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3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07年5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专题审议了我市幼儿教育工作,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狠抓审议意见的落实。目前,幼儿教育各项工作得到较大推进,2008年、2011年,台州市两次召开幼儿教育工作会议,我市均作典型经验介绍。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幼儿教育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我市幼儿教育基本情况及落实审议意见的主要做法
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幼儿园257所,其中民办园196所,公办园61所;在园幼儿总数50616名,其中在公办园就读的13307名,占26.3%;3-5周岁幼儿入园率96.51%,5周岁幼儿入园率99%,幼儿教育实现了高标准普及。全市有14个镇(街道)建有中心幼儿园,其中5所为公办中心园。
(一)思想重视,督导推动,公办园建设步伐加快
一是政府重视。“十一五”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幼儿教育的发展,连续下发文件(温政发【2007】165号、【2011】56号),在政策上予以驱动,如镇(街道)新建公办中心幼儿园,市财政补助二分之一的经费。全市各级政府更加认识到幼儿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加快我市幼儿教育发展的紧迫性,真正担负起“政府负责”发展幼儿教育的重任。
二是突出重点。全市自2007年审议以来,突出建设公办幼儿园这一重点。各镇(街道)充分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利用学校校网调整后的闲置校舍举办幼儿园29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0所。对小学与幼儿园进行分设,截至2010年,共剥离小学幼儿园18所,其中8所幼儿园已进行事业独立法人登记,今年又有5所幼儿园将成为事业独立法人单位。有5个镇(街道)兴办了公办中心幼儿园,其中城南、石桥头镇公办幼儿园属新建项目(全台州市新建仅8所),公办幼儿园发展到61所。
三是督导推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2007年以来未建或有规划建设项目的镇(街道)进行监督,有效推进了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对省一级幼儿园进行自主性发展评估,对省二级和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开展督导评估,引导其发挥示范作用,对省三级幼儿园开展视导,增强园所实力。
(二)加大投入,合理布局,等级覆盖面不断扩大
一是投入经费逐年增加。2007-2010年,市财政投入幼儿教育的经费逐年增加,2007年共投入资金1220.3万元、2008年1408.8万元、2009年2431.9万元、2010年2569.47万元,四年共计投入7630.47万元,这些经费以分项列支形式支出,主要用于培训、建设(含镇街道)、各类补助、人员工资等。
二是园网布局更加合理。重视幼儿教育布局规划,撤并低、小、散幼儿园,2007年至今共减少了77所,全市园网布局进一步合理。同时,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凡不符合辖区发展规划、未列入网点布局的和没有“四证”的,一律不批。今年开始对小规模的民办园原则不批。
三是等级覆盖面不断扩大。每年组织开展等级园实力工程建设,2009、2010年,对全市100多所幼儿园开展了等级复评,提升了幼儿园的等级水平。同时,等级幼儿园数量进一步扩大,共有119所,等级幼儿园幼儿数达到32683名,等级覆盖面达到64.5%。
(三)强化管理,创新机制,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建设管理队伍。幼教专干是我市的独创,多年来,这支管理队伍充分发挥了市镇联系人、政策宣传者、业务指导员、检查落实者等多角色作用,为区域内幼儿教育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近年来,我市先后印发了《民办幼儿园年检量化标准》、《民办幼儿园重新审核工作方案》、《幼儿园“五化”园所创建指导意见》、《保教监研组工作制度》、《接送车违规处罚暂行办法》等文件,有力规范了幼儿园办园行为。
三是强化管理检查。对幼儿园的一日活动、课程设置、班额编制等保教行为进行过程监管,2009、2010年,对全市 197所民办幼儿园开展了重新审核,每年对民办幼儿园开展年检,每学期开展幼儿园各类工作的落实性督查,组织力量整治无证园所。
四是创新管理载体。2007年以来,全市先后开展了四批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 20所示范园与74所薄弱幼儿园结对;2008年开始,省一、二级及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开展开放周、开放日活动;实行幼儿园骨干教师包片送教下乡活动。组织开展“五化”园所创建活动,有153所幼儿园被评为单项、多项和五化园所;2009年以来,有6个镇(街道)举办了幼儿教育成果展示活动。各类优质幼儿园充分发挥了示范辐射作用,进一步引领幼儿园规范保育教育行为,促进保教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是落实安全管理。幼儿园接送车整治工作卓有成效,接送车从2004年的178辆减少到目前的9辆,安全隐患大大降低;2010年,市财政专项投入300多万元,全面完善各项安保设备和人员配备,幼儿园的安保工作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幼儿园消防、防疫、卫生保健、寄宿制管理等安全卫生工作,经常组织培训和督促检查工作。全市幼儿园已连续多年实现无重大安全事故。
(四)稳定队伍,保障待遇,师资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重视各类培训。积极鼓励幼儿教师参加全员培训、教师资格培训和高一级学历进修等其他继续教育活动,对取得高一级学历或获得教师资格证的给予一定的奖励,通过培养培训,我市幼儿教师队伍素质得到逐步提升,幼儿教师持证人数从2007年的570名增加到目前的885名,大专学历人数从2007年的737名增加到目前的1401名。
二是加强科研工作。幼儿园立足主阵地,有的放矢地进行岗位练兵,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有效性探究活动,打造教师锻炼和展示风采平台,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职工的专业成长。
三是优化师资队伍。今年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了具有幼师资格和大专学历的社会优秀青年5名进入幼儿教育教师行列。并增加师范类幼师录用人数,2011年达22名,比以往几年都有一定幅度的提升。同时,对民办园实行公派教师和公派园长制度,目前,民办中心幼儿园事业编制达53名,其它民办优质幼儿园事业编制12名,其中公派园长4名。
四是保障教师待遇。全市严格执行幼儿教师最低工资标准,积极落实民办幼儿教师养老、医疗保险,目前已缴纳养老保险的有1548人,占总数的40%;缴纳医疗保险的1295人,占总数的33%;幼儿园的自聘教师的工资也明显增加,暑、寒假期间自聘人员也有一定的工资福利,教职工的政治、生活等权益得到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进展缓慢
