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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08-08-01    来源: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阅读次数:

温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丁发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温人大办〔200820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045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切实按照“平安温岭”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这条主线,加强宣传,严格执法,强化管理,大力整治,基本实现了“安全设施逐步完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守法意识持续增强,事故稳中有降”的工作目标,未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交通秩序逐步改善,组织管理趋向规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畅通工程”建设连续5年保持B类城市二等管理水平,平安畅通县(市、区)创建工作于2007年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后,市政府非常重视,采取了多种措施,认真加以贯彻落实。主要做法有:

一、强化宣传,努力营造安全氛围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实施,对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是一次很好的契机。近年来,我市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了解进一步加深,安全意识逐步提高。

(一)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200445日,我市在东辉公园召开《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启动仪式,包括交警、驾驶员、学生、社会团体等代表在内的300余人参加了仪式。同年5月中旬,我市又在体育馆组织了一场以“把平安送给你”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文艺汇演,参加人员达三千多人。2005年,我市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周年为契机,举办了三场主题为“告别交通陋习,倡导文明交通”的广场文艺晚会,在全市开展巡回演出,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市交警大队联合市东安驾驶人俱乐部,从内部选拔文艺骨干组成业余宣传队,自编自导交通安全节目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共演出20多场次。20066月,我市在东辉公园举办《省实施办法》启动仪式广场文艺演出和“文明参与交通”万人签名活动。此外,在每年6月开展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市有关部门都在人流较多的公众场所设立咨询服务台,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咨询。

(二)深入开展“五进”安全宣传。我市以“五进”工作为载体,根据交通事故的特点和原因,以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驾驶人,驾龄在3年以下驾驶人和公路沿线的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为重点,通过宣传车、流动放映、公开信、图片展、法律法规咨询、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市共悬挂各类宣传横幅1280条,制作交通安全警示标语200条共8万多张,发放公开信28万余份,张贴和发放通告2万余份,发放警示单8万余份,举办交通法律法规咨询80场次,举行图片展览2000多次,手机群发短信150条,多功能宣传车“五进”宣传1095场次,制作交通安全宣传图片36720张、VCD光盘200盘。同时,开展路面交通管理“警示”活动,采取“严查宽处、重在警示教育”的方法,更好地使《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入人心。今年612日,我市统一组织“治理隐患、防患事故”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设置咨询台和交通安全图片展,向市民散发《道路交通安全法》读本、交通安全手册和《致广大市民公开信》等安全宣传资料2千余份。624日,举行以 “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的近1000人参加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号召全社会迅速行动起来,为迎奥运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而共同努力。

(三)开办交通安全宣传专题栏目。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舆论工具直观快速的优势,保持宣传工作的连续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初期,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重要内容摘录分10期,在《温岭日报》上开辟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专题栏目中刊出,并专门在《温岭日报》上以答记者问的形式,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同时,我市制作播出了《走近道路交通》电视栏目120多期,播放1000多场次,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正确运用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此外,适时组织记者采访、报道,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和重大交通事故。2005年度,市交警大队因 “五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成绩突出,被省公安厅、省安监局评为先进集体。

二、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市政府对各地各相关部门提出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问题,做到及时研究,分清责任,加强协调,抓好落实。在市政府每年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春运工作会议上,市政府主要领导都到会作重要讲话,其他在家政府领导全部出席。会上都把道路交通安全特别是春运安全作为重点内容加以分析和部署,并与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签订安全责任状。市政府(市府办)每年牵头召开的涉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专题会议或协调会议达30余次,现场办公踏勘道路安全状况、分析研判安全隐患每年达3次以上,组织相关部门到运输企业督查及安全检查每年达5次以上,下发涉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文件每年7件左右,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采取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安监部门加强了协调、督促工作;城建、交通部门加强了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交警和交通部门还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互通信息,分析形势,研究道路隐患治理对策;农机部门有效加强了对拖拉机的管理和整治;教育部门加强对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学生接送车的管理,并与交警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存在交通安全问题的学校、幼儿园,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供电部门加强道路亮化工作,凡遇路灯损坏都在第一时间予以修复;重点办加强了工程车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财政部门在经费上予以切实保证。各镇、街道也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参与平安畅通县(市、区)等创建工作。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加强了新闻报道工作。各社会团体主动参与,社区、村居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村(居)活动。运输企业加强了对驾驶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健全了各项安全制度。

