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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城东街道工委
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是人民群众参与度最大的一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活动,是人民政治生活和国家政权建设中的一件大事。2011年下半年,城东街道按照法律程序和市选举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十个选区依法顺利选出了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8名,完成了选举任务,组织确定的候选人顺利当选,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这三个原则的有机统一。
但由于城东街道正处于城市化迅速推进时期,利益格局正在不断调整,群众关注度高,选民想法复杂,这对代表的选举带来新的挑战。为此,城东街道高度重视组织工作,及时掌握选情,针对这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的结构难把握、贿选难界定、选民难信任的“三难”现状,开展责任落实到人、结构及早明确、口径专人负责、纪律执行严肃的“四创”具体做法,实现了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平稳。
一、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的“三难”现状
1、结构难把握。代表结构的优劣与代表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代表作用的发挥,而且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直接影响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因此,注重人大代表群体结构的优化,选出的人大代表的阶层比例既符合法律的规定,又符合我市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从而使代表符合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要求。但在基层的实际选举时,代表的结构难把握。城东街道虽顺利选出了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8名,其中,工农代表10人,知识分子3人,干部5人,(妇女3人,非党6人)。但与组织要求的代表结构,还是落选了一名知识分子代表。当时,在协商岩下片21选区时,将1名知识分子代表和2名工农代表确定为候选人,但选举结果知识分子代表候选人落选。
2、贿选难界定。当前,在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贿选行为确有存在,这严重破坏了选举制度的声誉,使人大代表及其所代表的人民遭到了无情的愚弄。早期的贿选行为是原始的“一手交钱,一手划票”,但现在的贿选方式呈现多元化、隐蔽化,已经从“明贿”转向“暗贿”。在贿选手段方面,贿选行为很少由候选人本人及其亲属出面,而是由其“工作班子”组织,这些人多由竞选者的朋友或家族势力组成,他们和候选人之间有共同的利益关系。他们分工明确,目标清楚,并在各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呈现出组织性强的特点,即便被发现,也很有隐蔽性。城东街道在这次选举时,不同程度上也存在着请客吃饭送烟酒等现象,特别是农民代表。对此,我们认为界定难、取证难、处理难。
3、选民难信任。当今,外出打工、经商的人大代表越来越多,特别是县市级基层农民人大代表,外出的比例更大。他们有一定的经济头脑,敢闯市场,外出投资兴办各类企业,为发展各地经济作出重大的贡献。但由于他们外出时间多,选民对他们能否有足够时间开展正常履职难信任。还有少数代表满足于获得“人民代表”的政治身份,乐于当“荣誉代表”。代表只有光荣感,缺少责任感,把代表身份当作是“政治待遇”、“荣誉称号”,而没有真正意识到代表是一个职务,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神圣职责。
城东街道当选的10名工农代表中就有6名都是在外地经商办企业,大多时间外出。当时在推荐候选人时,选民就有疑问,如果他们当选人大代表后,能否有时间和精力履职、能否深入选区听取选民意见、能否监督政府等都值得怀疑。人大代表的正常性集中活动,也因外出代表较多而开展困难,这已成为当前人大工作面临着的一个新难题。
二、采取“四创”工作的具体做法
1、建立“四包”责任制度,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街道专门设立选举工作组,党工委书记任组长,担任第一责任人,工作组成立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等,负责具体工作。在整个人大选举工作中,各组紧密联系,明确各自任务,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方便选民就地投票和尽量缓解矛盾有利选举工作平稳推进的原则,共划分了10个选区。每个选区都由街道一名班子成员担任选举工作组长,44个选民小组由驻村干部作为选举小组组长,村支部书记作为选举直接责任人,三个管理区主任分别负责各辖区选举,作为管理区的直接责任人,建立“班子成员包组,管理区包片,驻村干部包人,支部书记包村”的四层工作联动体制,确保具体任务落实专人,各司其职,为顺利开展选举工作奠定了组织保证。
2、明确代表结构要求,候选人推荐公开透明。在提名代表候选人前,我们就将组织意图通过代表结构要求的形式及早告诉各选区。在具体工作时,我们在选举动员会上将代表结构进行公开,深化到选民中去,先让选区组长知晓,避免由于选区误解代表结构,产生一些候选人的不必要争议。特别是在推选以知识分子为主的各届候选人时,由于组织意图模糊,人为地造成工作难度增大,费时费力。田洋片29选区在协商确定候选人时,组织上安排一名知识分子参选,当时就遇到该选区各选民小组的反对。为此,街道选举领导小组连续多次召开选区内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通过老同志、老代表、企业家等各方关系户做工作,讲明代表结构的重要性,讲明上级的工作要求,才勉强同意确定了一名知识分子代表候选人。在选举前,街道主要领导还深入到选区,进行工作再落实,艰难地完成了选举任务。
3、规范具体操作要求,疑难问题专人解释。这次我市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的第一次选举,代表候选人的提名与介绍、投票选举程序等问题都作了修改,在许多方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对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原先就有充分的认识和足够的估计。对此,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程序、步骤及一些具体操作,全街道上下坚持一个口径解释,一律由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作出解释,做到一个声音落实,其它任何人不得轻易乱表态、乱解答,以免引起不应有的误会、被动和波动,还避免了一些损失,少走湾路。
4、严格执行换届纪律,纪委公安及时介入。要想实现人大代表代表人民、体恤人民、服务人民的目的,就必须要真正实现民主,倾听群众的声音,体现人民的意图。对于危害民主、干扰选举的行为,加大监管、打击力度。我们从动员会议开始,就按照换届选举的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规定,要求纪委、公安等各方密切配合,关注贿选现象。选举办公室加强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候选人做好竞选承诺,把竞选行为置于选民监督之下,推进阳光竞选。公安部门对候选人进行谈话告诫。同时纪检、公安部门对可能出现贿选或有线索的贿选案情,第一时间介入,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选民监督、纪检监查、公安打击的良好换届态势。去年12月份,我们发现第21选区有一名村干部准备在正式投票选举时用另选他人的办法,进行非正常活动,还通知了一批村干部要在酒店进行有目的的宴请。我们掌握情况后,及时找当事人谈话,要求立即停止非正常活动,取消宴请,同时明确告诉当事人,若不听劝阻,公安、纪委将随时介入。通过告诫,这名村干部及时终止了这一非正常活动。
三、对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几点体会与思考
1、选举必须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地方的换届选举工作面宽量大,情况复杂,任务繁重,法律性、政策性、时间性强,只有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才能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
2、选举必须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工作是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环节,要多方式、多渠道采取多种宣传活动贯穿选举工作全过程。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使选民明白自己的民主权力,提高参选积极性、主动性;特别是对一此非正常的贿选行为,必须要通过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使各级干部明白换届选举的要求;使工作人员明白换届选举的工作步骤、方法和程序。
3、选举必须要科学划分选区。每个选区上人大代表的资源分布并不均匀,因此在代表名额分配时,既要考虑选区中是否有合适的人选,还要考虑各选区之间人大代表的平衡问题,避免将代表集中同一选区,选民出现不满情绪,容易出现另选他人,影响正式候选人的当选。
4、选举必须要统筹分配“两代表一委员”名额。组织上在安排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时,要统筹谋划,结合选举单位有无人选的实际,做细做实工作,避免交叉兼职,然后正式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下发给选举单位,才能保证选举工作的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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