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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岭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07年温岭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相继通过了《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决定》、《关于继续重视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议案》、《关于加快温岭市中心渔港建设,突出重点实施二期(箬山港区)工程的议案》、《关于解决农民建房难的议案》、《关于加大闲置土地清理的议案》。对此,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决定》办理情况
(一)进展情况
1.丧葬礼俗整治成效显著。2007年,市政府出台了《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殡葬管理集中整治的通告》等系列文件,成立了市丧葬礼俗整治领导小组,制订了《殡葬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目标考核(镇、街道)测评标准》。2008年,建立了市殡葬执法大队,出台了《温岭市公益性墓地建设审批管理办法》、《温岭市骨灰跟踪管理制度》和《温岭市海葬实施办法》,并进一步细化目标考核,根据各镇(街道)担负殡葬管理任务的轻重确定考核权数。2010年,组织举办全市殡葬从业人员培训会,教育和引导从业人员响应政府号召规范从业,倡导厚养薄葬、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生活观念。五年来,我市连续每年开展丧葬礼俗集中整治,累计悬挂横幅4000多条,出动宣传车1000多天次,发放公开信、倡议书100万份,发送短信80多万条,查处燃放烟花爆竹、鸣放电子礼炮等违规行为近百起,遏止丧事铺张、封建迷信现象四十余例,一次送葬率提高至70%以上,举行海葬21例,形成了文明依法、节俭办丧的良好社会风尚。
2.殡仪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市殡仪馆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拓展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实施洽谈、签约服务。约定丧属来馆洽谈,以菜单式的方式将遗体接运、冷藏、整容化妆、悼念活动、遗体火化、骨灰寄存以及丧葬用品等服务项目和价格向丧属逐项介绍,由丧属自愿选择,与市殡仪馆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办理丧事相关事宜。二是实行全天候错时服务。打破8小时工作制,根据与丧属约定的出殡和火化时间,实行全时服务。三是实行“殡仪服务质量”反馈制度。由驾驶员将《温岭市殡仪馆服务质量反馈表》交给丧属,并请丧属在接尸单上签字,丧属办理完丧事后,把该表放到回收箱里,由专人在每天下班前收回并作做好统计、分析、归档等工作。《反馈表》的内容包括:有无收受礼金、有无收受烟酒等礼品、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意见或建议等。四是建立殡仪馆服务网站,方便群众了解咨询。五是每年清明节期间搭建祭典棚等场所,为群众提供免费祭扫服务。此外,为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倡导节俭办丧,殡仪馆取消了随葬品处理费和老爷车、殡仪车鲜花布置等高档消费项目,允许自备骨灰盒等丧葬用品,减免“五保”、“三无”、重点优抚对象等的基本丧葬费用。
3.墓地价格得到有效遏制。2008年,为制约墓价,方便群众,我市调整了2004年制定的《温岭市公益性墓地建设发展规划(2004-2010年)》,在已建39处生态墓地的基础上,保留原规划待建中的15处,新增公益性墓地14处,主要分布在松门、大溪等7个镇。2009年8月,召开殡葬管理推进会,要求各墓地单位依照墓区进行详细规划,并分A、B、C、D四档各按1/4的比例建造墓体,规定统一价格,不得擅自降低墓体材质。此外,各墓地单位还签订了限价承诺书,如中心陵园承诺每个墓穴最高限价58000元。
4.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通过五年的努力,我市的殡葬管理工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肯定,与殡葬相关的 建议案的数量显著下降。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出现回潮趋势。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尤其是少数先富人士为了摆阔气、装面子,热衷豪华葬礼,特别是燃放鞭炮,难以遏制。
2.有关镇(街道)、相关部门执法配合不够到位。殡葬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单靠主管部门难以完成,但有关镇(街道)、相关部门执法配合不够到位,未形成合力。
3.殡仪服务设施严重滞后。市殡仪馆现有的火化炉、停车厂、灵堂等设施远远不能满足全市丧户需求,急需添置扩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积极创造条件,推行基本殡仪服务政府买单。基本殡仪服务政府买单今年很可能被台州市政府列为201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如果实施后,我市将实行基本殡仪服务政府买单。
2.深化丧葬礼俗整治。进一步加大“随日清”和“一次送葬”力度,严格实行禁爆政策。
3.加大殡仪服务设施投入。适量增加火化炉、殡仪车等设施,不断优化殡仪馆环境,解决停车难问题。
二、《关于继续重视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议案》办理情况
2008年成功创建首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2011年初被评为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11月底顺利通过省级示范市复评验收。
(一)议案办理情况
1.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
