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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文件18]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7-01-25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    阅读次数: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18)

2007年1月25日在温岭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理主任    吴晓球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四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根据2004年宪法修正案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2003年2月选举产生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提前换届,任期已满。过去的四年,是我市向着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宏伟目标大步前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四年。在中共温岭市委的领导下,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靠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积极探索,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在历届基础上取得了新的进展、新的提高和新的成绩。四年来,依法召开常委会会议35次,听取和审议本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报告115项,就事关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33个,提出审议意见和视察意见44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24人次,接受辞职8人次,撤职2人;听取8位“一府两院”副职和15位市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报告,对1位市政府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对16个市政府组成部门的行政执法评议;督促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1616件,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保障和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年来,常委会适应人大事业发展要求,探索履职方式,积极规范工作,努力促进各项职权的有效行使。
    认真把握时代要求和人大工作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的统一,在充分吸收原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实践的进展,认真总结自身实践并借鉴外地经验,积极探索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密切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明确和规范常委会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的原则、范围、程序,扎实推进人大事业的长远、持续发展。按照人大行使职权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的特点,先后制订或修订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8项制度,作出 7项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工作规范,与历届常委会制订且延续实施的6项制度配套,基本实现了2004年提出的初步形成常委会及其机关制度框架的目标。这些工作制度和规范涉及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议事程序、重大事项决定、经济工作监督、预算审查监督、司法监督、评议监督、人事任免、代表工作、人大信访和机关工作运行等多个方面,体现了人大各项工作深入推进、逐步提高、不断规范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常委会各项职权的正确有效行使,全面加强我市人大工作。
    牢牢抓住本行政区域内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了《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定》、《关于加强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决定》和《关于加快城区防洪排涝建设的决定》等。有机结合评议、执法检查等工作,连续几年采取常委会审议、主任会议听取汇报、组织代表视察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各项决定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我市生态市建设进展良好,被命名为第四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省级园林城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和综合规划相继建立或出台,湖漫水库库区移民计划开始实施,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基本建成,长潭引水温岭配水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初显成效,金清新闸排涝二期工程已经开工,横湖桥河段改造工程进入实质性阶段。
    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人事任免权。规范任免工作,严格任免程序,修订《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坚持任前了解、任前公示、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命表态发言、任后颁发任命书等制度。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采取政府组成人员通过电视向全市人民公开作出履职承诺,听取部分“一府两院”副职和政府组成人员述职,实行部分述职对象信任度测评,开展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等,切实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任干部的监督。对个别涉嫌犯罪的任命人员,依法行使撤职权或及时许可采取强制措施。任免权与监督权的结合行使,不仅从组织上有效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行,而且对促进增强选任干部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勤政廉洁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拓宽监督领域,深化监督内容,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紧紧围绕发展主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的监督。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作出《关于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2005年首次将人代会预算审查委员会改设为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实施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的专门审查;将每年年中和人代会前的主任会议听取计划执行情况上升为常委会审议,计划监督得到改进和加强。密切关注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重视调查研究,采取会前视察、专题视察等方式,组织开展对制造业、服务业、旅游业等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和泽太一级、石松一级公路以及甬台温铁路温岭段、上马工业区、东海塘围涂工程、担屿围涂工程等重点建设工程的视察;适时听取和审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业城开发、城市建设、城乡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成果转化、最低生活保障、法律援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专题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政府的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步伐加快,三次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中等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城市详规覆盖率从80%提高到95%;职业技术教育明显加强,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措施逐步得到落实;“非典”和伤寒副伤寒等传染病防治成效显著,公共卫生应急处理能力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取得长足进步,农民免费健康体检顺利实施;建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实现参保群众就医即时即报,农医保参保率从一轮的80.9%上升到三轮的88.8%;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困难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得到维护。常委会还就政府实事工程、国有资产管理、商业街建设、文物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药品监督管理、办证中心运行和政府直线电话受理、工会建设、“两违”综合整治、生猪定点屠宰等开展调研或组织视察,召开主任会议听取汇报,使人大工作监督更加贴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
