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发布时间:2012-07-10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滨海镇人大主席团

 

2011年下半年,温岭市镇两级人大代表进行了同步换届选举,这是《选举法》修改后在我市的首次实践,全市顺利完成选举工作,同时出现了不少问题,综观此次选举过程和结果,结合选举实际,浅析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选举中易出现的问题及原因

1、选民认识不到位。一些选民认为“选举搞来搞去老一套,上面定名单,下面画圈圈,精力化煞,脑筋动煞,白白开次会”,认为选举只是一种形式,对己关系不大,存在着无所谓思想;一部分下岗职工、失地农民由于既得利益因改革受到影响,产生了一些埋怨、抵触情绪,不愿参选;少数选民因个人无理要求未得到满足,或将其对社会其他方面的矛盾意见发泄在选举工作上,故意不参选。以上现象说明了个别选民对人大代表选举的积极性和参与性不高,导致选民参选率难以保证。

2、选民登记不规范。选民登记是换届选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法律性和政策性都比较强,由于登记手续繁杂,操作不规范,选民登记容易出现错登、漏登、重登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按规定登记选民,因个别登记人员责任心欠强,工作疏忽,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人漏登、迁入本选区的选民登记易缺,死亡人员登记没有及时删除;二是集体户登记较难把握,集体户因考学、调动等迁出了镇、村,但户籍没有及时消除,出现了两地重登,目前集体户资料主要来自派出所,与各村现有登记有时间差,容易出现漏登、错登;三是选民界限较难把握,新满18周岁的公民出生年月搞不准(如农历、阳历混淆),容易出现漏登,精神病患者登记不好把握,如间隙性精神病人不发作期间可以登记为选民,在发作期间就不可以登记为选民,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要求在该单位登记,临时工作人员回户籍所在地登记,登记不细致容易重登;四是选民转移登记容易出错,如选民要求在现居住登记,当户籍所在地发出选民转移登记函后,收不到回函,无法确认现居住地选举机构是否已登记,该情况予以登记不登记都很难把握。

3、代表结构不合理。选举不能仅以选出代表为目标,既要选足又要选好。从选举结果看,代表结构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妇女代表比例偏低,虽在候选人中安排足额妇女比例,由于大多数妇女候选人相对来说知名度较低,活动能力较弱,经过激烈竞争后,妇女候选人落选概率往往比较高。如滨海镇市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只占4.5%,远远低于上级规定的23%;二是企业老板代表比例上升,滨海市人大代表中,企业代表3人,占13.6%,农民代表13人,占59%,其中身兼企业老板的农民代表9人,占41%,真正的农民身份代表4人,占18.2%,从上述数据看,真正农民身份代表比例偏低,身兼企业老板的农民代表比例偏高,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代表身份界限变得模糊,农民不是以前单纯的农民,本应该分配给农民的名额,被其他界别代表挤占,原因主要是身兼老板和企业主的农民,因活动能力强,经济实力好,处于选举的强势地位,当选几率较高;三是年龄偏大代表比例偏高,年龄偏大代表大多是村干部,由于长时间做农村工作,在村里的知名度、影响力比较高,容易当选人大代表,如滨海镇人大代表87人中,年龄45周岁以上代表有44人,占全部代表50.6%。

4、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要实现全程监督,监督疏忽、缺位均会影响选举结果。因监督不力易出现的问题:在候选人推荐、协商、考察阶段,候选人自己或委托他人采用打招呼、搞窜联、打电话等手段成为正式候选人;在选举投票阶段,为达个人目的,造谣惑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干扰破坏换届选举,通过黑恶势力、请客吃饭、贿选等手段进行拉票;流动票箱管理不严,个别工作人员搞暗箱操作,甚至会出现强拉、强选情况,影响选举结果;部分文化水平低、书写有困难的选民选票容易被别用有心的候选人收集,少则几张、多则几十张。

5、委托投票不规范。为图个人方便,没有外出选民委托他人投票;有的选区甚至出现口头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投票;个别选民接受外出选民委托投票超过三人。以上不合法的委托,容易导致搞暗箱操作,受委托人违背委托人投票意愿。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1、搞好宣传教育,端正参选态度。运用会议、墙报、宣传栏、横幅、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代表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端正选民参选态度,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认真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积极参加选举市镇两级人大代表的活动。要围绕换届选举各阶段的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发动,如在提名、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重点宣传公民如何行使提名权,如何把握代表素质等;在投票选举阶段,重点宣传选民如何投票,如何委托投票等。

2、把好选民登记“五关”。一是把好登记人员入口关,选民登记是一项繁琐、专业的工作,在推荐确定登记人员时,要严格标准,尽量让责任心强、文化程度高、熟悉情况的群众担任选民登记工作;二是把好年龄关,年满十八周岁是选举法定年龄,年龄计算要以身份证注明的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到选举投票日为止,严格执行时间标准;三是把好户籍关,村(居)选民登记主要是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选民转移登记要以函告为准,行政、事业单位以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为依据,正式在编人员要在原单位登记,临时工作人员一律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四是把好政策关,切实掌握好哪些人应予登记,哪些人不予登记,哪些人应暂缓登记,哪些人不列入选民名单等,努力做到不错、不漏、不重;五是把好核查关,在公布选民名单前,选区要反复核对选民登记数据,市、镇两级选举工作机构要及时组织检查验收,通过复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3把好代表结构“两关”一是把好提名关。要按照科学性、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和履职能力的要求,把好提名关,逐步实现代表结构优化。主要对策是:减少领导干部的提名,控制企业老板的提名,增加普通工人和农民的提名,保证非党、妇女、知识分子的适当比例,并考虑下岗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参选需求。二是把好工作关。要做好选区划分、名额分配以及侯选人推荐协商等工作,使代表结构比例大体符合要求。如为确保妇女、非党的代表比例,在确定选区候选人时,多安排一定比例的妇女或非党代表候选人,这样即使本选区有一名妇女或非党代表候选人落选,仍可有一人顺利当选,在企业老板候选人较多、高龄代表较多的选区,要做好说服劝退工作。
 

4、加大监督力度,保障选举公正。充分发挥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实现全程监督、立体监督,保障选举合法、公正,主要对策为:一是强化组织,成立选举监督委员会,由纪委书记任主任,建立制度,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全程监督人大换届选举的各个工作流程;二是建立预警机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时发现和制止不正当选举苗头,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把惩治不正当选举的措施宣传到位,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制定各种违法选举处置预案,以便及时有效处理问题;三是严格监督,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长、环节多、程序复杂,每一阶段与每一环节的监督必须严格到位,如设立流动票箱,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代表候选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等等;四是坚决打击违法选举,如发现贿选、宗派势力操纵选举、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等违法现象,联合公安、纪检等有关部门予以坚决打击,决不姑息

5、优化委托方式,规范委托程序。投票是选民选举权利的直接体现,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委托投票必须依法进行,应符合以下条件:委托投票只能是选举日期间外出不能亲自参加选举的选民;委托必须采取书面委托,电话委托、口头委托无效;被委托人必须是经过登记的具有选民资格的中国公民;接受委托投票有一定的限制,即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超过3人则无效;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必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

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基层人民政治生活和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努力营造换届选举良好氛围,科学划分选区,切实把好代表入口关,加大违法选举打击力度,真正把遵纪守法、密切联系群众、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的人选拔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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