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政府成立市长为主任,分管副市长为常务副主任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同时,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市政府与各镇(街道)和食品安全职能部门签订监管责任状,将食品安全纳入对各镇(街道)和部门“两个社会”考核内容。市编办发文明确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职能。2008年,全市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2009年以来,先后将食品安全“六千五百”放心工程、“1515”规范工程和食品药品安全“五项工程”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或政府重点工作;市领导每年开展专题调研和督查10次以上,有效促进了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2.突出重点环节,强化安全保障
一是把住食品安全源头关。积极开展农业投入品整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全市247家农资经营企业主要商品全面实施统一配送;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成农业龙头企业89家,编制标准化生产模式图33张;强化质量检测,近两年来,共实施基地农产品抽检272批次、水产品377批次,合格率均为100%。
二是抓好生产加工环节。以水产品和豆制品行业为重点,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先后有水产品行业4家合作社和32家生产企业取得QS认证;16家豆制品企业取得QS证书,其中日消耗黄豆5吨以上规模企业2家。近两年来,实施各类地产食品质量抽检628批次,合格率达到93.70%。
三是开展市场整规提升。积极推进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全市151家食品经营企业实施电子监管,全市共上传进货台帐10万余笔,销货台帐近100万笔,走在台州市前列;强化食品安全质量检测,24个市场检测室每日至少抽检20批次并在显著位置发布检测信息。
四是实行生猪定点屠宰。我市生猪集中定点屠宰管理继续走在全省前列。近两年来,全市生猪集中屠宰52万余头,严格实施“瘦肉精”残留检测,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118头、病害肉及病害内脏22万余公斤,确保出厂肉品合格率100%。
五是实施餐饮规范化建设。全市共有量化分级A级32家、B级235家、C级1531家,101家餐饮企业及集体食堂实施“五常法”管理;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39次;查获涉嫌非法添加案件1起,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至3年有期徒刑。
六是强化废弃油脂管理。市环保、农林、工商、卫生、质监等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专项检查。温岭市康泰废弃油脂回收站作为我市定点企业,共回收处置废弃食用油脂500余吨,均加工提炼为化工原料合理利用。截止目前,没有发现废弃食用油脂回流餐桌现象。
3.注重长效机制,强化基础保障
一是不断健全应急管理。制定完善市、镇两级《温岭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管理办法,通过政务网站、报纸、电视等各种途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联系方式。两年来,先后4次组织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没有发生因食品安全处置不当或未及时处置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较严重后果。
二是不断完善检测机制。以实验室定量检测为龙头、各环节定性检测为基础,构建食品安全检测资源综合运用机制,近两年来,全市共定性、定量检测食品27万余批次,不合格4099批次,总体合格率98.51%。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今年11月21日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工作,目前有关方案正在深入论证中。
三是努力深化示范创建。坚持政企联动、镇村联动,完善群众监督队伍,深化示范创建力度。全市共有村级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员871名,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113名;建有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28个,农村便利店679家,农村放心店示范商店752家,太平、泽国各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大溪、泽国、城西、新河、箬横等11个镇街道获得台州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称号,其中泽国镇荣获全省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先进单位称号。
四是积极推进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开展立体式宣传,制作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中小学饮食用药安全科普知识》两本电子书供市民免费阅读。全市各学校将食品安全纳入课程教育内容;多次组织参加全国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先后有27个单位和37名个人获奖;组织54名相关专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今年共完成宣讲350场次。
(二)存在的问题与今后工作打算
