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2-12-11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关于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4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我们按照经营上规模、场所上档次、管理上水平、工作上台阶的目标要求,全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2010年,温岭文化产业营业收入达到38.6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11.03亿元,占全市GDP的1.9%。截止2011年底,全市共有各类文化经营和服务单位1800余家,并呈现出三大特点:

        (一)文化产业门类比较齐全。我市已形成包括演出、影视、音像、文化娱乐、文化旅游、网络文化、图书报刊、文物和艺术品、艺术培训、印刷等门类的文化产业市场体系。其中:演出业27家,10家民营越剧团年演出近5000场次,营业额近1500万元。影视业3家,市电影公司全年放映电影8891场次,观众33万余人次,营业额1077万元;广播电视台拥有数字电视用户近30万户,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和有线电视、广播村通率均达到100%,并形成了《温岭新闻》、《民生在线》、《看温岭》三大品牌栏目,广告收入2037万元,网络收入超1亿元;图书报刊业73家,新华书店全年营业额达6750万元,销售各类图书726万册;《温岭日报》报纸发行量突破4.5万份,各类收入达2500万元。文化旅游业47家,全年接待游客768万人次,门票收入3800万元,旅游总收入达63.84亿元。印刷业452家,销售收入达16亿元。音像业56家。文化娱乐业99家。网络文化服务业224家。艺术品业6家。艺术培训业35家。文化会展业61家。广告业236家。创意设计企业431家。婚纱摄影122家。

        (二)文化产业优势领域明显。经过多年发展,我市印刷包装、文化娱乐、文化旅游等产业逐步确立了在台州领先、全省优势的地位。印刷包装产业龙头企业—森林包装有限公司年产值近9亿,跻身全国印刷纸包装企业20强。文化娱乐业规模和档次位居全省前列。

        (三)文化创意业态开始萌芽。古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千禧·阳光文化创意园、温岭市动漫大道有限公司、台州市海鹰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先后在我市注册成立。其中:古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我市首家影视制作企业,主营影视、动漫制作、发行及衍生业务等,自2008年成立以来,已相继推出《完美丈夫》、《傻春》等一批制作精良的电视连续剧,2011年上交税收500多万,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创意产业领军企业”。温岭市动漫大道有限公司在我市成功举办台州市首届动漫节。

        二、我市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市坚持挖掘传统、培育特色、创新发展的思路,把文化产业发展作为文化大市建设的一个重要工作来抓,注重扶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加快优势文化产业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出台政策,扶持产业发展。我市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对文化设施建设、经费投入、产业发展给予倾斜,市财政每年安排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100万元,用于优先发展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奖励、贴息、补助。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动漫游戏企业,自设立或引进年度起三年内,给予地方税收市得部分全额补助;对新办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文化娱乐、广电影视、动漫游戏企业,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确定一定比例的指标用于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对列入国家鼓励类、市级以上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的文化产业项目,用地指标予以优先保证;市政府建设的人才公寓,确定一定比例的指标用于安置符合条件的文化产业人才。同时还对文化产业重点单位实施奖励制度,对参与义乌文博会和开展动漫节等活动的企业进行补贴。

        (二)优化服务,促进产业发展。我市积极推行文化产业项目审批政务公开和“一站式”服务,文化产业的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已被彻底打破,健康有序的文化产业竞争秩序已初步形成。文化产业的审批项目全部进入办证中心窗口办理,我们还积极推广网上审批、阳光审批,在台州市率先推行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的格式化文书制度,减少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期限,提高办事效率。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先后两次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所有保留的许可项目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以及受理后的进展情况都向社会公示,提高行政许可的透明度。2009~2011年,共办理文化经营项目设立或变更登记1593起,提前办结率97.56%。

        (三)加强整治,规范产业发展。我市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工作方针,加大监管力度,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近年来,文化市场无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完善了文化市场巡查制度、违法行为警示记录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和义务监督员制度,通过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联合行动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等方式,大力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文化侵权及其它非法经营活动,依法保护合法经营,坚持不懈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创意产业的发展营造有利的法制环境。每年都开展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009~2011年,共查处非法印刷企业152家(次),违法经营网吧620家(次),电子游戏场所326家;取缔非法大篷演出近100起,非法游商、地摊780多个;收缴非法出版物15.7万余册;销毁赌博游戏机3900余台。

