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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会议文件】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1-02-28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关于温岭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会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温岭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大闲置土地清理”是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议案,由《关于要求对我市闲置土地进行清理的议案》、《关于对已审批未利用的土地进行清理的议案》合并而成。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在闲置土地清理和加快具体项目供地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闲置土地处置情况

为有效解决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供需矛盾,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清理的通知》(温政发〔2010102号)要求,对199911日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我市各类闲置建设用地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闲置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动员会,将这项工作作为市政府全年重点工作之一来抓好抓实。

(一)调查摸底,核清底数。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启动后,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对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全面摸排,通过逐片、逐村、逐户地进行调查核实,共上报1999年以来涉嫌闲置土地247宗,面积353.4201公顷,其中客观原因引起的整宗闲置159宗,面积177.817公顷;自身原因引起的整宗闲置72宗,面积150.879公顷。在此基础上,一方面组织力量对清查出的72宗因自身原因引起的整宗闲置项目逐宗进行了调查和核实,对涉嫌闲置项目当事人询问、调取用地批准文件、实地核实,每宗项目均建立案卷,形成详实的调查报告。对在调查中发现属非完全主观原因的15个项目,调处了相应的证据。另一方面,对涉嫌闲置项目开展进一步核实。至8月底共确认全市自1999年以来共有闲置土地257宗,其中自身原因造成的整宗闲置59宗,自身原因部分闲置25宗,客观原因造成的整宗闲置151宗,客观原因部分闲置7宗,双重原因造成的闲置15宗。在自身原因造成整宗闲置的59宗中,政府性投资项目和村级集体项目共16宗,已办理延期手续且仍在竣工期限内的有39宗,超过竣工期限和未办理延期闲置一年不足二年的4宗,超过竣工期限二年和未办理延期闲置二年以上的共16宗,其中政府性投资项目和村级集体项目13宗,其他项目3宗。

(二)分清类型,提出处置意见。在摸清辖区内闲置土地情况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和管委会及时对清理出来的闲置土地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大了督查和催开工力度。经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督促下,到2010年底已有13个项目已完工。市国土资源部门在逐宗调查的基础上,对其余244个闲置项目按不同类型进行分类,并提出各类的处置意见。其中拟办理延期项目83个,拟追究违约责任项目9个,收取闲置费项目5个,拟无偿收回项目4个,拟调整项目11个,拟协议收回项目11个,拟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项目86个,拟督促开竣工项目34个,拟规划调整项目1个。

(三)落实责任,加快处置进度。闲置土地成因复杂,有不少是由于政府性原因引起,政策处理涉及各管委会、指挥部以及镇(街道)等有关单位通力配合。市政府多次专题听取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汇报,并对提出的处置意见进行了研究,确定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方案。把闲置土地处置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和管委会,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土地“大家管、大家用”的工作局面。

对因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开工的项目,要求各镇(街道)列出工作计划,解决影响项目落地存在的各类问题,加大征地拆迁的谈判力度,抓紧处置地块上电力通讯等管线的搬迁,确保项目及早落地。对拟调整项目、协议收回的项目,要求各镇(街道)做好前期工作,抓紧上报。对拟促开、竣工的项目,各镇(街道)加大督促力度,定期督查,同时做好服务工作,促使用地尽快发挥效益。

截至目前,244个闲置项目已办理延期52宗,已收取闲置费1宗,正在调整项目2宗,正在协议收回3宗,已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48宗(其中横峰鞋业园区36宗),已规划调整项目1宗。

(四)加大力度,严肃查处典型案件。4宗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5宗拟收取闲置费和9宗拟追究开工违约责任的项目,市国土资源局均已立案件调查,开展调查取证。一是专门到现场实地踏勘,制作现场踏勘表,拍摄照片,查看相邻位置及有无障碍物等影响施工情况。二是找当事人做好谈话笔录,详细了解土地批准后的发展过程,以及造成用地无法开工等相关原因。三是走访当地政府了解土地现状,进一步搞清无法开工的原因。四是走访所在村的村两委负责人,了解用地批准(出让)后,是否存在村民阻挠等其它原因。五是及时同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用地批准后,各部门审批情况。