三、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安全设施

(一)注重统筹规划。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开展城市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分析评价工作,并逐步将其纳入建设规划工程项目报批程序。一是对交通影响评价相关规划进行进一步细化。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市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规划局、公安局三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对《浙江省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有关要求进行了具体化。二是认真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市发展与改革局、建设规划局、铁路站场建设指挥部、交警大队等单位先后组织了新城区核心区规划道路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及总部经济基地交通影响评价分析等方案的会审、审查工作。三是严格依照程序和标准进行交通影响分析评审工作。对不符合规范或存在重大交通影响问题的项目,不予通过评审,要求业主重新设计方案,优化交通组织,按规定配足停车设施,并形成联合会议纪要,由各相关部门组织综合验收。

(二)完善设施建设。近几年来,我市以“畅通工程”建设和“平安畅通县(市、区)创建为载体,在组织开展交通管理规划、交通秩序整治、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秩序的同时,对主要路口实行渠化管理,努力提高道路安全设施保障水平。2002年至今,我市“畅通工程”建设连续保持B类城市二等管理水平,2007年的平安畅通县(市、区)创建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乡道路建设,进一步提高了道路交通的安全标准。其中投入资金7114万元,完成了57公里县道、52公里乡道的全面改造;投入2000万元,完成了城区10余条道路沥青路面的铺设和7条道路22处桥头的改造。此外,2004年至2007年共投入资金3196万元,建设了16个路口电子警察监控系统、10个卡口监控系统,配备了7台流动测速车、3台国产测速仪、456F测速箱、10只国产测速箱、12套高清卡口系统、11套新电子警察监控系统、36个路口电子监控系统和19个动态监控系统,并全面完成了交警大队新大楼监控指挥中心建设。

四、突出重点,大力开展安全整治

(一)抓好黑点段整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我市本着早落实、早部署、早行动的指导思想,每年都专门组织公安、安监、交通、建设等部门,通过总结经验、查摆问题、剖析事故、实地踏勘等途径,排摸出道路交通安全黑点段,并制订整治方案,然后充分征求台州路政支队、交警支队有关专家意见,多次进行实地论证,对整治方案作进一步完善充实后,最后以市政府协调会议的形式加以解决。近几年来,在市政府的牵头下,通过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共同努力,黑点段得到了有效整治。2004年至2007年共排摸出黑点段58处,通过及时整治,相对减少死亡142人,死亡率下降67.9%,成效非常明显。2008620日下午,市政府就今年的黑点段整治召开工作协调会,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会同交通部门通过认真踏勘摸排出来的9处事故黑点段和18所中小学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了安全设施建设资金470多万,并对经费落实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目前已全面开始启动实施。此后,市政府领导又牵头带领公安交警、交通、安监、建设、供电、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年底前将要开通的76省道复线城南段和石松一级公路现场进行了踏看,就增设有关安全设施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落实了责任单位和所需资金。

