。

60、我市二次供水企业的主管部门不明确,企业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导致二次供水企业的水箱缺乏定期清洗和消毒及安全隐患,也是监测指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建议市政府制定《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明确我市二次供水企业的主管部门(如住建局或水利局),由其统一协调管理.下阶段卫生部门结合监督监测和日常防病要求,将适当增加监测频次,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加大监督监测和指导工作的力度,提高水质安全水平。

 

卫生局

 

每年

 

尽可能地减免农村饮用水水质的检测费用,提高村级供水单位送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61、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自送水样检测费实行减免收费,按原价的70%收取。减免30%的检测费应由市财政专项拨款补偿 解决。

2013201420152016年分别拟落实10万元

卫生局

 

 

 

形成部门监测、企业自检、公众监督相结合的水质监管体系

62、按照各自职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检测。探索建立各部门水质实时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环保局、卫生局,水利局

各镇(街道),各供水企业

每年

 

审议意见主要内容

(温人大[2013]23号)

市政府分工落实计划安排(20138月)

进展情况

具体事项

资金安排

(万元)

主办

单位

协办

单位

完成时间

四、加强水源和供水水质监测

供水主管部门要落实供水水质行政督察制度,定期公布出厂水质信息

63、每周在各供水企业收费大厅公布上周出厂水水质。

 

水利局,泽国镇、大溪镇、箬横镇、松门镇

各相关

供水公

每年

 

供水企业要对原水、工艺过程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实施全过程检测,定期向供水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供水水质情况

64、要求各供水企业每月上报原水、工艺过程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测情况

 

水利局、卫生局,各相关

镇级以上各供水企业

每年

 

加强对制供水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水平和运行管理能力

65、已于81920日对农村供水管理人员约150人进行了一次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同时今后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业务技术培训,通过管理人员的培训,使管理人员基本掌握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护等操作方法和具体要求,从而提高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人员整体业务知识和维护水平。

2013年已落实5万元

水利局、卫生局

相关镇

每年

 

进一步规范基金专项使用。参照《温岭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该项基金使用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

66、①提交湖漫、太湖等原水水价调整方案,用于水资源建设和日常监管所需经费及生态保护之需。②生态补偿资金结合地方财力,积极探索完善。

 

财政局

环保局

 

 

审议意见主要内容

(温人大[2013]23号)

市政府分工落实计划安排(20138月)

进展情况

具体事项

资金安排

(万元)

主办

单位

协办

单位

完成时间

四、加强水源和供水水质监测

完善对制供水设施改造建设的投入机制

67、①制水工程建设:城南、坞根、山下金水厂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投入,共需资金2亿元,其中2013年的1500万元已由市财政落实。大溪水厂建设拟采用“三三制”,即市财政、大溪镇、市供水公司各负担1/3,市财政需投入6000万元。②村级净化设施的农民饮用水提升工程:根据补助政策,需财政补助2000万元。③大溪新水厂至大溪立交桥管线,为一级管线,实行“三三制”,由市财政投入1200万元。④“一户一表”制改造,要制定“一户一表”制的改造安装工程指导意见。⑤滨海泵站:需确定分摊政策。

 

水利局

财政局

 

 

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投入

68、卫生局:2013年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1327号)文件第23条工作目标,落实饮用水监测体系建设和监测专项经费62万元;2014年以后每年落实饮用水监测体系建设和监测专项经费70万元。环保局:建设太湖、花芯、桐岭三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共需资金1200万元,另外每座自动监测站需运行维护费用30万元。水利局:市供水公司开展供水水质监测系统建设。

 

卫生局、环保局、水利局

财政局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增强节水意识,加强节水管理,优化水源配置,控制水源漏损;合理弃水利用、鼓励中水回用、提倡废水使用;

69、以浙江省节水型社会试点县建设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为契机,制定水资源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合理配置有限的水资源,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促进开展“节水三同时”制度执行,鼓励中水回用,开展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节水示范工程建设(中水回用和雨水集蓄),节水展馆,信息系统建设,节水型社区、学校、园区、企业、灌区等节水型载体建设。

2013年已落实100万元,20142015年分别拟落实250150万元

水利局

相关部门、相关镇

2015年底

 

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70、制定水价时,统筹考虑水源保护和供水设施改造、水质提升等费用。

 

发改局

 

 

 

市政府安排任务

 

71、根据《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做好本行政区域农村供水管理的有关工作,并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市水利局关于要求上报镇(街道)、村两级供水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的通知已下发,要求于8月底前上报。

 

各相关镇

水利局

20138月底

 

审议意见主要内容

(温人大[2013]23号)

市政府分工落实计划安排(20138月)

进展情况

具体事项

资金安排

(万元)

主办

单位

协办

单位

完成时间

市政府安排任务

 

72、在划分和明确农村饮用水源保护范围的基础上,设立一定数量的警示标志和宣传牌,同时要落实水源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市水利局已制作巡查记录表,拟下发至各镇及村级水厂。

 

各相关镇

水利局、环保局

2015年底

 

 

73、建立健全水源保护、档案管理、供水管理、用水管理、计量收费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制定管理工作职责、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水源保护、水质检测管理制度、维护保养制度,规范设施操作流程等。市水利局已制作《温岭市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日志》、《温岭市村级供水站管理制度》,拟下发至各镇及村级水厂。

 

各相关镇

水利局、卫生局

2015年底

 

 

 

注:1、“市政府分工落实计划安排”栏内的具体事项、资金安排、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完成时间等内容来自市政府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工作计划表》;

2、投入资金安排是2013年已落实3226万元,计划2013201420152016年分别待安排5725560734515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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