        三、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市在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文化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总体水平还不高,特别是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与省内其它经济发达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文化产业管理体制不够健全。我市文化产业的管理存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等问题,党委、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之间职责界限不清,发展文化产业的合力尚未形成,缺少文化产业发展的统一组织机构。

        (二)文化产业管理不够规范。我市没有统一的文化产业管理规范,不能有效把握文化产业发展。在文化产业的统计上各部门未建立统一的统计平台,其概念、分类和范围尚无一致标准。统计部门采用的是国家统计局2004年版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而地方税务部门则采用《国民经济行业代码标准》。文化产业范围界定出现了分歧,如印刷业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中属于文化产业的相关产业,而在《国民经济行业代码标准》中则属于制造业,不列入文化产业统计范围。

        (三)文化产业结构不够合理。文化产业门类仍以传统文化产业为主,文化产业结构单一,科技含量不高,市场竞争力较弱,产业规模较小,缺乏具有引领作用的文化龙头企业和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整体层次偏低,文化创意企业尤其缺乏,没有形成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我市文化产业中,作为文化边缘产业的印刷企业总数占各类文化经营和服务单位的近1/2,产值占到文化产业总产值的近2/3,但印刷企业除台州森林彩印包装和浙江巨丰彩印有限公司以外,普遍档次较低,缺乏市场竞争力。图书出版企业中,除新华书店外,其它企业零散且经营规模较小。

        (四)文化产业扶持力度不足。我市每年仅安排100万用于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与省内其它县市(区)相差很大。闲置厂房和仓储用房改用于文化产业和引进文化重点项目等优惠政策仍难真正落实。优秀文化企业落地难,如杭州时空影视公司有意向回温岭创建时空动漫创意产业园,计划用地70亩,总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总投资3.2亿元,但因用地、配套政策等原因,至今尚未落实。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下阶段,我们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牢牢把握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主线,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政治责任,把文化产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温岭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的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特别是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重大项目谋划和政策措施落实,统筹协调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工作合力。文化部门、相关单位要自觉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文化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发挥好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职能作用。

        (二)完善发展规划。加强产业规划指导,邀请专业机构,深入研究我市文化资源、产业结构、发展重点和战略定位,采集能够客观全面反映温岭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的统计数据和分析评估资料,制定出富有远见、科学合理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中期发展战略。同时,要制定文化体制改革、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投融资、文化产业创新、人才、土地等方面的倾斜政策,财政要增加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外资等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营造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提高发展文化产业的自觉性、主动性。一是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要用抓经济工作的办法抓文化建设,实施项目化运作,吸纳资金,拓展市场,以大项目带动温岭文化产业发展。积极引进国字号大型文化企业在温岭设立基地,设法促成温岭在外发展的文化企业回归温岭。进一步加大扶持政策的执行力度,对重大文化企业的投资项目扶持实行“一事一议”。二是推动重点骨干文化企业发展。充分发挥温岭非公有制经济优势,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重点文化产业中重点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三是积极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创意资源和高新技术手段在文化领域的广泛运用,积极发展动漫游戏、影视、广告、工业设计等新兴文化创意产业,推进文化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品牌。四是促进文化企业集团化、连锁化发展。壮大现有文化企业规模,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文化领域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促进文化企业朝集团化、连锁化方向发展。鼓励好引导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争取文化企业上市。五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大平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规划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和文化产业集聚区,鼓励文化产业的集聚发展,吸引重点文化项目和重点文化企业入驻,增强文化的凝聚力和辐射力。

        (四)强化人才支撑。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一手抓培养,一手抓引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文化人才队伍。要加强专业文化工作队伍、文化企业家队伍建设,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鼓励和扶持群众中涌现出的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兴办文化产业项目。重点加强文化创意人才、市场营销人才、文化企业管理人才等队伍建设,支持文化人才创业,全面落实文化人才创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各级各类人才领办、创办文化企业,健全评价激励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文化人才施展才华、干事创业、实现价值营造良好氛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文化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必将有力地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我们深刻认识到温岭文化产业的发展离文化强市建设“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6%以上”的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的距离,下阶段,我们将认真落实各位主任、副主任及各位委员的审议意见和宝贵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文化强市提供强有力的文化产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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