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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07-12-26    来源: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温岭市人大常委会    阅读次数:

市民政局局长  赵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总体工作情况

今年521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决定》,要求解决殡葬管理中存在的乱埋乱葬、乱建墓地、墓穴超标、墓价过高、部分丧葬用品垄断经营、丧事大操大办等问题。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加强殡葬管理作为今年市政府重要工作,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殡葬管理集中整治实施意见和具体方案。9月初,我市召开殡葬管理集中整治动员大会,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到会指导,全面部署集中整治工作,市政府与各镇(街道)签订责任书,并面向全市下发张贴两个通告。动员大会后,各镇(街道)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出台政策措施,集中开展坟墓治理和丧葬礼俗整治。期间,由市长、分管副市长牵头,召集民政、发改、国土、建设、农林、水利、宣传等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赴各镇(街道)实地检查指导。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地采取多种措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是各镇(街道)进展不平衡。1112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在泽国镇召开全市殡葬管理集中整治现场会,要求各镇(街道)加大力度,确保殡葬管理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同时根据实际,将整治时间再延长一个月。通过近四个月的努力,清理整治了一批违规坟墓,有效扭转了丧葬陋习,殡葬管理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加强殡葬管理的良好氛围。

1层层召开会议,部署殡葬管理各项任务。市殡葬管理集中整治动员大会后,各镇(街道)积极行动,普遍召开了机关干部、村两委和老人协会会长参加的殡葬整治动员会。同时,根据整治工作实际,各镇(街道)分别召开公益性墓地经营单位负责人座谈会、整治区域坟墓墓主座谈会、老人协会会长座谈会、鼓乐队队长座谈会,分层分类专题研究部署殡葬管理工作。据统计,市、镇(街道)和村三级共召开殡葬整治动员会852场次,墓地经营单位负责人会议22场次,坟墓墓主会议31场次,鼓乐队长会议16次,直接参加人员近2万人。

2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9月份,市里制定了《开展移风易俗,倡导殡葬新风,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有关宣传提纲、宣传标语和宣传资料,并在市“一报两台”开设殡葬整治专栏、专题。各镇(街道)在辖区内重要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市政府《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和《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共计5800多份,出动宣传车142车次,悬挂横幅326条,张贴标语10000余张,印发“致广大群众的公开信”40万份。部分镇(街道)还组织文艺节目下村巡演和利用“农民信箱”短信群发等形式,宣传殡葬管理,有的还将倡导殡葬新风写入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城西街道专门制订厚养薄葬公约,设立道德风尚奖励基金,给予文明治丧的丧户500元奖励。大溪镇结合道德风尚、社会关爱、健康教育、民主法治“四进村”活动,把倡导殡葬新风列入“四进村”内容进行广泛宣传。

3强化激励机制,落实岗位责任。为提高各镇(街道)责任意识和积极性,市政府与各镇(街道)签订了《殡葬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奖惩措施,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镇(街道),分别给予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的奖励,并在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增加了殡葬管理工作的权数。同时,将进展缓慢的镇(街道)列为限期整改甚至列入明年重点整治单位。各镇(街道)也与管理区、村签订殡葬整治责任书,出台相应考核办法。

(二)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有序推进殡葬管理工作。

1深入调查,摸清底数。今年市人代会后,我们就组织人员会同镇(街道)对全市殡葬管理的现状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全面调查和摸排。一是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国省道公路及横淋公路沿线两侧的私建坟墓进行实地调查,重点掌握私自新建、改建和扩建坟墓及青山白化的问题,逐一进行摄像固定留档备查。二是对已建的公墓和乡村公益性墓地进行普查,重点调查超标建墓、高价销售及经营管理等有关情况,并逐一登记造册。三是对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墓地进行调查,重点查清建造时间、占地面积、已建墓穴数量、销售价格及管理体制等情况。四是对市殡仪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丧葬用品销售等情况进行调查。

2认真研究,制定政策。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分管副市长多次牵头召开市殡葬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反复研究,先后出台了《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温岭市殡葬管理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殡葬管理集中整治的通告》、《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殡葬管理规定的通知》、《温岭市公益性墓地建设审批管理办法》、《温岭市骨灰跟踪管理制度》、《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各镇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知》、《关于建立市丧葬礼俗整治组和市坟墓管理整治组的通知》、《温岭市殡葬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关于加强重点墓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及《殡葬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目标考核(镇、街道)测评标准》。各镇(街道)也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和具体落实措施。