    继续深化对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在坚持程序性审查监督的同时,逐步探索加强实质性审查监督。制订《关于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明确监督重点、范围和程序,加强和规范预算审查监督。着眼于为人代会审查预算提供有效依据,坚持提前介入对预算编制的会前初步审查,每年组织财经工委议事委员会成员和各委办负责同志协同参加预算初审,及时提出修改建议,保证预算安排的合法性。坚持在每年依法审查批准财政决算的同时,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同级财政审计、政府非税收入收支管理等报告,重点围绕预算年度内收支完成情况、重点支出情况、超预算收入安排和历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同级审提出问题的纠正情况等开展监督,要求政府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和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支持和推动预算制度改革,在督促市级部门于2003年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基础上,先后推动农林、科技、教育、交通、水利、建设、卫生等一批重点部门预算书面提交人代会审查,2006年市人代会还对农林局的部门预算组织专题审议,常委会并对水利局部门决算、农林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专门审议。通过努力,近几年综合预算管理得到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有了提高,部门决算、预算执行审查监督取得实质性进展。
    强化法律监督,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扎实持久地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监督“四五”普法规划实施和“五五”普法规划编制,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法治水平。注意围绕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选择一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相对集中力量,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5部法律执行情况的重点检查,并加强检查前的调研工作,明确检查的重点问题、重点区域,提出检查工作的要求和目标,采取以一法为主、结合检查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方法和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增加检查的深度,扩大检查的社会效应。市政府高度重视检查意见的落实,采取积极措施,部分镇、街道拖欠村级集体的5500多万元土地征用费得到全面清理,2500多亩沉降土地经省有关部门批准作了地类变更,11眼地下深井已经关闭;1105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25件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被依法查处,其中重大案件9件。常委会还相继对涉及食品卫生、网吧管理、残疾人和妇女权益保障等11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或执法调研,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一批重要个案被查处或落实有效整改,有力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加强对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法律监督和工作指导,深入调研“一法两办法”实施情况,及时分析研究村委会换届选举和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多次提出建议意见,为促进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的依法进行作出了积极努力。
    针对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专题听取和审议预防职务犯罪、经济犯罪侦查、检察侦查监督、法院执行等工作,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得到认真落实,3起已受理未立案的经济犯罪案件经核查立案,进入执行程序案件的执结率逐步提高。继续坚持并不断探索深化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长”联席会议制度,监督和协调四机关较好地解决纠防超期羁押、当事人申诉、社区矫正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重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促进法院加强和改进庭审工作。督促司法机关严格错案责任追究,依法审理和复查处理不当的案件,有2件个案依法得到了纠正。
    四年来,常委会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机制,不断增强监督实际效果。
    根据群众呼声和代表要求,认真总结评议工作经验,综合运用财务审计、面对面评议等各种评议监督手段,开展对工业经济局和教育局的行政执法评议;采取代表直接提名确定被评议单位的办法,实施对交通局等14个单位的行政执法评议。致力于找准问题、提高评议效果,充分发动代表深入走访选民,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评议对象、评议内容和反映意见电话,开展反映强烈的窗口服务质量暗访,随机抽查行政执法案卷,认真梳理信访渠道反映的问题,广泛收集评议意见,使评议工作建立在代表广泛支持和参与之上,建立在深厚的群众基础之上。跟踪督促被评议单位整改落实评议意见,实施重大问题专项调查、重要个案重点督办、执法错案专题研究;听取和审议整改落实报告,组织代表逐条评价,开展满意度综合测评;不断深化评议监督与舆论监督的结合,加强对评议监督全过程的深度报道,不仅促进了近300条评议整改意见的有效落实,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纠正了3件个案,推动各级国家机关更好地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执法工作,而且对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坚持把加强跟踪督查贯穿于监督工作全过程,采取当年抓、来年促,适时听取监督意见落实情况汇报,对本届以来开展的重点监督事项进行集中回头看等方式,力求巩固成果、取得实效。通过监督,商贸流通业发展、农渔业经济发展、政府性债务管理、禁毒工作、殡葬管理、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等一批工作相继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或引起政府倍加重视,市政府积极采取制定发展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出台管理制度、落实资金保障等有力措施,促进了相关工作的推进和问题的解决。跟踪问效这一有效的持续监督方式,还督促推动了一些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落实。全市河道疏浚在上届工作基础上全面完成,取得显著成效,累计完成投资1.77亿元,疏浚河道1405公里。财政周转金在连续4年的跟踪监督下,市政府及有关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大清收力度,共计收回5067万元。北门街拆建工程完工5年后一直未进行竣工决算,在常委会的直接监督下组织了竣工决算审计,部分长期闲置住宅及商业用房及时得到公开拍卖。环境和资源保护在常委会组织的连续2年共计5次的执法视察、跟踪检查、暗访和突击检查下得到有效加强,市政府在2004年开展不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关停37家不法排污企业,责令限期整改16家未达标企业;2005年继续加大环境污染的整治和打击力度,明确43家企业为限期治理对象,停建13个未批先建项目,立案查处23个非法电镀点。
    认真分析人大信访新形势,及时调整信访机构归属,充实信访工作力量,提升信访工作机构规格;探索完善人大信访工作机制,修订《常委会信访工作规定》,建立信访办公会议、信访联席会议、主任会议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等制度,按照“积极受理、综合分析、归口办理、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工作模式,积极构建常委会机关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立足监督职能,深化信访工作与监督工作的紧密结合,坚持把准确的信访信息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来源,上升为监督的议题,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四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2606件,接待群众来访3154批10143人次,依法转交有关职能部门督促解决2110件,从中梳理出重要信访件118件,通过交办或开展信访个案监督,已办结117件;市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期间受理的331件信访件,办理落实了140件,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人大信访工作经验在全省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上作了专题介绍。积极探索人大信访工作与代表工作的有机结合,在箬横镇开展人大代表接待选民信访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省人大的充分肯定。与此同时,积极创新接访方式,指导泽国、石塘、滨海等镇探索建立人大代表与政府领导协同接访机制,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加强基层信访工作搭建了新的平台,提高了信访受理的及时性和化解矛盾的有效性。
