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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3月4日在市政府六楼会议室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生,副主任吴晓球、连凌芳、张强富、胡晨钟、杨茂清及15名委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理富,市人民法院院长陈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祖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员林梅友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胡仕德应邀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委办副主任、各街道工委主任,市府办、市司法局负责人。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生主持会议。
一、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变更温岭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议案》,决定温岭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 2005年 3月7日至 11日召开,推迟到2005年3月22日至26日召开,会议地点和建议议程不变。
二、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温岭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
三、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陈薇提出的《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决定温岭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确定为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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