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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争做遵纪守法模范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0-04-27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人大代表争做遵纪守法模范的倡议书  


 
全市各级人大代表:
  党的十七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这对各级人大代表如何依法代表人民行使国家全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我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努力服务人民群众,在各自岗位上作出了很大的贡献,较好地履行了人大代表的职责,涌现了一大批先进人物。但是,人大代表违法乱纪现象也时有发生,尤其是最近发生在三门县的“4·5”交通事故中,原市人大代表杨曙忠醉酒驾车致多人伤亡案件,严重影响了我市各级人大代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学习宣传的模范。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各种报刊、书籍、电视、广播、网络等途径,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和法规,努力使自己成为学习法律的榜样;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遵纪守法,努力营造全社会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理念,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树立起人大代表带头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坚决反对人大代表成为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自觉抵制各种无视法律的行为。
  三、争做依法履职的模范。按照宪法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职责,集体行使权力,依法依程序履行监督职能。积极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视察等活动,促使有关机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努力维护法律尊严,捍卫法律权威。
  四、争做服务群众、报效社会的模范。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听取和反映民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增重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关注社会民生,竭尽所能地报效社会,多做有利于人民群众的事。
  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更是各级人大代表应尽职责。让我们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头遵纪守法,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张福根等26位台州市各级人大代表
                                      201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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