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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日)
同志们:
2003年3月1日施行的新《农业法》,是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确保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的保障法,是一部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的促进法,是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权益保护法。今年,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这对进一步落实农业法律法规,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意义深远,十分必要,也非常适时。我市人大常委会历来也十分重视“三农”工作,几乎每年都安排与“三农”相关的工作开展审议、视察或调研。今年我们将以省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对《农业法》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在检查内容上既要配合省人大,又要立足我市实际有重点地开展,使一些影响我市“三农”工作的突出问题通过本次执法检查得以有效解决。
刚才,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小组办公室主任乐美庭、副市长张文洋分别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我完全同意他们的意见。下面,我想就抓好本次执法检查再强调两点: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意识,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性
俗话说:“农业兴百业兴,农村稳天下安”。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就不可能有我们国家的自立;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搞好《农业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扎实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
(一)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着力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选择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开展执法检查,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活动,使科学发展观真正运用到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好事上来。《农业法》是农业、农村工作的基本法,与农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对于坚持党中央 “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方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实利益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破解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面临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严峻挑战和复杂局面的有效举措,对继续保持全市农业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胜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民。只有农村和农民全面实现小康,我们国家才能成为完整的小康社会。推进农村小康建设,必须以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农业综合效益、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为目标,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为手段,重点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和农业行政管理与执法体系。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对提高农业整体素质、提高农业效益和提高农民收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是促进农业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下发5个关于“三农”问题的1号文件,制定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市政府及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通过大力发展农业园区,着力打造现代农业,实现农业转型升级;通过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种粮优惠政策,增加市镇种粮直补,切实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通过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农业法》在我市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如季节性抛荒形势比较严峻、粮食和生猪自给率不高、抵御“两个”市场能力较弱、局部地区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投入机制不够健全、科技对农业投入不足、农业保险覆盖面不广、金融支农力度有待加强、农技队伍老龄化严重等,这些问题都希望通过本次执法检查重点予以解决,促进各级政府更好地依法行政、依法扶农,保证《农业法》在我市的正确实施。
二、扎实推进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增强执法检查实效性
为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下面我就搞好本次执法检查工作提三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的一项重点工作,今天动员会之前,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起草了工作计划,制订了执法检查方案,动员会后,省农业厅赵兴泉副厅长还将给我们作《农业法》专题辅导。可以说,本次执法检查准备是积极充分的,部署是细致周密的,态度是严肃认真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也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配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人大要按照要求,把这次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组织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工作,通过代表视察、检查、走访,深入了解农业执法的实际情况,督促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要积极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既要广泛收集广大选民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将政府的执法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形成互动,取得共识。
(二)讲究方法,突出重点。执法检查分准备发动、自查自纠、检查审议、督促整改四个阶段进行。在自查自纠阶段,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入查找执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及时纠正改进。在这一阶段中,自查的范围广不广,力度大不大,问题找得准不准,解决措施有不有力,都将直接决定执法检查能否真正取得实效。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广泛征求其他行政部门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梳理与分析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将自查自纠工作与日常工作、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提高与促进业务工作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各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加强检查的针对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要认真研究。对于能解决的问题,要明确责任部门与责任人,立即着手整改,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努力创造条件,并积极寻求支持,逐步加以解决。 (三)注重实效,落实整改。执法检查工作,最终是为了推进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检查是载体,整改才是目的,要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执法检查工作的全过程。对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对其中的突出问题,还要举一反三,做到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切切实实抓出成效。同时,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不断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探索研究长效监管机制的很多具体环节与政策措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住执法检查这一机遇,加强研究工作,积极向执法检查组反映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跟踪督查,要让这次检查中发现的每个突出问题,都得到切实解决。市人大常委会将专题听取执法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在执法检查告一段落后,还要继续追踪问效、跟踪督办,年底前还要搞执法检查“回头看”,整改不落实,监督不停止。
同志们,“三农”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希望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使政府执法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希望市镇两级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上下联动、通力协作、科学策划、精心组织、抓住重点、务实创新,圆满完成这次执法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目的,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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