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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01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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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日在温岭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虞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立足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依法全面履行批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职能过程中,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一是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针对严峻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两抢一盗”、“扫黄打非”等集中整治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4882120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1332188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531224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5712294人,移送台州市检察院办理4569人。突出打击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劫、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大打击黑恶势力和非法集资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刑事犯罪力度,从快批捕、起诉了陈炫恺为首的有组织黑恶势力犯罪案等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全年批捕、起诉案件实现零无罪、零错案、零超期的工作目标。侦查监督科被推荐上报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

二是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加快推进侦查一体化建设步伐,严肃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民生利益、容易引发党群干群矛盾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61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417人,渎职侵权案件22人。查办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贪污贿赂案件1417人,大案比例达100%,其中10万元以上的1313人,查处科级干部6人,其中现职领导干部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同时,坚持惩防并举,注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推动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预防工作机制,与市监察局、审计局共同制定《关于建立职务犯罪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加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间的协作配合。开展《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颁布三周年宣传活动,赴全市各政府部门和机关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和警示教育23次,受教育人数达3000多人。健全与重点项目、重点系统领域的共同预防机制,积极开展个案预防、行业系统预防及重大工程的同步预防,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48次,涉及单位10521873人次,发出检察建议102份。

三是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全年共监督立案10人,监督撤案1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份,决定追加逮捕10人、追加起诉89人、追加罪名14件。加强对刑事、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刑事抗诉和建议法院再审7件,其中抗诉改判和建议意见被法院采纳6件;立案审查不服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申诉24件,审查后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8件,改判3件,调解结案1件;查处“虚假诉讼”案件实现零突破,向公安机关移送立案2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依法纠正监管单位呈报减刑、假释等不当68人,严格落实提讯一证制,推进监管场所规范化建设。

四是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将社会矛盾化解和息诉工作放到突出位置,构建检务大接待格局。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首办责任制度,建立三年内新进人员跟班接访的联合接访工作模式,从速办理重大疑难群体访案件。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370余次,受理各类控告、申诉、举报线索129件次,未发生“赴省、上沪、进京”涉检访。建立涉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重要维稳信息情况专项报告制度、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重大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制度,认真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积极关注网络舆情,认真做好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增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的主动性,确保“两会”、上海世博会等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探索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将民行工作纳入“大调解”格局,以息诉、调处结案为重点,引导当事人在检察环节息诉、和解,防止激化矛盾或者引发新的矛盾。举报接待室被推荐上报“全国文明接待室”。

二、立足检察机关的职能延伸,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扩大服务成效

积极探索检察职能的延伸,不断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全面履行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的职责,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全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加大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政府投资安全、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等犯罪的力度。全年共起诉集资诈骗、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等经济犯罪案件3657人。扎实深入开展治理商业领域和工程建设领域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立案查处工程建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8人。妥善处理涉企案件,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等强制措施,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努力减少办案给企业带来的影响,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致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对涉及“三农”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粮农补贴专项资金、扶贫开发资金等各个环节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立案查处了原石塘镇副镇长黄定夏等5人共同私分渔工险返还款的贪污窝串案。积极介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26起,注重对事故背后的渎职失职问题的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加大民事督促起诉力度,发出督促起诉书16份,督促市城市建设指挥部收回国有资产100余万元,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健全对初犯、偶犯、老年人犯罪以及交通肇事、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案件依法适当从宽处理机制,完善外来人员犯罪定罪不捕风险评估制度,对外来犯罪嫌疑人在适用强制措施上实行“同城待遇”。全年共决定不批准逮捕202人,不起诉8人。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快速办理机制,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的适用。积极实践恢复性司法理念,因无逮捕必要建议公安机关直接移送起诉4056人。参与制订并落实《温岭市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落实跟踪帮教措施的情况下,对9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捕决定。积极推进量刑建议规范化工作,对1110名犯罪嫌疑人向法院发出量刑建议,已判决988人,量刑建议被采纳951人次,占96.3%