经调查,认定4宗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均已构成闲置二年以上。目前温岭市田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温岭市大溪客运站有限公司涉嫌闲置土地2宗项目已根据当事人要求召开了听证会,对温岭市田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将根据听证会的情况,对该幅土地是否构成闲置进一步调查取证。对大溪客运站有限公司项目,虽已构成闲置土地满二年,但20103月市政府已批准该幅用地详规,将督促限期竣工。对箬横镇广场路西段和新河镇文化站2宗项目据调查,认定构成闲置土地满二年,已发闲置土地认定告知书,处置方案市政府已同意。

5宗拟收取闲置费的项目。已对位于松门镇东南工业点的浙江好兄弟项目认定属闲置土地满一年不满二年,201116日已收取闲置费69.45万元。其余4宗不符合收取闲置费的法定情形,具体情况如下:一是爱仕达公司在城东街道的62亩工业用地,经现场勘测,目前建设规模已超过总开发面积的一半以上,投资比例也远远超过总投资额的25%。二是耀达国际大酒店,认定200912月前存在村民干扰等客观原因存在,200912月办理了施工许可证,且村民干扰施工问题也得了到妥善处置,认定为客观原因消除,但处于陆续施工状态,该公司曾于2010414日向市政府申请关于要求批准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的报告,计划在20122月主体结顶,该报告已经市政府批准,故不符合收取闲置费的法定要件。三是位于温峤镇的市联谊机电有限公司,经现场踏勘,地块上高压线和通讯光缆,影响了项目施工,认定客观原因未消除,无法收取闲置费。四是位于泽国镇牧东村、沈桥村的台州金象皇鞋业有限公司新建厂房,经现场踏勘,企业用地上空高压线至今未移影响施工,认定客观原因未消除,无法收取闲置费,建议当地政府尽快同电力部门协商,消除障碍。

9宗拟追究开工违约责任的项目。初步完成调查取证工作,经研究后进入相关程序。

(五)强化源头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批后监管,以履行土地出让合同为切入点,促使用地单位依法、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在清理旧的闲置土地的同时,防止产生新的闲置土地,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合同。

一是进一步规范合同条款。对原合同没有规定开、竣工违约责任的,要通过补充合同增加违约责任,达到以合同管地的目的。对合同中的开、竣工作进一步界定: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并进场施工或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但已进行桩基基础建设的认定为开工。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已完工,并提出竣工申请的认定为合同约定的竣工时点。同时实行开竣工申报制度,通过申报,国土部门现场核验后,确定开竣工时点。

二是出台了进一步规范开竣工延期办理的若干规定。对办理开竣工延期进行了细化,针对不同情形区别对待。对原已办理过开竣工延期手续,由于主观原因造成无法如期竣工,再次申请竣工期限延期的,申请人要主动承认再次申请期间属于违约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补充合同中载明违约时间及违约金数额,并明确在再次延期到期后,主动支付违约金,到期后仍无法如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另行追究。杜绝了用地单位申请延期的随意性。

三是建立批后监管预警机制。市国土资源局拟开发批后监管预警系统,对拍卖报名、拍卖时间、合同缔结、出让金收缴、开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提前预警,提醒工作人员及时督促受让人按照合同履约。同时结合出让金事前,事中,事后三次催缴制度、开竣工申报制度,进一点规范批后监管,防止出现失职现象,促进职能到位。