3周密部署,分段实施。殡葬管理集中整治分4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在9月上旬用了10天时间进行层层发动,大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第二阶段为自查整治阶段,从9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止,用50天时间,以镇(街道)为单位,围绕这次整治的任务和目标,对整治重点逐一进行排查和整治。第三阶段为突击整治阶段,在11月,对各地遗留的疑难个案、顶风作案、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行为,市里会同各镇(街道)组织专门力量,集中突击处理,使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第四阶段为巩固提高阶段,从12月初开始,对前阶段的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和查漏补缺。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花大力气组织开展殡葬管理集中整治。

1整治乱葬乱埋和违规建坟,努力消除青山白化现象。据调查统计,全市列入整治的坟墓有1296对,在整治中各地实行限期墓主自行整改与政府组织强制拆除相结合,采取绿化覆盖、覆土深埋、拆除迁移等多种形式进行治理,共整治违规坟墓1233对,治理率达95%,其中,整治重点墓点36处,“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的裸露坟墓803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豪华坟、椅子坟430对,包括拆除违规墓穴、坟套、坟围240对。清理了未批乱建的墓地,关闭未批先建墓地点14个,封存墓穴600多对,平毁墓穴36对。整治墓穴严重超标的墓地4家,整改墓穴32对。通过集中整治,乱葬乱埋、乱建墓地等现象得到遏制,较好地消除了青山白化现象。

2规范墓地经营行为,严格限制墓穴销售价格。针对目前全市的公益性墓地,普遍市场化经营建设管理的现状,我们坚持价格限制、成本合理、保本微利原则来确定墓穴价格。按照分区规划,分类分档建墓模式,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各墓地确保25%墓地面积满足低收入群体需求,实行政府定价,保本优惠价,每对控制在2600元;确保37.5%墓地面积,满足普通群体需求,实行政府指导价,保本微利,最高限价在5600元以内;其它37.5%墓地面积,适应不同群体需求,允许建中档艺术墓体,实行市场调节。在销售方面按照明码标价,丧户自愿选择,规范合同销售,统一销售票据。建立墓地维护费专户,按规定提取不低于15%的出售收入预留作为售出墓穴在使用期内的维护费,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同时,我们还要求墓地编制详规时,在确保墓区绿地率的前提下,严格将墓穴占地面积控制在1平方米以内,墓碑高度不得超过0.8米。严禁超标,严禁以绿化为名销售墓区空地,从源头上控制超标建墓和高价售墓。 

3合理调整墓地规划布点,严格审批程序。为使墓地布点更具合理性,根据各地人口数量、村落分布和现行墓地布点等情况,按照总量控制和相对集中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后,对2004年制定的《温岭市公益性墓地建设发展规划(2004年~2010年)》进行调整。全市原规划公益性墓地56处,其中已建39处,待建17处,调整后拟保留原规划待建17处中的15处,减少2处,新增公益性墓地17处,主要分布在松门、大溪等7个镇。并着手编制《温岭市公益性墓地建设发展规划(2004年~2020年)》,现已委托市规划设计院编制规划文本。为严格墓地审批程序,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关于规范生态墓地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温岭市公益性墓地建设审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今后在墓地建设的审批中,坚持由镇人民政府向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市民政局审批,报建设规划、农林、发改、国土资源等部门备案的原则,公益性墓地原则上由镇人民政府进行建设和管理,必要时可与村进行联建,禁止以任何形式承包经营。同时还要求墓地经营单位在报批墓地时,提供生态墓地总体规划图和平面分布图,明确墓穴式样和墓穴之间间隔距离,严格按详规建墓。1123日,我市召开全市公益性墓地详规编制现场会,组织各墓地经营单位负责人实地观摩松门朝阳和城南大闾墓地的详规编制,全市其他37处已建的墓地,也都已完成了详规的编制工作。

4整治丧葬礼俗,规范殡仪活动。针对丧事大操大办、乱放鞭炮、鼓乐队庞大等丧葬陋习,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专门研究,发布了《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要求在农历正月十七日至农历十二月十七日,全市五个街道和各镇建成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泽国、城北等镇、街道率先与丧户签订《文明治丧协议书》,让丧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严格限制鼓乐队人数,并实行民政办、派出所(城建监察队)联动,全程跟踪监督送葬,现场全过程拍摄。镇(街道)民政办对无违规的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对违规的建立档案,要求丧户将履约保证金当场捐赠给慈善机构。通过整治,丧事大操大办得到有效遏制。