(二)抓好专项整治。近几年来,我市公安交警根据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发案的特点,每年坚持开展 “基础月活动”、“夏季交通秩序整治”、“最后冲刺活动”等专项整治活动不少于7次。尤其是2005年以来,为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三个零增长”的目标,在重点时间、重点路段,针对重点车辆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每周在非上班时间开展不少于3次的全警集中整治,从严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客车超员、低速货运车违规载人、人货混载、未年检(报废)车辆、驾乘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严格执行省公安厅“四个一律”处罚措施,对无证驾驶汽车、醉酒驾车的,当日予以拘留处罚。2004年至2007年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05668例,行政拘留432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抓好春运整治。每年的春运期间的前后40天都是一年内人流、车流、物流最为集中的阶段,也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时期。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也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指导开展春运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职责,严格执法,严格审批,严格监督。大力加强路面管理,深化路段承包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提高交警的上路率,对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加强警力,严防死守。公安交警和交通等有关部门联合组建 “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在大溪设点,实行24小时服务、检查制度,对104国道等主干道和重点镇、街道进行巡查,一方面对进出客车做好服务,另一方面逐车登记、检查,严格查处长途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对非法进入我市的“黑车”进行严厉打击。车辆检测部门加强车辆的检测,对非法改装、改型的车辆依法查处。交通等部门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严格运输企业的市场准入,加强对客运站场安全监督。农机部门加强对拖拉机的安全监管,严格对拖拉机驾驶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严禁拖拉机人货混载。海事、航道管理部门对运输船舶、航道、航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理非法海运、航运船舶和航道、水域的障碍物,确保水上运输畅通安全。

五、严格管理,全面加强安全保障

(一)严格车辆管理和驾驶人培训考试。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按照《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有关规定,狠抓车辆检验质量责任制度的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全市共办理汽车上牌注册45370辆,地管车驾驶证年审102379本,初核发证34212本,增驾摩托车2214本,注销11611本,补考8401本,汽车换证26086本、补证8188本,摩托车换证21610本、补证8836本。汽车新车上线检测38900辆,年检91576辆,摩托车新车上线检测49580辆,年检149640辆。2007年,车管所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公安机关文明示范窗口、台州市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驾驶人培训考试坚持“谁签字、谁负责”,严格执行“四不受理”,即:不见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不受理,不见医院体检证明不受理,申请人情况与所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不受理。2005年以来,我市有关部门联合加大对工程车、营运客车、拖拉机、危险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五类重点车辆的源头管理力度,共组织集中整治130多次,查处重点车辆交通违法2500多例,民警深入一线进行源头监管,以开展警民恳谈、向重点单位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建议重点运输企业调整(解聘)“事故多、违法多”驾驶人等形式,有效加强对重点人和重点车的监管。通过对重点车辆管理,工程车等五类车辆交通事故起数每年下降10%左右。

(二)加强队伍和软件建设。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坚持开展“一月一讲、一季一评、半年一会、一年一考”等形式加强学习,强化民警的政治学习和教育,提高文明执法素质。实行“请进来,走出去”的教育办法,聘请专家、学者及有关领导、业务骨干进行集中上课,并分批组织人员到比较先进的单位进行学习取经,使广大民警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此外,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驾驶员代表、各镇街道、村居等各界人士参加民主恳谈会,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诚恳听取他们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有效杜绝渎职侵权、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确保不出现吃、拿、卡、要现象,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不办人情案。文书档案管理方面,专门建立执法档案室,制定了《档案室建设和法律文书管理使用规定》,落实专人管理,配备专用计算机,建立相关登记台帐和电子台帐,统一保管。对借阅档案的,必须说明理由,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并作好登记。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丢失,视情节轻重,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档案管理规范。

(三)提高执法质量。市交警大队每年开展执法质量竞赛活动,对案件进行每月一讲评、每季一汇总、每年一考评,每年组织一次培训,从而逐步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尤其是群众较为关注的事故处理工作,实行办案民警、兼职法制员、事故处理中队领导、大队分管领导四级审核制度,事故责任公开认定制度、分段办案制度,力求事故处理公平公正。设立交通事故受理中心,对经损不大、轻微伤事故及时予以办理,方便当事人。建立事故回访制度,听取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教训,减少群众投诉。同时,对各有接出警任务的单位,每年都组织若干次突击查勤,规范接出警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在规范执法同时,注重严格执法,从严处理事故当事人。2004年至2007年共受理上报交通事故4835起,拘留778人,追究刑事责任487人。

