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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村委会主任连任 三村民大闹选举现场 构成妨碍公务罪被判缓刑
3名村民不满上届村委会主任在本届选举时连任,大闹选举投票现场,殴打机关工作人员,砸坏公物,扰乱选举秩序,近日被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缓期执行。
去年5月14日上午,城南镇上岙村村民委员会在村部进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城南镇政府派工作人员在会场维护秩序。当进入统计票数尾声时,上一届村委会主任张富明因得票数领先,连任的结果已基本明确。此时在现场的村民老林突然大声喊了一句:“我们可以行动了”,老林、大林(女)、小林等人即对维护秩序的城南镇工作人员进行推打,并砸坏选举现场的办公桌和玻璃窗等物,致使选举工作中断。经鉴定,钟振耀等5人的损伤程度均已构成轻微伤;被砸坏的办公桌、玻璃窗损失价值人民币256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老林、大林、小林结伙,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5人轻微伤,其行为均已构成妨碍公务罪,系共同犯罪。遂根据情节,一审判处老林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小林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大林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叶长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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