5放开丧葬用品销售市场,强化对殡仪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开展全市丧葬用品市场排查,对屡教不改或者制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经营户,依法处罚,做到整顿规范一批、关闭打击一批。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丧葬用品销售店45家,责令限期整改13家,取缔无照经营18家,收缴并销毁油烛、冥币、“金元宝”等一批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棺木等土葬用品。同时,对殡仪馆工作人员进行教育整顿,实行“经营项目公开化、管理程序规范化、服务工作亲情化”,推进殡仪服务行风监督机制建设,提高了殡仪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9月份,全面放开丧葬用品销售市场,骨灰盒销售已进入市场化运作。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探索加强殡葬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殡葬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的殡葬管理工作,我们将在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加强殡葬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1健全机构。健全市、镇(街道)两级殡葬管理领导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各级殡葬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各镇(街道)在建立和健全领导机构的同时,要调整充实力量,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到位、职责明确。

2建立网络。建立市、镇(街道)、村(居)三级殡葬管理工作网络。我们将殡葬管理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基层,镇(街道)配备殡葬专管员,村(居)设有殡葬联系员,上下形成组织健全、责任落实、信息畅通、管理规范、执法严明的殡葬管理网络。

3完善制度。在完善墓地审批制度、年检年审制度、墓穴核价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探索各种长效管理制度。在继续执行凭公墓发票(或寿坟证明)领取骨灰的基础上,建立镇(街道)民政办与墓地经营单位之间联动的墓地骨灰入葬核对的《骨灰跟踪管理制度》,杜绝骨灰的乱葬乱埋。建立镇(街道)民政办、派出所(城建监察队)和驻村干部联动管理机制,采取与丧户签定协议书、交纳履约保证金、实施丧事活动全程跟踪监督和建立违规档案等办法,合力治理丧葬礼俗。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宣传发动不够深入。各级、各地虽然开展了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但还有一部分群众没有充分了解殡葬管理的具体政策、规定。加之丧葬陋习根深蒂固,难以一时改变。一些群众配合政府整治的主动性不够、参与热情欠缺。少数村还未将依法殡葬、厚养薄葬新风写入村规民约。

(二)公益性墓地规划调整短期内难以完成。各镇上报公益性墓地规划调整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多次会审,一致认为墓地规划时间跨度应当从2010年延长到2020年,有必要编制《温岭市公益性墓地建设发展规划(2004年~2020年)》文本。现委托市规划设计院编制规划文本,计划2008年元月上旬完成编制会审工作。

(三)各地殡葬治理进展不平衡。在殡葬管理集中整治中,大部分镇(街道)比较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部署及时,方法得当,坟墓治理和丧葬礼俗整治成效明显。但也有个别镇(街道)存在畏难思想,治理工作办法不多,力度不大,丧事活动中的抬花圈、撒纸钱、僧尼念经等旧习俗还没有彻底根治,个别路段视线范围内还零星存在裸露坟墓和墓地墓穴超标现象。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丧葬礼俗改革。丧葬礼俗改革是整个殡葬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将在今年集中整治、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吸收各地好的经验,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明年在全市深化推广。大力提倡丧事简办和文明治丧的祭奠方式,反对丧事活动中的铺张行为。禁止在广场、公路、街巷、学校、小区等公共场所搭建灵堂,从事殡仪活动。在运送遗体和骨灰途中,在城区和各镇建成区范围内,限制使用鼓乐队,禁放鞭炮,不在公共场合举行僧尼念经送葬等活动,树立文明节俭办丧的新风。

(二)继续抓好青山白化治理。我们将在今年坟墓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抓好“三沿五区”、重点路段视线范围内还存在的零星裸露坟墓的治理,重点是抓好今年整治考核未达标单位的坟墓整治,督促有关镇(街道)继续抓好整改。同时,严格落实“墓地骨灰入葬核对制度”,强化骨灰的跟踪管理,消除乱葬乱埋。大力开展植树绿化工作,促进农村坟墓治理的山体生态环境建设。大力提倡骨灰海葬,建立骨灰海葬奖励机制,努力实现骨灰处理形式的多样化。

(三)继续抓好墓地规范化管理。在各地建立墓地专项维护经费、做好墓地绿化工作的基础上,对符合墓地建设发展规划报批的公益性墓地,按照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我们重点审查其经营主体、墓地详规、墓区绿地率、墓体式样规格等是否符合要求,严把初审、审批、年检关。同时,加强日常的巡查力度,实行审批、管理、执法各个环节联动联管,把墓地管理从突击性工作转为经常性工作,确保我市生态墓区建设向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四)继续抓好殡葬管理队伍建设。殡葬管理队伍的自身建设直接影响着整个殡葬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将根据省民政厅、省编委办公室《关于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加强和规范殡葬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借鉴兄弟县(市)的做法,建立殡葬监管执法机构。同时,要抓好现有殡葬管理队伍的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思想作风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敬业爱岗精神,提高殡葬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殡仪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把殡葬管理不断推向深入。

 

 

○○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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