按照市人大审议意见要求,目前离“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要由政府举办”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公办主体格局还未形成。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进展缓慢,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2007年审议前,已有12个镇(街道)的中心幼儿园已建、在建或规划中,但其中公办中心幼儿园只有新河一所;其它4个没有规划的(即石桥头、石塘、城南、横峰),目前有3个已建成公办中心幼儿园,1个正在启动建设;已有民办中心幼儿园的镇(街道),缺乏再建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积极性,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偏差。二是土地制约,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土地指标缺乏,如泽国镇、横峰街道等都因土地指标制约,建设延缓。三是资金制约,尽管市政府出台了对举办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资金负担二分之一的优惠政策,但转移支付由市财政统筹后,镇(街道)建设资金紧张,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受到限制。
(二)师资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一是我市幼师整体素质不高,持证上岗率低,大专学历比例仍比较低,有相当数量的幼师是职高毕业生,把从事幼教工作当作青春饭,流动性大,难以稳定;二是公办幼师占全市幼师比例不足10%,骨干教师少,仅为40多名,学科带头人、名幼师、名园长缺少,优质幼师人力资源短缺;三是民办园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民办园民办教师工资待遇偏低,且大部分民办园师资配备不足,教师常包班工作,工作量大,责任重,压力大,专业成长比较缓慢。
(三)等级幼儿园数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目前我市254所幼儿园所中评为等级园的仅119所,且省一、二级幼儿园只有19所。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低小散现象还有存在,60人以下的幼儿园还有14所,有30所公办(小学附设)幼儿园的用房仅有几间教室,办学条件简陋;二是我市民办园占总数的五分之四,多数民办园办园动机存在偏差,受经济利益驱动,尽力缩减经费支出,使得办园条件得不到及时改善,办园行为不够规范。
(四)安全方面仍存在一定隐患
目前,我市还有相当多的园所未达到单门独院的办园标准,人员杂,安全管理难度大。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农村公办幼儿园管理人员缺少,管理理念落后,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投入资金不足,安全防范设施还不够完备;幼儿园周边存在着污染、噪音、消防及治安等不安全因素,威胁着幼儿园师生的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还有一些幼儿园人满为患,严重超额,生活和教学设施难以满足基本的需要。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几年来,我市幼儿教育虽有长足的发展,但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幼儿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与我市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相比,幼儿教育是薄弱环节。我们要充分认识发展幼儿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幼儿教育作为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和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到2012年,所有镇(街道)实现有一所以上示范性公办幼儿园的目标,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0%以上。
(二)进一步完善体制,落实责任
坚决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0〕41号)文件精神,各镇(街道)要切实承担起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负责筹措经费,全力以赴办好公办中心幼儿园,在“十二五”期间基本构建幼儿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辖区幼教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公益化幼儿园建设规划和布局调整计划,市政府将镇(街道)举办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目标列入考核。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发展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真正把幼儿教育摆上与中小学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加强教育教学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有关部门需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对于举办公办中心幼儿园,要适当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加快步伐。
(三)进一步增加投入,注重保障
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并做到逐年有所增长。相关部门在预算中安排的幼儿教育经费要保障公办幼儿园的正常运转,保证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等级幼儿园建设和师资培训等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市政府将对幼儿教育设立专项经费,各镇(街道)要按比例进行配套。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挤占、挪用幼儿教育经费,不得向幼儿园乱摊派,乱收费。全面落实好发展幼儿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出台的幼儿教育发展意见中要求,一是通过3-5年的努力,使幼儿教育事业经费达到同级教育经费3%以上;二是公办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的三分之一以上。第一个目标基本达到,第二个目标通过努力,也完全能够达到。
(四)进一步培养师资,提高素质
建立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化成长的工作机制;继续抓好幼儿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将幼儿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教师资格条例》和《幼儿园园长资格和岗位职责要求》,幼儿园园长、教师应持证上岗;实行园长负责制和教师聘任制,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幼教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依法保障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确保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社会保险等方面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地位和待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社会对发展幼儿教育已越来越重视,国务院和省政府都要求把加强幼儿三年教育摆到重要的位置上来。这次会议以后,我们将按照各位委员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幼儿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力度,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监督,继续抓好各项措施的再落实,推动我市幼儿教育工作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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