三是加强监管场所和特殊人群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羁押期限预警提示和催办等超期羁押纠防机制,依法对违规行为及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发出检察建议38份,继续保持超期羁押零纪录。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信息网络平台和社区矫正监督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专项检查,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情况发生。驻看守所检察室再次被推荐参评“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是积极参与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服务举措和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基层治安防控和“平安温岭”创建活动。结合办案,深入乡村、街道、社区、学校、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加大普法力度,开展各类形式的法制教育宣讲。与泽国中学、箬横中学共建“青少年维权岗”,施行“检察官导师制”,继续强化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努力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围绕征地拆迁、邻里纠纷、劳资纠纷、涉诉涉访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工作,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的对策建议。

三、立足执法公信力建设,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将公正廉洁执法视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检察工作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共有35个集体和个人受到记功和表彰。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完成人大重点工作分组督查工作,专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反渎职侵权工作。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完善人大代表直接联系人制度,坚持向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温岭检察专刊》,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重大部署、典型案件、队伍建设等情况,广泛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化检务公开,建设“阳光检察”室,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加了第一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机制,共有3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入人民监督员程序。

二是注重加强队伍教育。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积极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等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创先争优”等活动。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开展主题演讲赛、廉政文化进家庭、检察官集体宣誓、格言警句评选等活动,在全院形成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和精诚团结的良好风气。女检察官陈金彩被评为第三届“台州十佳检察官”,老检察官王玉庭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并当选首届“感动温岭”十大人物。

三是着力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坚持以执法能力建设为中心,重点突出练兵的全员性。开展优秀法律文书、“服务之星”评比等活动,在全院兴起“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练兵氛围。与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开展检校共建,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增强干警的职业素养,全院50岁以下干警全部取得法律本科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10人;经过4年努力,除新进人员和技术人员外,35岁以下干警全部取得司法资格。注重理论调研对检察实务的促进作用,全年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27篇。重点培养业务骨干,积极选送业务尖子参加各类业务竞赛,1名干警荣获全省“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称号。

四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以办案纪律和廉洁从检为重点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深化《廉、质、效动态管理办法》,加强检务督察,纪检监察工作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编印《温岭市人民检察院管理规范》,内容涵盖纪律规范、业务运行、队伍管理、综合服务等四大类34项规章制度,形成了“管理有方法、措施无真空”的全方位管理规范。根据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加强案件质量监督。严格执行职务犯罪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及审录分离制度,加强办案工作区建设,预防和杜绝事故发生。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认真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设立松门检察室,服务东部产业集聚区建设。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反腐败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距离,依法独立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尤其是有影响有震动的渎职犯罪案件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检察工作创新和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自身监督制约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各位代表,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检察工作主题,以廉洁公正执法为核心,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保障,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实现“十二五”期间温岭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增强大局意识,在服务中心工作、保障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上有新思路。认真学习贯彻市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增强服务大局、融入大局的自觉性。加强调查研究,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积极出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举措,把服务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做到更加注重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更加注重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更加注重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确保服务发展和依法办案相统一。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着力查办发生在安全生产、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社会保障、企业改制、涉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参与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等领域的专项治理,同时,进一步深化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二、全面履行职能,在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上有新作为。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检察职能作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职责,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部署,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建良好的政务环境。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处理好突发事件和敏感案件。以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为契机,构建“以派驻乡镇检察作为检察机关法律法律监督职能向基层向农村延伸与平台,促进乡镇党委政府、基层执法部门、村级组织联动的‘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并积极探索在各乡镇建立检察联络站,深入矛盾化解第一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职务犯罪预防、特殊人群的帮教矫正,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坚持以人为本,在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检察队伍能力和素质上有新突破。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执法理念,以检察文化建设为抓手,突出检察干警能力的培养和素质的提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作风,勤奋履职。建立分层次、有系统、适度提前的可持续发展岗位培训体系,全面兼顾素能培训和技能培训,着力发挥岗位练兵以赛促学的功能,重点培养、使用业务精通、经验丰富、善于攻坚克难的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选派优秀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岗位技能竞赛。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继续深化检务督察,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健全对重点执法岗位和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强化执法办案责任,确保公正执法和文明办案。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不断拓展和发挥人民监督员职能。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完善“检察开放日”活动,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将时刻牢记职责和使命,在新的一年里,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忠实履职,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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