食品安全涉及面广,管理情况复杂,仍存在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如环境污染、行业潜规则等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食品生产加工低、小、散现象难以在短时间内彻底改观,社会食品安全意识仍然比较淡薄等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下阶段,主要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措施,巩固深化市、镇、村三级食品安全考核机制;实施完善责任追究、案件移送、工作督办等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重点食品评价性抽检机制,切实深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二是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基础保障。坚持突出重点,着眼长效,不断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信息体系、检测体系、标准体系、应急体系等基础性工作,依法强化部门监管工作,有效发挥政府公共管理的扶优治劣作用,为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是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综合整治。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目标,以平安建设综合整治为载体,以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扎实巩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成果,多环节全过程深化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安全。
四是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社会意识。继续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为重点,以各中小学校、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等为重要阵地,以食品药品知识大讲堂等为重要形式,强化食品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理性、健康、科学的消费理念,不断提升市民依法维权和参与监督能力。
三、《关于加快温岭市中心渔港建设,突出重点实施二期(箬山港区)工程的议案》办理情况
(一)工程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市政府高度重视渔港建设,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渔区民生、促进渔业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渔港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渔港建设有关工作,着力推进中心渔港建设。同时,针对中心渔港箬山港区前期报批手续烦琐、进展相对缓慢的实际,2010年11月,抽调有关工作人员,成立了工作班子,专门负责项目前期报批相关工作。
二是前期报批基本完成。2008年下半年开始,着手前期报批工作。2009年8月,省发改委立项批复;2010年2月,无居民岛开发利用方案报省政府批复;2011年7月,采矿许可报省国土厅批准;2011年9月,可研调整方案报省发改委批复;2011年10月,初步设计报省发改委待批。同时,完成了防波堤规划选址、海洋环评、矿山地质灾害评估、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无居民岛审批、沿海防护林开发利用方案、海域使用登记等前期工作。目前,除沿海防护林报批还未完成外(已报省林业厅),其他前期报批工作基本完成。
三是工程建设方式基本确定。考虑该工程投资额较大,开工时间比较紧迫等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拟采用BT承包施工方式进行建设,即以投资方为项目业主进行融资和投入,并由市政府与投资方签订项目投资偿还回购协议。近期,市政府将提交关于该项目采用BT方式建设的议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协调处理尚未完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调查核实,该工程所涉及的大小落星岛属无居民岛,为国家所有。考虑大小落星岛一直由当地村民管理的实际情况,将按照市里有关政策给予当地几个村适当补助。目前,正在开展大小落星岛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以及企业处置等政策处理工作。
二是招标审查难度较大。BT模式开发中心渔港二期工程,要求投标人需工程施工一级(甲级)以上资质,有一定注册资本,融资能力强,自身有一定经济实力,符合本工程施工的要求,投标时需提供银行或保函与工程适应资金。因此,招标审查、确定投标人的施工资质是一个工作难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落实工程投资主体。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BT建设方案后,将由中心渔港建设指挥部负责,联合财政、审计、招标委等相关部门拟定招标方案,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依法进行招标。
二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组织发改、监察、审计、财政、安监、国土、建设规划、海洋渔业等部门以及石塘镇政府、中心渔港建设指挥部,尽快研究确定大小落星岛所在企业的政策处理意见。由石塘镇政府负责,海洋与渔业局、国土局、渔港建设指挥部等单位全力配合,争取在3月底前完成大小落星岛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以及企业处置等政策处理工作。同时,研究确定进场施工工作方案,做好进场施工准备,争取及早开工建设。
四、《关于解决农民建房难的议案》办理情况
(一)建立机构,完善政策
为切实做好农民建房工作,我市建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农民建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专题负责此项工作。在建立机构的基础上,我市制订相关工作计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2009年我市出台了《温岭市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温岭市农民住房改造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提出“十百千万亿”的工作目标,即:推广十种类型的建房模式,创建百个社区式示范村,利用老宅基地建新房和土地复垦超5000亩,完成农房改造建设3万间,实现农民建房总投入100亿元,推动农民建房工作按照计划安排有序进行。同时,结合审批制度改革,出台了温岭市个人建房用地管理办法》、《温岭市村庄建设规划管理办法(暂行)》、《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扎实推进中心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开展宅基地换住房试点加快推进农村集聚小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为农民建房提供政策保障。