(四)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切实保护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市已经建立温岭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温政办发[2008]70号),并成立由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公安交警大队等单位组成温岭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与使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救助基金日常的管理和使用工作。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五类:1、交通事故致伤抢救费用超过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受伤方或责任方无力预付、不及时抢救危及生命的;2、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致人受伤或死亡,责任方无力预付的;3、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或者逃逸致人受伤不及时抢救危及生命的(逃逸者已抓获的除外)。4、涉及外来人口交通事故致伤,在基本医疗无法保证的情况下,确实需要救助基金垫付的。5、其他应当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情形。救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专项审批、统一拨付的管理原则。救助基金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根据需要先由交警部门提出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财政部门支付。对于情况复杂以及集中拔付的,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救助基金实行收支二条线,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移用。市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和市公安局等部门负责对救助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其科学使用、规范管理。

通过努力,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2007年全年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到了全市安全事故总数的86.6%71.3%48.9%。可以说,道路安全事故仍然是安全事故的“头号杀手”。这也暴露出我们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漏洞和薄弱环节。从客观上看:特别是随着人、车等交通要素的快速增加,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各类严重交通违法现象仍较突出,且违法手段越来越多样、程度越来越严重;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普遍不强,驾驶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发生;城市道路交通拥挤堵塞问题比较严重。从政府自身工作的角度看:一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还不平衡。有些地方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仅仅停留在一般性的号召上,片面地认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有关职能部门的事情,因而没有形成工作的合力,没有实行齐抓共管。二是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有的整治活动不彻底,管理工作不严格,防范措施不到位,工作浮于表面,使一些长期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顽症得不到有效的治理。三是宣传教育的社会化机制没有真正形成。虽然我市在宣传教育上化了很大的力气,但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素质仍在低水平徘徊,交通安全意识令人堪忧。有的地方宣传教育形式单一,缺乏新意,收效不明显。四是执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违法、事故处理执法的量比较大,一些民警为求办案速度,不按规定程序办案,存在重证据轻程序的思想;一些办案人员制作文书材料不规范,证据不全面,有的不及时收集物证和制作询问笔录,导致丢失有效证据。五是在交通事故预防上缺乏新的方法和手段。近几年,我市采取了不少措施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尤其是在安全宣传、专项整治、源头管理、科技强警、队伍建设、安全设施建设等方面动了不少脑筋,也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实现了交通事故连续四年“三个零增长”、连续三年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但从总体上看,事故发案仍在高位运行,在管理手段上仍然是老一套,缺乏开拓和创新。六是解决老城区“两难”问题成效不明显。老城区“行车难、停车难”问题是历年来市民关注的焦点。我市有关部门在该项工作中花了不少心思,也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了诸多措施,解决了不少问题,比如增划停车泊位、对部分路段实行单向通行、禁止左转弯、拆建、渠化路口等,提高了老城区车辆的通行、停放能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区的“两难”问题。但由于老城区规划的局限性、高层建筑功能使用性质改变、车辆逐年飞速增长以及管理体制等方面原因,导致停车泊位捉襟见肘,在解决“两难”问题上,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群众对此意见比较强烈。

63日、4日、5日、11日,市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分别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执法质量、“110”接处警及窗口服务态度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和暗访,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非常重视,立即召开会议,通报反馈意见,并要求要以本次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内务管理,规范执法行为,认真抓好提高执法质量。同时,对暗访中所暴露出来的程序、环节等方面问题,责令相关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先作出说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涉及民警个人问题所出现的纰漏,将根据查清后的具体情况分别实行戒勉谈话、考核扣分等处罚措施,对于临时用工人员严重违反纪律的将作辞退处理。此外,市交警大队还成立五个检查组,对各单位接处警、内务管理等进行突击查勤和暗访。同时把此项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措施,每月不定期开展,并纳入每月的考核之中。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既是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次检验,更将在很大程度上对这项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下阶段,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将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好转,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OO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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