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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开展对我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专门成立了以常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相关委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执法检查的具体工作。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2005年以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情况。通过执法检查,监督法律法规实施主管机关及有关部门切实改进安全生产的执法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各级政府对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和严格守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执法检查开始前,市人大常委会于3月底邀请了省安监局领导专题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举办法制讲座,为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做好准备。4月初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立即召开主任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执法检查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先后听取了市安委会、安监局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开展执法检查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报,组织市人大机关有关人员分4个组深入全市相关重点部门和镇(街道)、村(居)、企业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多次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镇(街道)干部、村居干部、人大代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情况,听取建议意见。5月初,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自查自纠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专门发出通知,要求人大各街道工委、各镇人大主席团切实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的督促检查。5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镇(街道)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检查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抽查。6月初,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行随机突击抽查。6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机关干部并抽调市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分4组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到全市8个镇(街道)进行面上重点检查,并实地随机抽查了相关行业的部分企业。 本次执法检查中,我市各镇(街道)人大积极行动,认真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视察检查活动,全市形成了上下联动开展执法检查的良好工作氛围;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执法检查的宣传,扩大了本次执法检查的社会影响。 现将这次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规范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及从业人员权利义务等基本制度,是多年实践经验和教训的总结,是“血铸的条文”。2005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各镇(街道)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 ——开展了宣传教育。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职业技能培训等,普及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常识,增强各级、各部门及企业、职工和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加强了组织机构建设。市政府设立由市长负总责、常务副市长负责日常工作、其他副市长分线把关、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直接负责。市安监局及时升格为一级局,人员编制增加到30人,全市16个镇(街道)都建立了安监中队,落实人员编制56人,有10个镇(街道)建立了11支专职消防队,进一步充实了安全监管力量。 ——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市政府将安全生产相关指标列入对各镇(街道)、各部门的责任考核内容,实行逐级分解、一级对一级负责;同时,全面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多数企业依法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管理人员。 ——加大了督查力度。2005年以来,全市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530多次,参检人员7200多人次,检查单位22000多家,查处安全事故隐患8500多处,有效防止和避免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2005年以来已有1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实施了专项整治行动。2005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先后开展了渔业生产、特种设备、道路交通等14项专项整治行动,到6月底止,共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工商企业29家,强制暂时停产停业整顿64家,累计投入3700多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在此基础上,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和高危行业安全许可管理工作。 ——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如市政府每年发文公布市级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单位名单,提高安全监管工作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参与度;重特大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以及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跟踪监控工作等也富有地方特色。 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市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总体上是好的,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的目标。据市安监局统计,2005年全市事故起数比2004年减少53起,死亡人数减少66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41.58万元,分别下降3.65%,22.84%和1.55%;今年1—6月份,全市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49起、死亡人数减少7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498.99万元,分别下降19.13%,6.25%和39.75%。全市安全生产态势总体平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和实际成效,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2005年,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00起,死亡223人,直接经济损失2641.28万元。按事故死亡人数排序:道路交通154人,占69.1%;渔业捕捞作业及运输51人,占22.7%;工矿事故13人,占5.8%;火灾事故3人,占1.3%;水上交通事故2人,占1.1%。全市平均每天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4起,平均不到二天就有1人死于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每年因事故造成伤残的人数在千人以上,给成千个家庭带来不幸。今年1—6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也不容乐观,截止6月底,全市已累计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30起,死亡(失踪)人数105人,直接经济损失756.24万元,尽管实现了“三个负增长”,但“三个总量”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主要表现为: 1、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急剧上升。2005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54人,比上年上升2.7%,占全市各类事故死亡(失踪)总人数的69.1%。今年1—6月份,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达88人,比上年同期上升27.54%,占全市各类事故死亡(失踪)总人数的83.81%;其中泽坎线事故死亡人数19人,比上年同期上升111.1%;摩托车交通事故频发,上半年已上报事故128起,造成28人死亡,145人受伤;酒后驾车屡禁不止,引发交通事故162起(其中醉酒驾车79起),造成9人死亡。 2、船舶修造业安全隐患普遍存在。2005年以来,我市船舶修造行业事故频发,截止6月底,共发生爆炸、坠落、砸压、触电等事故9起,死亡11人。目前我市多数船舶修造企业规模较小,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生产设施简陋,作业方式落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一些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混乱,工程分包及用工不规范,监管机构缺失、规章制度不完善,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如浙江金港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在密闭、半密闭的空间,仍在使用市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金火焰”;松门先锋船厂没有很好吸取事故教训,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仍然比较混乱。 