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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09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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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0 3  9 日温岭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虞 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市委和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围绕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发展

面对2009年经济社会发展严峻复杂的形势,始终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围绕经济发展、围绕为民解难,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紧扣中心,服务经济发展。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下基层、进企业”调研活动,更好地把握企业的司法诉求,及时出台《关于开展“五送”活动,帮助企业解困、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条意见》,坚持把为经济发展服务、为企业服务,体现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之中,体现在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公正严明执法过程中。重点打击集资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13人、提起公诉28人。对重点骨干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涉嫌犯罪的,慎用强制措施,对2件轻微刑事案件的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保障了企业正常运转发展。在办理多起企业负责人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主动与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努力减少对企业的负面影响,积极探索为企业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新途径。

关注民生,拓宽服务渠道。始终把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探索全院协调、内外联动的执法为民新机制。坚持做到“三个到位”,即对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对提出无理诉求的当事人教育到位、对依法申请赔偿的确认理赔到位。坚持法医技术服务渔区工伤调解工作机制,五年来为石塘渔区疑难、复杂的工伤案件免费提供伤残等级咨询意见80余件,经调解后的案件成功率达到100%。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首办责任制,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62件次,妥善处理集体访235人,涉检赴省进京非正常访继续保持为零。坚持每月到镇、街道开展举报宣传巡访活动,开门接访、当面答复,树立检察机关亲民、为民、护民的良好形象。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王玉庭同志被评为台州市和浙江省劳动模范。

二、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应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和挑战,扎扎实实地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努力为温岭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立足于严,打击犯罪保稳定。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从快批捕起诉,突出打击重点,增强打击实效,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全年共批准逮捕13391905人,提起公诉14232058人。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国家政治稳定、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积极开展打黑除恶、打击整治“两抢”犯罪等专项斗争,共批准逮捕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7人;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和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37人、提起公诉37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883人、提起公诉916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着力于准,宽严相济创和谐。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区别对待、注重效果。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适用轻缓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初犯、过失犯,以及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坚持做到可捕可不捕的不批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起诉,依法从宽处理。制订外来人员犯罪定罪不捕风险评估制度,探索并实践对外来人员犯罪嫌疑人在适用强制措施上“同城待遇”。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996件,占全年起诉案件的70%,使绝大多数轻微刑事案件能够在较短的时限内得到妥善处理,有效防止了案件久拖不决,缓解了社会矛盾。

落脚于实,综合治理促平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参与“平安温岭”建设。以建国60周年国庆维稳安保为重点,推行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基础工作。采取举办讲座、播放警示片、图片展览等方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与箬横中学联合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切实提高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惩防并举,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一要慎重,二要坚决,务必搞准”的原则,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

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坚持把治理商业贿赂、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等作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71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40余万元,其中贪污贿赂大要案13件,科级干部6人,查处了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吴宗斌、城西街道原常务副主任王金荣等4名现职领导干部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依法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力度,共办理公安派出所协警队员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受贿案件33人。反渎办案经验被评为全省反渎系统优秀调研材料。

进一步提升办案效果。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讲究办案方法,使办案工作与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相适应。高度关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状况,同步介入事故调查25起,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维稳工作。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共查处贿赂案件88人,九龙汇商业街贿赂窝案被评为全省“反贪办案效果好案件”。

进一步深化预防工作。在市委的重视下,成立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把预防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对重点工程招投标进行全程监督,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2824人。深入环保局、工商局等12家单位宣讲法制课,组织安监局、国税局等13家单位赴监狱“警示教育”,受教育人数达2600余人。积极抓好案后预防,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9份,帮助有关单位落实预防措施。与市纪委联合召开全市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大会,《对温岭市工程建设临时机构职务犯罪的调研报告》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职务犯罪剖析材料。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连续两年在全省绩效考评中名列第一。

四、加强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理念,不断提升监督能力,注重监督实效。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撤案5件,追加逮捕1人,追加起诉漏犯33人、漏罪10件;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07人、不起诉11人;加强逮捕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发放批捕完善证据意见书42份;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发出纠正通知书13份。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认真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共纠正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等23人次,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9件次。对在押人员羁押期限临界进行预警提示761件次,对全市16个辖区内956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检查,没有发生超期羁押和脱管漏管事件。驻所检察室创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经验入选高检院监所检察业务丛书。

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加大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抗诉力度,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11件,被上级检察院采纳6件,改判1件。对裁判正确的,认真做好说理解释工作,促使14件案件的当事人服判息诉,全年未发生一起因民行申诉案件引发的上访缠诉事件。

五、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水平

按照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提高队伍素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共有13个集体和个人受到记功和表彰。

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将主题教育作为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党课专题辅导、专家授课、座谈讨论、自学等多种途径,不断增强干警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细化检务督察内容,制订并实施《廉、质、效动态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努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质。着眼检察实务能力的提升,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积极参加上级检察院组织的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检察业务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积极引导干警开展理论调研,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37篇,参加省级理论研讨会11人次,编印出版《检察工作创新与实践》论文集。注重年轻干警培养,已取得在职研究生学位8人。经过三年的努力,共有28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全院除新进人员和技术人员外,35岁以下干警已全部通过司法考试。

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主动请示报告。认真贯彻《监督法》,落实人大的各项决议,及时办结人大交办的代表意见、建议。进一步密切与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部分检察官绩效评估、对诉讼活动开展法律监督情况重点监督等,邀请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编印《温岭检察》专刊,向人民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情况,征求意见。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完善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回顾过去的一年,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主要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得益于人大和各位代表的有效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的重视、关心和全市人民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意识有待强化;三是面临新形势、新情况,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增强;四是队伍整体素质与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新要求相比,还有距离,等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0年温岭检察工作总的思路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抓管理促规范、抓业务促质效、抓素质促活力”为主要措施,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温岭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将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立足检察职能,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倾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积极应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问题和挑战,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决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保持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加强轻微犯罪刑事和解等方面的探索。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情,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温岭”建设,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二、认真查办职务犯罪,着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要深入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切实抓好源头治理。围绕民生热点问题,继续深入查办国家和地方重点投资项目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查办涉农职务犯罪。要切实提高办案水平,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严重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案要案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强化诉讼监督工作,着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真正把功夫下在监督上,突出监督重点,狠抓薄弱环节,下大力量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和司法不公问题,不断创新和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强化监督责任,增强监督合力,扩大监督成效。加大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的力度,切实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强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难点和热点问题的解决,充分体现司法公正和人文关怀。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质。要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依靠党委,加强协调,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开展检校合作,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深化检务督察,汇编《温岭市人民检察院管理规范》,加强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化网上办案、办公,坚持创特色、创亮点,加强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力求创造温岭检察的工作品牌。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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