    四年来,常委会积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强化服务意识,夯实工作基础,扎实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重要情况向代表通报、走访慰问代表等制度,密切与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监督。认真探索和改进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方式,逐步完善、规范代表活动小组活动,加强工作指导,以此为依托组织代表开展“代表活动月”活动并不断深化,通过代表集中培训或分片培训、组织代表视察、邀请代表参加执法评议和执法检查、代表约见政府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等形式,提高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充实和丰富代表活动内容。重视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代表解决执行职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查处侵犯代表权益、妨碍代表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提高代表履行职责意识,制订《代表述职办法(试行)》,先后有262位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选民代表进行了述职,其中212位代表接受了原选区选民或选民代表的信任度测评;组织评选表彰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代表建议案,开展代表履职交流,增强了代表执行职务的自觉性。
    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对历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1606件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召开交办会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办理落实。经过认真审议,就3件涉及全局性和长远性的代表议案作出有关决定;筛选确定《关于解决失土农民生活出路等问题的建议》等40件涉及全局性的建议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组织重点督办。对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10件建议,依法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为规范和保障代表建议的有效办理,修订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在实践中总结并形成常委会领导现场督办、各委办分工督办、代表视察检查和跟踪反馈、代表与政府及部门领导面对面协商、评比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督办代表建议的办法,对落实代表的建议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经过各方努力,代表提出的一大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重视和较好解决,办理工作的面商率、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逐年提高。
    切实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坚持每年不定期召开镇(街道)人大负责人会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支持和推动镇(街道)人大不断取得新进展,整体推进全市人大工作。重视帮助解决基层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入调研人大街道工作机构运行,制订了《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配备了16位人大街道工委委员,镇人大工作力量也在市委的重视下得到加强;指导镇(街道)人大开展对本级政府(办事处)负责人的述职评议和对基层站、所的工作评议。积极探索深化民主恳谈与基层人大工作结合的途径和方式,加强调研、指导和工作交流,民主恳谈逐步进入基层人大工作或人代会议题,温峤、松门两镇于2003年率先在人代会上通过了有关民主恳谈的规定,泽国、新河等镇先后运用民主恳谈确定城镇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或进行公共预算的改革,大溪镇实施人大代表议政会制度等,都取得了明显效果,引起了新闻媒体和有关专家的广泛关注,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开展。充分认识、认真把握新形势下换届选举面临的复杂情况,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深入开展选举前工作调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及时掌握动态情况、研究对策措施,督促依法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和问题,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并顺利完成。
    四年来,常委会牢固确立监督为民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效能,切实提高履行职责水平。
    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增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各项工作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法律意识和创新意识。建立法律学习制度,举办12次法制讲座,专题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依法治国和人大制度理论,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理论、法律素质和议事能力。遵循常委会议事规则,坚持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切实提高常委会工作的公开性、计划性。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争创学习型机关和人民满意机关,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查找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促进常委会及其机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实现人大工作的与时俱进。
    重视加强对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重要问题的研究,通过座谈研讨、经验交流、专题调研等形式,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途径和方法。本着亲民、务实、效能的原则,从二次人代会开始连续三年探索、深化、改进人代会会务工作,相继实施包括缩短大会会期、减少主席台就座人数、转变报告方式、修改报告文本、简化决议内容、深化专题审议、通报到会情况、设立信息平台、提炼简报质量等做法,并从四次人代会开始邀请部分公民旁听大会各项工作报告,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浙江人大》公告版专题作了介绍。注重发挥各工作机构职能作用,调整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联系部门(单位),明确各委办工作职责,探索建立财经工委议事委员会,构建了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协同推进人大工作的机关工作格局。围绕人大工作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积极开展对外考察、学习交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各类理论、调研文章和考察报告94篇,按年度汇编成册,以达到存史资政、促进工作的目的。
    切实加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密切与新闻单位的联系,认真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和重要工作的报道,深入开展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系列活动,开展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扩大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努力增强全社会维护宪法和人大制度的意识。人大宣传信息工作连续受到省、台州市人大表彰。继续办好《人大工作通讯》,开通温岭人大网站,创办《人大视线》电视栏目,巩固和扩大人大宣传阵地,促进人民群众更加深入了解和参与、支持人大工作。加强机关组织建设,重视机关干部的培养和交流,保持人大队伍的生机和活力。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
    各位代表,常委会四年来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展,凝聚着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智慧和汗水,更应该归功于党中央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高度重视,归功于中共温岭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归功于全市人民和全体代表的大力支持与有效监督,归功于全市各镇(街道)人大和各有关方面的密切配合。在此,我谨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向全市人民和全体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总结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四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对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照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对照党和人民的期望,常委会工作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有的还未履行到位,行使职权的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在推进依法治市中的作用有待更好发挥,民主法制建设需要不断加强;一些监督手段还未充分运用,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继续增强;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代表执行职务的行为需要继续探索规范;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任务还很重,人大工作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我们更深切地体会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使命光荣而艰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任重而道远,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必须: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起来的。