(二)创新机制,稳步推进
为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居住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不断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我市结合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机制,将农民建房的相关审批权下放到各镇或各基层国土所,实现农民建房审批当地办结,并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拆旧建新、稳步推进,节约集约、改善民生”的原则,采取五种模式推进农民建房工作。
一是“立改套”模式。按人均建筑60平方米面积的标准,分大中小三种套型,在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及重点镇建成区范围试行“立改套”模式。出台“立改套”扶持政策,对节约出来的土地按村留地政策进行建设,用于发展二、三产业,其权益20%属村集体,80%属参加“立改套”的村民;既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又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
二是整村拆建模式。以加快推进城市化为契机,对城郊结合部的村庄实施整村拆建,重新规划建设功能齐全的村民小区,如城西街道下保宅前村,实施整村拆建,共拆除老屋407间,建成小康型住宅299套、通天式住宅145间,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在铁路场站区块建设中,大溪镇下洋张、利岙等村实行整村拆建,石桥头镇陈岙、阮岙、上洞桥、下洞桥等4村通过实施“立改套”工程建设完成了湖漫水库库区整村迁建。
三是村庄整治模式。推进宅基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对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实施收购,帮助村里进行农房改造。如松门镇松建村,拆除126户老屋、建成小康型住宅128套,人均占用宅基地面积从原来的94平方米下降到68平方米,而人均住房面积则从原来的34平方米提高到64平方米,全村通过宅基地整理净增耕地390多亩。
四是高山移民模式。如大溪镇小溪岭头村,通过高山移民,全村95%以上的农户都搬进了小康型住宅,新村占地面积比原来的村庄面积小了25%,成为省级示范村。
五是危房改造模式。按照“强塘固房”要求,加大农村危旧房改造力度。全市计划完成危房改造2000户。
六是地质灾害搬迁模式。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村实施搬迁。如大溪镇平山村,已完成一期移民工程,有165户村民实现移民。
在推进农房建设同时,我市进一步加大“应拆未拆”老屋的拆除力度,将拆除“应拆未拆”老屋作为农民建房专项行动的重点来抓。开展应拆未拆老屋普查,对23000多间3000多亩应拆老屋进行分类处理,可以拆除的坚决予以拆除,对客观上确实无法拆除的,由村委会统一收回调剂。
(三)强化督查,确保成效
在新闻媒体上开辟农民建房工作专栏,对相关部门和镇(街道)领导进行集中访谈,介绍农民建房进展情况,把农民建房列入对镇(街道)、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每月利用简报公布农民建房进展情况。并由市纪委牵头成立农民建房工作督查办公室,聘请8位老领导为农民建房工作监督员,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截至2011年12月底,全市共审批个人建房38214间(套),突破了原制定3万间的目标,其中:通天式、小康型20436间(套);公寓式6051套;危旧房改造1250户;村庄整治10477间。启动土地整治村202个,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2261.43亩。全市2008年前“应拆未拆”老屋共计23272间,到目前为止已拆除15916间,完成率为68.4%;2009-2010年审批产生的“应拆未拆”老屋共计7392间,已拆除6665.5间,完成率为87.3%。农民公寓式住宅建设进展良好,从2010年11月我市出台《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村民公寓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10]149号)文件以来,已开展“立改套”的村有16个,共计立改套4328套,建筑面积473979.5㎡。
五、《关于加大闲置土地清理的议案》办理情况
(一)闲置土地处置情况
为有效解决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供需矛盾,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清理的通知》(温政发〔2010〕102号)要求,对1999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我市各类闲置建设用地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闲置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闲置士地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将这项工作作为市政府全年重点工作之一来抓好抓实。
1.调查摸底,核清底数。2010年,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启动后,通过逐一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全市自1999年以来共有闲置土地257宗,其中自身原因造成的整宗闲置57宗,自身原因部分闲置25宗,客观原因造成的整宗闲置151宗,客观原因部分闲置7宗,双重原因造成的闲置15宗。
