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0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行政中心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学明,副主任吴晓球、李维平、张强富、胡晨钟、杨茂清、曹湘平及22名委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叶海燕,市人民法院院长葛建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虞彪列席会议。老同志陈仙顺、林永才应邀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府办、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委办副主任、信访办主任以及各街道工委主任。
会议通报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依法列席人员名单,决定列席人员名单;审议并提出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表决决议案办法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审议并提出了温岭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草案,提交议案截止时间决定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邀请在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会议通过。
初步审查了《温岭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和《温岭市2008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
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温岭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
听取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陈崇满的温岭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的审查报告》。
通报了2008年度先进代表小组和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优秀议案、建议评选情况。
会议还根据市长叶海燕、市人民法院院长葛建明的提请,分别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陈文波等四位局长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任前表态发言(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