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有效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今年3月份,主任会议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收到的347件代表建议,进行认真筛选并确定9件代表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件,交由市政府重点办理。6个月来,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按照督办分工,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联系和督查;人事代表工委对重点督办件进行了全程跟踪了解和督办,促进落实解决。 市政府也高度重视重点督办件的办理工作,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和部门责任制度,制订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目前,9件重点督办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代表表示满意的有7件,基本满意的有2件。 8月30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件办理情况的汇报。现将9件重点督办件办理情况摘登如下。
一、吴宗清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城区通行能力的建议》(第187号) 承办单位:市建设规划局、市公安局。 办理情况:下路廊转盘已经改造完成,共投资70万元,其中市政施工开支47万元,红绿灯、标志标线、路灯等交通附件开支23万元,施工工期共68日(除台风及下雨天外,实际施工了48日),目前该地段的通行能力有较大提高。同时,已着手开始大合山路的改造工作,实施沥青路面浇注。横山头九龙大道与横淋线交叉口改造方案已经设计完成,落实该方案主要遇到土地指标问题。三星大道改造要待客运中心搬迁后实施,目前交警部门加强了该路段的警力,优化交通标志线的设置,使交通堵塞状况有所改善。 代表反馈意见:满意。 二、吴相友等9名代表提出的《百万人民期待着农村垃圾的统一填埋,使环境得到有效整治》的建议(第339号) 承办单位:市新农办、市环保局。 办理情况:主要采取了三方面措施。一是大力推进“村村新”工程。计划用10~15年时间,对全市836个行政村实行全面整治。今年市财政已专门安排了5000万元专项经费,确保完成9个示范村、75个达标村的创建工作。二是加快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在横峰街道召开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现场会,在全市16个镇、街道全面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截止6月底,已建成垃圾中转站12个、正在筹建10个,建造垃圾房948只、公厕643只;建立环卫管理机构,聘用了环卫保洁人员1825人,拥有运输车67辆、垃圾收集车1115辆,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工作态势良好。三是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突出抓好泽太、大石一级公路两旁的环境整治,加大治理非法焚烧、固体拆解、电镀污染、鞋业边角废料处理的力度,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在线监察,加快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有效改善人居环境。 代表反馈意见:满意。 三、颜友定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每所学校食堂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第65号) 承办单位:市教育局。 办理情况:主要采取了三方面措施。一是规范食堂管理。由教育局下发文件要求学校自办食堂,单独开户建帐,不能搞承包,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检查落实规定情况。二是加快硬件建设。从2005年开始,用3年时间实现初中生均宿舍使用面积3平方米、小学2.4平方米,食堂生均使用面积1平方米的目标,今年将投资1600万元完成食堂改造项目4个、宿舍改造项目4个。三是出台食堂管理意见。教育局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意见》,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对获得省级卫生食堂称号的学校,每年给予1万元奖励。 代表反馈意见:满意。 四、金良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建议出台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制度》(第39号) 承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主办,市财政局协办。 办理情况:两局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相关管理、监督制度,提交市政府研究后出台。已经出台或将要出台的有《温岭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6月份颁布实施)、《温岭市贯彻〈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工业园区企业招选办法》(已完成征求意见)、《温岭市公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完成初稿)等4项制度,现在正在着手起草《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若干规定》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3项制度,力争下半年出台施行。