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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设施农用地管理,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农村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在2009年,省、台州市分别针对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者,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设施农用地管理服务的通知》有关文件。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林业局也以联合文件(温土资[2010]13号)的形式对上一级文件进行了转发,明确了设施农用地的申请对象、设施农用地包含范围、用地原则、用地规模、设施农用地办理流程和设施农用地监管等要求。截至目前,全市乡镇政府和农林部门对32宗61亩设施农用地(其中粮食设施农用地16宗15亩)审查完毕,并已报国土部门,但国土部门至今未审批。<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从中央到地方一直来都非常重视“三农”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对粮食种植、种粮大户进行扶持。而种粮大户急需用地来安置农用设施,但目前设施农用地的审批无法落实,直接导致了种粮大户无地可用,有部分用地也存在违章现象。因此,建议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关于加强设施农用地使用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抓紧落实设施农用地的审批。 (石桥头镇 郭奇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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