四是建立土地招拍挂黑名单制度。对于闲置土地项目,在促开工后仍不如期开竣工,一律列入黑名单行列,不得参加新用地的招拍挂活动。

二、“批而未供”土地进展情况

据统计,截至2011218日,全市共有历年来已农转用未供土地面积13147亩(其中工业用地4961,商服用地1182,住宅用地232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43,交通设施用地259亩,农村个人建房3772亩),其中2008年前未供面积5630亩,2008年未供面积2103亩,2009年未供面积4164亩,2010年未供面积1749亩。从未供地区域分布来看,市东部产业集聚区未供土地面积为4416亩,占未供土地总面积的33.59%;城东街道未供土地面积1181亩,占8.98%;城西街道未供土地面积1031亩,占7.84%;泽国镇未供土地面积957亩,占7.28%;大溪镇未供土地面积828亩,占6.3%;箬横镇未供土地面积702亩,占5.35%;石塘镇未供土地面积678亩,占5.16%;工业城未供土地面积533亩,占4.05%;城北街道未供土地面积484亩,占3.68%;新河镇未供土地面积365亩,占2.78%;城南镇未供土地面积356亩,占2.71%;横峰街道未供土地面积341亩,占2.59%。 

具体分析,供地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征地拆迁难,是造成供地率低的主要因素。各地普遍存在征地难、拆迁难的问题,约1/3的已农转用土地(东部产业集聚区面积除外)由于征地拆迁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直接影响了供地。二是供地前置环节审批周期偏长,影响了供地速度。从省政府批准土地农转用到供地,中间还有很多审批环节。从实践看,办理具体项目供地的前置部门较多,审批效率不高,办理时间偏长。三是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征供脱节等问题,拖延了供地时间。部分项目前期准备和项目论证不充分,规划和功能区位定位滞后,导致在供地过程中调整控规、详规,加大了供地工作前期的工作量,延长了报批和供地时间。四是村留地项目供地中存在未供先用、开发建设难等问题。村留地或村级公建项目用地供地方面,村级对供地报批重视不够,部分村重用地指标争取、轻项目开发建设,长规划短安排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五是农村个人建房项目供地中存在建房条件不符、未批先建、不愿建新拆老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到实地调研,引进项目、加快审批、优化服务,督促落实“批而未供”供地率。2010年,全年共完成供地面积5651亩,其中工业用地供地2180亩。共完成出让用地供地97,出让面积2358,出让金达633773万元,创历史新高。我市2007年供地率达92.94%2008年供地率达81%2009年供地率达22.86%2010年当年供地率达37.48%。下一步,市政府将从两个方面加大供地力度。

一个方面,加大供地前期工作力度,确保土地“净地”出让。一是加大征地拆迁力度。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耐心

细致地做好征地拆迁的宣传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征地拆迁环节的每一项工作。实行领导包干,配备强有力的力量,有的放矢地制定具体破解方法,逐个突破。

二是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发改、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定期业务会商制定,完善出让前期的出让条件,强化对出让后土地开发的全程监管,防止由于前期工作不充分而造成项目供地难问题。

三是简化审批办事程序。国土资源部门要提前介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征地前期工作,指导项目单位及时提供用地报批所需的各类材料。各审批职能部门要科学优化审核环节,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办事效率。

另一方面,坚持分类指导,切实加大已农转用土地的供地力度。一是加大村留地项目的供地力度。要加强对村留地建设项目供地的指导力度,对未供先用、违法使用的村留地在处罚的基础上,及时指导帮助村级办理各项审批手续。要想法设法帮助村级解决村留地开发建设难的问题。对长规划、短安排的转而未供用地,宜在调研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政策和办法,解决其供地难的问题。

二是加大农村个人建房项目的供地力度。对农村个人建房供地难的问题,要逐宗进行排查分析、落实措施,想法设法帮助村级解决。市农房办要加强对全市农民建房工作的指导、服务与督查。

三是加快东部产业集聚区的供地速度。重点启动标准厂房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新能源基地等配套公共设施项目的供地速度。

四是积极盘活转而未供土地。对由于企业自身原因、原项目取消等原因导致无法供地的,及时调整建设项目。对用地不支付有关用地费用的,取消用地资格,另行安排建设项目。对建设规划等原因无法启动的项目,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采取置换调整等方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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