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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福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我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上下围绕保障公众饮食安全这一中心任务,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全力推进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建设,全市没有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趋好。2008年,我市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2011年顺利通过复评验收;上半年,我市重点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居台州市第一。
1、建章立制,责任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成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先后制订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工作制度、食品安全督察检查工作制度、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工作制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工作督察督办意见、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完善涉嫌食品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机制、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尽可能消除监管盲区。每年将食品安全纳入“两个社会”考核内容,与各镇(街道)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签订工作责任状,先后将食品药品安全“六千五百工程”、“1515规范工程”和“五项工程”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纳入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政府责任体系建设不断强化。
2、强化督查,基础工程建设不断推进。一是学校饮食安全工程。在全面推行学校食品配送的基础上,启动学校饮食规范化建设,至今共有150所学校完成规范化建设,其中示范学校61所。今年,我市确定创建台州市级示范学校8家,食品卫生量化分级B级升A级4家、C级升B级35家的目标。目前,20所学校已建成并通过验收,其余学校可望在新学期开学前完成工程建设。二是检验检测中心工程。今年市政府作出“按照‘六统一’建设要求,整合各职能部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送检的实验室职能,保留各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定性快速检测职能,选址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大楼,总投资1500万元,分2年时间,建成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决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随后批准建立该机构,作为一类公益事业单位。目前,已完成实验室装修设计和技术装备初步方案,正在协调完善预算编制并制作招标文件。三是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在全省率先开展市、镇、村三级联创食品安全示范活动。至今,全市有有机食品3个、绿色食品45个,无公害基地108家、产品129个;QS取证企业130家;连锁便利店679家,农村放心店示范商店752家;餐饮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单位A级32家、B级296家、C级991家,居全省前列。泽国、大溪、城西、新河、箬横等11个镇(街道)被评为“台州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四是豆制品市场准入工程。2011年,实施豆制品行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缔和关停非法加工点81个、无照经营户18家,建成QS取证企业16家。今年取缔非法小作坊10家,随机抽检城区菜市场豆制品13批次,没有发现违规添加防腐剂。五是生猪肉品安全工程。出台《关于强化生猪屠宰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成立商务、公安、工商、食药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进驻松门等地开展专项整治;市肉联厂强化质量自检,今年共进点屠宰生猪105443头,实施“瘦肉精”定性快检5565批次,合格率100%;检出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64头、病害肉及病害内脏66911公斤。六是食品流通电子监管工程。将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作为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推动食品经营主体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的重要抓手,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目标安装300家,目前已完成273家。
3、多措并举,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市政府先后投资8000余万元对全市中小学食宿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大力推进学校食堂整规提升工程,实施卫生量化分级和“五常法”管理。总投资4000余万元建成了省内县级一流的定点屠宰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标准管理体系认证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被台州市认定为五星级屠宰场,市政府对肉联厂全面实施驻点屠宰检疫和财政补贴推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制,并将肉类列入学校食品配送重点品种。积极探索网购食品长效监管机制。台州市委托我市组织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政府责任体系建设课题已基本完成并形成调研报告。
二、今年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与自查自纠情况
1、行动迅速,目标明确。今年,省、台州市、本市及镇(街道)四级人大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联合行动,是全省有史以来最重视食品安全这一民生工程建设的一年。市政府抓住这个有利时机,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立即出台《温岭市迎接人大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活动工作方案》(温政办发〔2012〕86 号),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督促有关部门配合人大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和镇(街道)按照“发现隐患-推出措施-解决问题”的思路,带着问题深入组织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每个环节至少排查1-2个存在行业“潜规则”或者突出的问题。通过深入排查,将干鲜海水产品、米面制品、腌制蔬菜等16个方面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明确牵头单位抓落实;将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成运行率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等10个100%纳入配合人大执法检查努力完成的工作目标。
2、齐心协力,强势推进。在省政府启动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第一时间,我市食安办专题开展薯面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督查;7月18日,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全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7月19日,分管副市长在市政府半年度工作会议上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再次部署,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强调讲话。制订出台了《温岭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分管副市长分别带领相关部门对初级食用农水产品、生猪集中屠宰以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市食安办组织人员专门赴上海、宁波等地考察,计划建成全市统一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确保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100%。市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和镇(街道)先后制订了各环节行动工作方案,建立了整治组织。同时,全市上下积极推进综合整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格2723个,建成率100%;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477户次,覆盖面26.9%;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10家,责令整改125家次。温岭食品安全信息网专题开辟“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专栏,及时刊登百日行动工作动态,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整治。
3、突出重点,综合整治。全市以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畜禽屠宰、食品进出口等六个环节和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等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蔬菜、水产品、熟食卤味、茶叶、调味料酒等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品种,将监管触觉放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单位、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销售网络平台,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市食安办深化综合监管方法,首次向职能部门发出食品安全监察建议书。在去年查获全省首例“打非”案件基础上,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528人次,检查企业5164家次,查获非法猪肉1007公斤;市公安、农林、食药监等部门联合,查获收购加工病死猪案件1起,查扣病死猪肉及肉制品10多吨,涉案人员65人,依法逮捕15人;查获性保健品商店等违法经营涉嫌非法添加药品的性保健产品88个品规批次,刑拘嫌疑人32名。目前,相关案件均已进入司法程序。