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政治原则,也是人大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的要求,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和大局意识,注重从全局高度准确定位、思考问题、开展工作,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依靠党委的领导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坚持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起来,正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人大工作之中,重要工作、重要情况及时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保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不断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
    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人大行使职权的方式方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一项在实践中必须坚持和不断完善的制度。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正确认识和把握积极进取与循序渐进的辩证关系,坚定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坚持继承和创新的统一,在深入贯彻宪法和法律精神的前提下,重视加强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理论研讨,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既敢于探索,更善于探索,及时认真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努力创新行使职权的方式方法,不断把人大工作推向前进。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保障监督工作、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基层人大工作等各个领域基本做到有章可循,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逐步形成适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
    始终坚持以民为本,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结点,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始终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了解和掌握实情,把人大工作建立在深厚的群众基础之上,使人大的各项工作都能反映人民的心声,体现人民的意愿,切实地代表、维护和实现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坚持把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作为开展工作的第一信号,深入调研,精心选题,重点加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事关人民利益事项的监督,做到一抓到底,跟踪问效,努力使人大工作贴近现实、贴近社会、贴近群众。逐步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代表和人民的监督之下。
    始终坚持依法治市,竭力创造促进和谐发展的法治环境。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人大工作切实发挥作用、真正有所作为的必然要求。正确把握加强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辩证关系,找准人大工作的着力点和主攻方向。坚持把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作为重点,健全监督机制,探索有效方法,大力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通过监督体现支持、实现支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执法部门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尽职尽责。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为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充分发挥集体行使职权的整体优势。民主集中制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工作原则,依法办事、依程序办事是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特点。坚持依法集体行使职权,完善议事规则,做到充分吸收酝酿各方意见,切实保障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依法充分发扬民主,既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又维护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断提高议决水平和工作效率。重视和支持各工作委员会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重点,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开展工作,发挥职能,形成合力。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努力改进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的作用。加强对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领导),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努力形成全市人大的整体优势。
    各位代表,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今年开始实施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科学总结了人大工作的实践经验,体现了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进展。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人大工作正处于一个新的极为重要的发展阶段。现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完成历史使命,新的一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已经组成,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也即将选举产生。我们建议第十四届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届党代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历史方位、奋斗目标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要求,坚持把保证宪法、法律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继续着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坚持把加强监督工作作为中心环节,进一步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提高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坚持把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作为基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尊重和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丰富和充实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服务;坚持把整体加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建设作为重要目标,进一步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加强与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和服务,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我们完全相信,在中共温岭市委的领导下,依靠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能担负起历史和时代赋予的庄严使命,一定能继往开来,开拓奋进,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各位代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为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力争温岭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而努力奋斗!

 

    温岭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0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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