3、水产冷冻行业压力管道安全状况堪忧。我市水产冷冻企业大多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末,由于当时无强制性安全规章,冷冻行业的压力管道普遍存在未经专业单位设计、选用管道材料质量状况不明、管道焊接点质量低劣等现象,致使这类压力管道安全状况存在先天不足。特别是近几年来,水产冷冻行业不很景气,企业投入少、设备设施陈旧老化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更加突出。自2002年4月石塘一冷冻厂压力管道破裂,导致有毒易爆液氨泄漏,致使1人死亡事故后,已多次出现类似事故隐患。对此,国家质监总局和省质监局开展了专项整治,截止6月底,在我市232家水产冷冻企业中经台州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检测的149家企业中,发现有10%左右的企业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水产冷冻行业生产季节性强,人员相对密集,一旦发生压力管道破裂,导致有毒易爆的液氨泄漏 ,极易酿成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4、沿海油库安全管理问题较为突出。我市41家沿海油库是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单位,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没有按规定定期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造成一些消防安全设施形同虚设。大部分小型油库没有按规定定期组织职工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要求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有些暂时歇业或停业经营油库,没有安排专人值班,油库内空无一人,无法保证应急处置需要。 5、部分企业火灾隐患仍较严重。尽管我市对“三合一”企业已连续整治多年,但反弹回潮现象依然存在,检查中发现仅横峰街道就有248家“三合一”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火灾隐患,特别是钱江鞋厂安全隐患更为严重。大溪宏达注塑有限公司(大溪老注塑园区)是集生产、销售、住宿等于一体的“三合一”企业,安全隐患突出,且处人流相对集中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检查中还发现新河电镀厂安全环保问题仍较严重,位于箬横境内的市通达精细化工厂“三同时”没有真正落实,浙江中马机械有限公司老厂房内的易燃易爆气体储藏罐与热处理车间相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6、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不强。全社会安全生产的法制意识还不够强,不安全生产不认为是违法、不依法监管不认为是违法、对违法者惩处不力也不认为是违法仍在一定范围内突出存在,致使实际工作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难以真正落实到位。一些地方和单位抓安全生产工作缺乏有效措施,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一些企业负责人没有真正把维护职工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的现象比较普遍。不少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7、安全生产监管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职责划分过于原则、职能交叉,实际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和不愿承担职责的现象,影响了安全监管合力和效率。镇(街道)承担安全监管大量基础工作,但法律法规没有赋予相应执法权,责权不相对应,工作压力和开展工作的难度较大,部分镇(街道)工作人员不愿从事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监管力量相对不足,专业监管人员精力没有完全到位,据初步统计,全市66名安全监管专干中(含临时聘用人员),半数以上在所在镇(街道)另有兼职或驻村任务,还有一些镇(街道)的安全监管人员没有执法资格。安全监管手段较为落后,监管频率不高,力度相对不足,企业违法违规成本低,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建议和意见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必须严格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着力解决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1、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确立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安全生产是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前提,也是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安全发展的关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范培训行为,改进培训方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竭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工作考核力度,严肃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促使企业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强化企业内部检查考核,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个工作岗位。继续强化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力度,减少和避免各类事故发生。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分级落实责任,限期抓好整改。依法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三同时”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 3、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频发势头。继续深化交通领域的安全整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死亡人数;严格实行道路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安全“三同时”原则,尽力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强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健全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废弃物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制,严格资质管理,严把准入标准,切实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等重大事故。扎实开展船舶修造业和水产冷冻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行业发展规划,引导企业规范发展、安全发展;相关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企业增加安全投入,规范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坚决予以处置。高度重视“三合一”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致力改善产业结构,加快产业整合,促进产业提升,多管齐下努力减少“三合一”事故隐患,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4、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安全监管体系,细化市级各部门、安监职能部门及镇(街道)的安全监管职责,强化镇(街道)安全监管及执法职能,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联合执法机制。积极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增加安全监管工作透明度,监管重点要从事故查处为主转向预防和控制为主,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源头管理。充分发挥工会在促进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严格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和岗位技能培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充实监管力量,稳定监管队伍,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 5、加大投入,加快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增加公共安全投入,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市消防大队的消防登高车应抓紧配备。加强部门、行业安全生产机构装备建设,落实必要的人员、经费和装备,着力解决执法安全和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能力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制定相关政策,督促、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管理,采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从源头上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要实现安全发展,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构建安全社会。为此,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继续重视和关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让隐患得到消除、事故得到控制、安全得到保障,为建设一个更加安全、幸福、美好的和谐社会而共同努力。
200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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