届时,我市将形成一整套完备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和监督制度体系。 代表反馈意见:满意。 五、郑华春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市政府尽快出台实施方案,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建议》(第329号) 承办单位:市住房委。 办理情况:去年以来,住房委已制订了《温岭市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进行了反复论证和征求意见,也已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鉴于货币分房的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且需与台州市内各县(市、区)相衔接,目前该办法还没有真正付诸实施。 代表反馈意见:基本满意。 六、江根德等10名代表提出的《积极开展“农业保险”的建议》(第43号) 承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办理情况:上半年,我市抓住浙江省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到台州市唯一的列入全省12个共保经营试点县(市、区)之一。经过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市政府已于4月初出台了《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和核损理赔专家小组,全省确定的10家保险公司组成政策性农业保险共同体,在我市选定了水稻、大棚蔬菜(瓜果)、生猪、鸡、鸭等5个品种作为参保险种。参保对象主要为水稻种植面积在20亩以上、大棚蔬菜(瓜果)种植面积在5亩以上、生猪年出栏在200头以上、存栏肉用鸡在8000只以上、存栏肉用鸭在8000只以上的种养大户。政府给予投保人一定的保费补贴,水稻的保费补贴为50%,大棚蔬菜(瓜果)、生猪、鸡、鸭的保费补贴为35%,由投保人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共同体投保。目前,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并受到广大种养植大户的普遍欢迎。从4月28日受理第一单农险业务起,截止8月12日,全市共签出农险保单981笔,保额4402.7万元,总保费244.94万元。今年受第4号台风“碧利斯”的影响,我市的农业损失很大,总的损失额达1100多万元,经省农业保险共同体实地核查后,共对我市692户受灾参保农户赔付施救补助资金544万元。 代表反馈意见:满意。 七、梁友富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对应拆未拆老屋拆除力度的建议》(第273号) 承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情况:结合实施“村村新”工程,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一是鼓励自行拆除。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党员干部带头自行拆除,敦促其他应拆未拆老屋户自行拆除,提高工作成效。二是采取强制拆除。对拆除难度大的应拆未拆老屋户,结合我市的“两违”整治及“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作,依法组织强制拆除。三是政策激励拆除。对村民点规划区内的应拆未拆老屋,由当地政府牵头,村级组织实施,土地由村集体收回,按规划进行新农村建设。对村民点规划之外的应拆未拆老屋,积极拟订建设用地复垦计划,指导各村开展旧村整治建设用地复垦工作,获取土地整理复垦指标,按照整理或复垦净耕地面积每10亩安排2亩,最高不超过15亩的标准,进行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所得净出让金全额返还给村,用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据统计,全市共有应拆未拆老屋19000余间,截止6月底,已拆除5275间,拆除率为27.8%,力度是历年来最大的。 代表反馈意见:基本满意。 八、李文渊等10名代表提出的《尽快启动金清新闸二期建设,预防自然灾害造成的巨大损失》的建议(第236号) 承办单位:市水利局。 办理情况:市政府把此项工程建设列入沿途各镇、街道的考核内容。专门建立了温岭市金清新闸排涝二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工程建设指挥部,落实工作责任。目前指挥部和沿途各镇、街道紧紧围绕年底开工这一目标,正在紧张落实前期各项工作。已形成了工程拆建安置办法文稿;完成了拆建调查摸底工作和安置点的选择;工程可研报告获得了省发改委批准,工程初步设计正在委托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组织进行技术咨询,等待评审;土地报批的有关基础性工作正在着手进行。 代表反馈意见:满意。 九、屠妙泉等5名代表提出的《建议采用电话通知的方式催缴电费》的建议(第314号) 承办单位:市供电局。 办理情况:我市共有各类用电户44万户,目前采取的催缴电费的做法是:首先通过电力客户服务中心和办公自动化手机短信平台进行催缴,然后通过电话和手机直接催缴,再则上门送催缴单,最后才采取断电措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催缴量大,部分用户的电话和手机变动等原因,出现无法电话告知;或简化了程序,在送达催缴单的同时实行了断电等情况,给用户带来影响。供电局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继续按程序执行短信催费、电话(手机)催费和通知单催费方式。二是在《温岭日报》上刊登通知,对全市电力用户的联系电话进行重新登记。三是严格执行催费通知单先送达后断电的规定。四是采取有效方式,方便用户与催费人直接沟通,方便用户续缴电费。 代表反馈意见: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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