2.提出处置意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我市对剩余244个(共257个,13个在2010年年底完工。)闲置项目按不同类型进行分类,并提出相应的处置意见,其中:拟办理延期项目83个,拟追究违约责任项目9个,收取闲置费项目5个,拟无偿收回项目 4个,拟调整项目11个,拟协议收回项目11个,拟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项目86个,拟督促开竣工项目34个,拟规划调整项目1个。
3.落实责任,加快处置进度。根据处置意见,我市强化责任落实,把相关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和管委会,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土地“大家用、大家管”的工作局面。
继续做好去年确认的244宗闲置土地清理的后续工作。截至2011年底,己完工56宗,己开工119宗,未开工69宗。在己开工和未开工的188宗闲置土地中:已办理延期52宗,己重新约定开竣工57宗,已收取闲置费1宗,已规划调整项目1宗,己收回15宗,正在处置62宗。新河文化站等15宗项目(含华富集团6宗工业用地项目)已协议收回。另还有3宗正在办理收回手续中,其中温岭市大溪客运站有限公司和箬横广场路西段道路2个项目正在进入法定无偿收回程序阶段;温岭市田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也己进入法定协议收回程序阶段。
4.强化源头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批后监管,我市以履行土地出让合同为切入点,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使用地单位依法、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土地。
一是进一步规范合同条款。通过补充合同增加开、竣工违约责任,对合同中的开、竣工作进一步界定: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并进场施工或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但已进行桩基基础建设的认定为开工。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已完工,并提出竣工申请的认定为合同约定的竣工时点。同时实行开竣工申报制度。
二是进一步规范开、竣工的延期。对原已办理过开、竣工延期手续,由于主观原因造成无法如期竣工,再次申请竣工期限延期的,申请人要主动承认再次申请期间属于违约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补充合同中载明违约时间及违约金额,并明确在再次延期到期后,主动支付违约金,到期后仍无法如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另行追究。杜绝了用地单位申请延期的随意性。
三是建立批后监管预警机制。建立批后监管预警系统,对拍卖报名、拍卖时间、合同缔结、出让金收缴、开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提前预警,同时结合出让金事前、事中、事后三次催缴制度和开竣工申报制度,进一步规范批后监管,促进职能到位。
四是建立土地招拍挂黑名单制度。对于闲置土地项目,在促开工后仍不如期开竣工,一律列入黑名单行列,不得参加新用地的招拍挂活动。
(二)“批而未供”土地进展情况
我市从去年开始实施处置一批、盘活一批、消化一批、核销一批“四个一批”措施,截止今年12月28日,全市共完成供地面积7506亩,其中消化利用2009年前已农转用而未供面积3508亩,盘活存量土地1200多亩,收取土地出让总价款20.2065亿元。我市2011年供地率为40.01%,2010年供地率为53.81%,2009年供地率为38.07%,2008年供地率为92.08%。
具休分析,供地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征地拆迁难。二是供地前置环节审批周期偏长,影响了供地速度。三是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征地脱节等问题,拖延了供地时间。四是村留地项目供地中存在未供先用、开发建设难等问题。五是农村个人建房项目供地中存在建房条件不符、未批先建、不愿建新拆老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市将从两个方面加大供地力度。
一个方面,加大供地前期工作力度,确保土地“净地”出让。一是加大征地拆迁力度。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征地拆迁的宣传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征地拆迁环节的每一项工作。二是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发改、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定期业务会商制度,完善出让前期的出让条件,强化对出让后土地开发的全程监管,防止由于前期工作不充分而造成项目供地难问题。三是简化审批办事程序。国土资源部门要提前介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征地前期工作,指导项目单位及时提供用地报批所需的各类材料。各审批职能部门要科学优化审核环节, 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办事效率。
另一方面,坚持分类指导,切实加大已农转用土地的供地力度。一是加大村留地项目的供地力度。要加强对村留地建设项目供地的指导力度,对未供先用、违法使用的村留地在处罚的基础上,及时指导帮助村级办理各项审批手续。要想方设法帮助村级解决村留地开发建设难的问题。对长规划、短安排的转而未供用地,宜在调研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政策和办法,解决其供地难的问题。
二是加大农村个人建房项目的供地力度。对农村个人建房供地难的问题,要逐宗进行排查分析、落实措施,想方设法帮助村级解决。
三是加快东部产业集聚区的供地速度。重点启动标准厂房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新能源基地等配套公共设施项目的供地速度。
四是积极盘活转而未供土地。对由于企业自身原因、原项目取消等原因导致无法供地的,及时调整建设项目。对用地不支付有关用地费用的,取消用地资格,别于安排建设项目。对建设规划等原因无法启动的项目,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采取置换调整等方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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