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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活动]泽国:市政府落实人大监督意见 盘活国有资产工作见成效
发布时间:2009-07-15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市政府落实人大监督意见  盘活国有资产工作见成效


    7月14日,市人大第8代表小组成员视察了原国有企业水产总公司、渔塑厂、酿造厂等旧址,听取了市国有资产集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财政局副局长林作明的工作汇报,就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实施跟踪监督。从中得知,该市许多闲置的国有资产已经开始活起来了。
    温岭市国企改制和行政大楼落成后,许多政府部门都已集中到行政大楼办公,部分国有资产尚未腾空、处置。在位于松门的水产总公司现场,代表们看到公司的大门已拆除,空地上到处都堆放着各种杂物,有152套房屋被退休工人和外地人占用。四周墙壁上贴有温岭市国有资产集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资产清理腾空的1号、2号通告,要求必须在2009年7月26日前清理腾空完毕。出来时,一位穿红汗衫的中年男子,驾着一辆装满铁铸件的手扶拖拉机,啪啪地开了进来。问他已有通告,为何还要将东西运进来?回答是向这里的退休工人租的。渔塑厂的情况也大同小异,房屋全都被占用,空地上还种有花草和丝瓜,俨然象自家的老宅一样。酿造厂内还有部分土地权属不清,临万寿路有7间屋已打下基础,准备抢建。国家、集体、个人关系因各种原因长期纠缠不清,还需要进一步协调才能解决问题。
    视察后,代表们从林作明的汇报中了解到,盘活国有资产工作遗留问题多,情况复杂,难度很大。好在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对此项工作一直都很重视。
    为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化解资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的矛盾,加大资产处置力度,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国有资产集中处置活动的通知》(温政办发[2008]182号)和《关于调整市国有资产集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工作机构的通知》(温政办发[2009]43号),建立了以林先华常务副市长为组长、曹羽副市长为副组长,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国有资产集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资产处置分为三个阶段,对每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单位职责作了明确。今年又调整充实了国有资产集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力量,将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成员,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第一工作组、第二工作组,并对工作机构人员进行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在前阶段,市国有资产集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资产处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研究分析了问题和矛盾的成因,并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在4月7日,林先华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国有资产集中处置工作协调会议,会上对资产处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逐一研究,并提出处置意见,形成了《国有资产集中处置协调会议纪要》,要求资产处置各成员单位分头抓好落实。
    会后,市国有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着手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建工作班子,并在财政局大楼内腾出办公室,协调各单位开展工作。市建设规划局落实规划方案设计要求和时限,形成规划调整初步方案。市国土资源局也多次召开土地出让工作协调会议,讨论资产处置工作(出让)中需要明确的内容,并将几宗条件成熟资产实施出让。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市工业经济局,根据工作部署,分别与水产总公司和酿酒公司改制职工进行了前期接触,侧面了解原改制遗留问题的历史背景,为下一步的资产清理工作提供了翔实的资料。资产集中处置工作中涉及的有关镇街道协助市国有资产集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工作,尤其是太平街道和松门镇政府积极行动,主要领导多次参加资产
处置会议,抽调人员分别参加资产处置工作,配合工作组开展各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资产处置工作。
    通过资产处置工作组的努力工作,资产处置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1、原市渔塑厂资产借用单位已同意搬迁,为整体改造原渔塑厂地块创造了条件。目前该地块的规划改造初步方案也已编制完成。
     2、部分资产已移交给当地镇或街道。如外贸改制企业和烟草移交资产、原市第三水产冷冻厂、原水产总公司西沙厂部、钓浜水产站等均已移交,并办理了资产交接手续,目前各镇或街道都已投入使用或着手开发之中。
    3、清理出了已具备出让条件的地块。如原益荣油箱厂(西厂区)、原益荣减震器厂、原益荣曲连厂、原畜禽开发公司、原水产总公司永安水产站、原法院检察院和药检所地块,均已经规划部门作好规划方案并由市国土收购储备中心收储,上述地块经市政府批准后,即可择机出让。
    4、行政中心迁建后资产处置进展较快:①原财政大楼2至8楼及附属楼,在5月7日以2374万元成交,加上前期转让的底层商铺收入,共实现转让收入4596万元。②原贸粮大楼,经改造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已公告,实施分层拍卖,拍卖底价共计1851万元。③原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楼,已于5月15日前搬迁完毕,相关资产交接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准备对该大楼实施改造后抓紧出让,以实现价值最大化。
    5、酿酒公司土地权属及相邻村留地问题,根据征地资料和土地证记载,已明确了酿酒公司的土地界址。同时初步理清了万寿路厂区涉及西门村、化建经营部及房地产开发商等之间的纠纷形成原因,由于该地块还涉及3.23案件,存在私下转让手续不规范等情况,一时很难界定最终权属。
    6、对原水产总公司前期职工占用房产情况,已进行了全面调查,提出了处置工作方案,对符合公房居住条件的改制职工,在5月31日前由其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公示后将在红楼职工宿舍重新安置。其余人员在6月30日前限期搬迁;同时由松门镇会同建设规划局加快该地块改造规划编制,在清理腾空厂区后拆除房屋,实施综合改造。市国有资产集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5月20日已将清理腾空事宜进行公告。 (阮传正 俞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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