三、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效,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1、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食品行业从“农田到餐桌”整个过程涵盖种植养殖、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多个环节,其质量安全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两大法律体系调整,涉及农林、海洋渔业、商务、质监、工商、卫生、城管等多个部门,食品监管职能过于分散和执法依据的交叉,造成部分监管上的盲区和死角。虽然我市早在2005年就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各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但在职能整合、职能链接、联合执法、信息互通等方面,尚没有形成执法合力,监督力度有限,容易造成监管上的盲区和死角。
2、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属于食品监管部门监管的涉及食品生产、经营、销售、餐饮等企业达9000多家(不包括数量不详的无证经营单位)而目前我市仅卫生部门约有40名执法人员从事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其他相关食品监管部门仅有1-2名专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镇(街道)普遍未设立相应的食品监管机构和执法人员,现有力量根本无法满足监管需要。另一方面,监管队伍素质有待提升。面对食品行业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职能部门在日常监管和综合执法、联合执法过程中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在执法过程中仅凭经验和肉眼判断,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水平和监管力度。
3、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薄弱。目前我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分布在工商、商务、质监、海洋和农林等不同部门,主要为定性快速检测,检测结果不能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另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按计划要到明年年底才能建成投用。目前,各部门仅有的定性快速检测资源无法满足全市食品安全检测的需要,使食品安全技术监管无法做到全覆盖,风险监测评估无法有效实施,尤其是广大农村成为监管薄弱点甚至是盲区。
4、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从产生食品安全问题源头来看,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一方面受环境污水、废气、废渣对土壤和水域污染的影响,另一方面存在滥用农药和未到休药间隔期蔬菜上市的问题。在畜禽饲养过程中滥用饲料添加剂,同时对生猪耳标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在水产养殖中滥用抗生素和饲料添加剂;从食品生产加工领域来看,食品生产企业相当一部分是家庭小作坊,简陋的生产条件和落后的生产工艺,加上企业责任意识缺乏,管理手段落后,很难有效保障食品安全;从食品流通销售环节来看,一些食品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安全检验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不法企业和商贩有机可乘;从餐饮环节来看,主要是外来务工集中区域小餐饮布局缺乏规划和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的问题。
5、食品安全宣传力度不够。从目前来看,我市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法》及其法律法规、政策知之甚少,防范假冒伪劣食品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不足,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较为普遍,尤其是农村消费者更加缺乏食品安全意识。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着守法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教育培训力度不够。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
下阶段,市政府将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鉴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食品安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明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常设办事机构,进一步强化综合协调及监管职能。同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农林、海洋渔业、质监、工商、商务、经信、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整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分段监管体制造成的监管职责不清、执法主体不明等问题,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无缝衔接。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继续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对各镇(街道)年度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对于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镇(街道),在各类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加强部门协作。督促各监管部门既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又要同心协力,加强配合协作,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避免发生因职能交叉引起的重复执法和履行职能不到位出现监管空白的问题;要相互通报情况,形成信息共享,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控和预警体系,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的新机制。
2、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一是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行动。继续围绕农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校园周边、餐饮业等重点场所,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宗食用农产品、生猪肉品、婴幼儿食品和保健食品作为重点品种,容易发生问题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作为重点环节,加大检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等“三小”整治力度,通过关门取缔一批、停业整顿一批、舆论曝光一批的措施,切实改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同时,组织开展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联合大检查。二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件,震摄违法行为和犯罪分子。对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屡次违法的,一律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及时公布食品安全处罚情况信息,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食品安全动态信息。三是不断提高处置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根据食品突发事件的特点,健全市场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演练,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3、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强化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打造一支作风过硬、遵纪守法、执法能力强、素质高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二是强化镇(街道)属地监管责任。针对镇(街道)无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站,配备2-3名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监督员,具体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的协管、举报、信息、宣传等工作职责,不断增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三是加强基础设施能力建设。一方面,进一步加大食品检验资源整合力度,加快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添置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着力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新体系,尽最大可能满足群众的食品安全需求;另一方面,大力推进病害死亡禽畜无害化公共处置设施建设步伐,建立禽畜养殖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和病害死亡禽畜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4、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一是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实施食品安全 “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 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让食品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提高全社会知法、守法和公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水平,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对假冒、伪劣食品鉴别能力,自觉抵制不合格的食品,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大力推进部门信用分类监管,引导企业实施“五常法”管理等现代管理模式,切实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加强投诉举报处置管理。继续发挥食品安全监督网、“12315”、“96317”等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制定完善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此次常委会审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为契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不断强化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提升公众饮食安全保障水平。
二O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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